三寸金莲

江楼望雨 杂文 百家杂谈 2013-02-28 15:35 责任编辑:诉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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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很喜欢这篇短小的文章,一是因为语言诙谐有趣,二是看似幽默的文字下隐含着很深的批判精神。作者对裹足的描写可谓活灵活现,揭示了那个时代被异化了审美观和心理。文末的“尾巴”也很有趣,女子的足今天解放了吗?这一问相信很多人答不出来,未解放的,又何止是“足”呢?顺带提一点个人看法,觉得题记部分略显长,结尾也略显突兀,结构上似乎可调整优化。问好!

江南才子江凤鸣写《美女评价史》,一篇《莲花微步动瑶瑛》那真是漫笔生花,美不胜收;可他却把古代女子的脚下功夫推给了我,他说:

“我儿时与我的二姑妈相亲,姑妈样样都好,就是一双小脚特臭。每当她脱了鞋子,卸去裹脚布的当儿,我就立马捏着鼻子,跑到庭院里去,那脚臭的,简直没法在屋里待下去。不是我夸张哈,那脚哈,顶风能够臭出四十里。顺风的话,你就自己想想吧。小脚的臭,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硬臭,是一种酸臭。酸臭中还夹杂着些个霉味。要是吃饭当口,闻到那臭脚味,能把隔夜饭都呕出来。我就弄不懂了,为啥有人就如此的欣赏这臭脚,和这臭脚味。史载,有那明朝秀才,偏爱女人的臭脚味,一天不闻几遍臭脚,就寝食难安,好像现在的大烟鬼,一日不抽,就要死要活一般。……所以,对那女人的小脚,我是自小就敬而远之。以为,一日闻过,三日头疼,而且是任什么药都治不好。嗐,所以哈,这小脚就只好江楼老哥来写了,因为我想想都有些恶心。”

您说,这江凤鸣是不是不大厚道?

也可能是因为江楼曾在一篇杂文里提到过古时女子裹足的事?

不管怎样,既然题目推给了江楼,江楼只好勉为其难,写写。

以上也算题记。

自古以来,女性追求美,脚上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头。那头,还不外乎发型、头饰的花样变换包装,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观,向养眼悦目上修饰就是了,无损于健康;而那脚,却是一生伴随着肌体的痛苦以及对痛苦的适应。

人体的可塑性诚然很强,而人的审美观,其“可塑性”也不可谓不大,大到可以美丑180度的颠倒!泱泱中华,一个以丑为美的习俗审美观的着眼点,便莫名其妙地延续了几千年,那就是所谓“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不是什么权势集团强力推行出来的(如清朝的辫子),也不是哪个专家学会倡导出来的,完全是跟风跟出来的。这风遍及汉家(族)全社会,以至于不达标的女儿会嫁不出去!这跟风的过程中,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审美病态的士大夫和无聊文人的推波助澜。就连宋代大诗人苏东坡也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以咏叹过:“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注意哈:我可没说苏东坡是无聊文人,不过他这首词却实在是无聊!)清代还有个叫方绚的,他自诩为“香莲博士”,写过一篇论“金莲”的专著《香莲品藻》,将女子的小脚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极尽夸赞描摩之能事,并根据式样划分等级,起了种种极美的名称,如什么莲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等等,还归结出了那上品的好处:肥、软、秀。说那金莲的最可观时刻为临风、踏梯、下阶、上轿、过桥;洗脚的最美时刻是晴昼、灯下、薄醉、出浴、梦醒、欲睡、倦行、试履、花前、月下;洗脚时不可言之妙是,屏间私窥、暗里闻香、水中看影、镜中见态。等等,恕不一一赘述,联系到那“金莲”的真实状态,确实令人感到恶心!

关于裹足风的始作俑者众说不一。有说是起源于五代南唐,那个李后主的妃子窅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弯曲如新月状成弓形,并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台上跳舞,飘飘然若仙子凌波,缠足因此而得名为“金莲”。此说不大可靠,因为有人考证,隋炀帝当年逛运河用女子拉纤,一个叫吴月娘的女子行刺,就是把一小刀藏在裹脚布里边,而在鞋底刻上莲花,诱使那个好色的皇帝召唤她近前解开脚布看她的莲足,月娘乘机行刺,伤了炀帝的胳臂,从此这风流天子不再用裹足女子拉纤。可见那是已经有了裹足习俗。另外,歌咏小脚的诗词在唐代晚期已经有了,如杜牧的诗中就有有“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的句子。有关文献还记载,杨贵妃在马嵬坡被唐明皇赐死时,有个女子拾得她的一双雀头鞋,薄檀木底,鞋仅长3,5寸;这说明她是裹足的。还有个传说:商纣王的妃子妲己是狐狸精变的,变了身体头面,脚却没变好,办只好用布带缠裹,众宫女认为美,便纷纷仿效,于是裹足之风开始。如此说来,裹足的历史就很悠久了,几乎伴随了整个中国历史,一直到中华民国成立以后。

嗟夫!列宁说过:“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明明是陋习,却被追捧了几千年!史料上有记载,清朝入关政权稳定后,曾下令禁止裹足,却没人听,照裹不误,后来也就只好听之任之。所以史评说“男不敌女,头不敌足”,指的是男留辫子女禁裹足的事。

说说那足是怎样裹成的吧,没见过,但听长辈说过。

六、七岁的小女孩,正是天真活泼蹦蹦跳跳的时候,一双娇嫩的小足,呈现着稚气。忽然有一天,灾难降临了。好像也有一番祭告天地的仪式,之后,做母亲的,做奶奶的便下黑手了:一条长长的带子,把那嫩足除了拇指以外的四根指,硬生生地向下弯去,压迫着它们贴近足心,缠了一道又一道,然后用针线缝起来。疼啊!可任你如何哭叫,嘶声裂肺,做母亲的,做奶奶的,无动于衷。因为她们爱她!裹不成小脚的女子,是没教养的,是没身份的,是没风度的,是要被人耻笑的,是嫁不出去的!于是,肿胀了,溃烂了,脓血渗透着一层层裹紧的布带;玩是不成了,下不了地,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哭闹也累了。过些日子,长长的布带被暂时解开,那脚指,该洗的时候洗一洗,该上药的时候上上药,然后再裹起来。渐渐地,指骨终于折断了,变形了,伤口破溃愈合了,肌肉筋腱重塑了,三寸金莲打造成功;女子的身价也就上去了,祖母、母亲都为那双由她们亲手制造出来的小巧玲珑却也丑陋不堪的孙女、女儿的脚而感到自豪。下地以后,全身的重量落在脚跟上,行走间,理所当然地会摇摇摆摆,那叫“弱柳扶风”,那是袅娜!从此,那脚,连同整个儿人,便只能做男人的玩物,以及传宗接代生殖的机器;而脚的主人,心理上这时却发生了变化,她也为自己拥有这样一双纤足而骄傲。

尾巴:

文字写完了,可还有几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说了,必定得罪半边天下人,或许会被骂着“无聊”;不说,憋得慌。还是说说,管他得不得罪人!

女子的足,今天解放了吗?你看,那细如拇指的女鞋的跟,已经高达十厘米甚至以上了,掌握身体的平衡,须要多大的技巧啊!不知到老年,穿那样鞋的脚和腿,会不会落下什么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