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并非“一贴灵”

诉衷 杂文 百家杂谈 2013-01-29 20:52 责任编辑:那丹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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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个好的主张,并非喊几句口号就能实现,因为任何事物要想达到一个相对满意的效果,都有一个过程,若是走过场,那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了。若是动真格的,老百姓拍手称快。作者这个题目立意很好,也是老百姓担心的问题。官员的财产能否公示,是真公示,还是假公示,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十八大党代会上,俞正声、汪洋等领导对“官员财产公示”问题做了积极的表态,“官员财产公示”话题再次引爆媒体和网络。

从“表哥”到“房叔”,贪官们的财产之巨让人大跌眼镜,民众像久旱盼甘霖一样盼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尽快出台。这次领导们的表态,似乎使人们看到了曙光。在渴盼和热议声中,官员财产公示的“疗效”也被神化,仿佛制度一落地,即能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能驱魔辟邪、震慑群小,可包治百病、药到病除。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过于乐观。且不说制度的出台尚有重重阻力,即便真的实行了,也断不会“一贴就灵”。

官员财产公示,无非是把官员财产公之于众,让老百姓看看谁在睁着眼说瞎话。和现有的申报制度相比,一个是“张榜公布”,一个是“内部参考”,但无法改变的是,数据提供者仍旧是官员自己。在一个“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的制度设计中,公示的数字难免会被“瘦身美容”。广州房叔22套房产只申报了个零头,假设不是内部申报而是对外公示,能指望房叔真的将全部不义之财坦荡荡地进行公示?是房叔“很傻”,还是民众“很天真”?这是制度设计的一个硬伤。

当然,公示了,大家看得见了,假设财产“缩水”,老百姓自然会愤而举报之。这或许是“公示”的真正意义所在,但看起来也不靠谱。所谓“侯门深似海”,普通民众若能知道“房叔”们房有多少,“表哥”们表有几块,那实在是有通天彻地之能了,即使干不成“克格勃”,当个私人侦探也必能挣得盆满钵溢。然而,这可能不?或许你会说,“表哥”杨达才的表不就是网友“人肉”出来的吗?不错,但切莫高估了网络反腐的力量,这只是特殊个例,成百上千的“表哥”们,网友们就算全是火眼金睛,恐怕也看不过来吧?

因此,官员财产公示要真正变成“阳光法案”,必须改变申报模式,用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的话说,就是要建立“信息统计体系”,而且这个体系应该是独立的、不受制约的,体系内的制度执行者能对公示内容真实性、申报范围等进行有效监管且接受民众监督——也就是常说的监督“监督力量”的力量。没有这一点,“阳光法案”也就没了阳光可言,在官员财产公示的喝彩声中,还会有此起彼伏的“黑哨”响起。

再说,凭官员们的能力和手段,做到“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不是难事。实名制能限制普通民众坐火车、买刀具,却难不住贪官们的银行存款、豪宅名车“张冠李戴”,也难不住他们的财产漂洋过海到国外“定居”。当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被隐匿转移,公示只怕就不是什么反腐利器,而只是一个展示廉洁的舞台了。倘若如此,若是他们再因为贪腐问题失足落马,我们只能羞愧赧颜了——只要他问你一句“我不是让你监督了吗?”保管问得你哑口无言。

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得到真正地贯彻落实,离不开两个方面:一是完备的配套措施;二是保障措施得以落到实处的环境。不乐观地讲,我们的“环境”确实差了点。中国人的思维太“活跃”了,没有什么规则是非守不可的。有一个故事,法国的一个贼抢了东西后逃跑,跑着跑着忽然停下来了,于是被抓。有人不解地问:“你怎么不跑了?”他给了一个难以置信的“神回复”——前边是红灯啊!这是个让我们笑不出来的笑话,但我相信它是真的,尽管他是一个贼,但“规则意识”已经植入他的心智模式中。这也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为什么在德国、新加坡等国家能够真正生效的文化环境因素。反观我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横行无忌,只要监督稍微缺位,“办法”总比“困难”多。我常常想,如果办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案例展给老外看,他们会不会有“茅塞顿开、醍醐灌顶”之感?

其实我们并不缺少监督的制度,但执行效果却每每大打折扣。这也正表明,我们的制度还有很大的漏洞,在现实环境下,依靠官员自律来推动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恐怕不是很靠谱。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是如此,它真正地在中国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单兵作战”显然不够,配套的措施要出台,最主要的,是土壤里必须包含足够的民主与法制的“养料”。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对的,只是不能“暖风熏得游人醉”,必须认识到反腐败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没有“一贴灵”。要是有人不停地拔高它的“神效”,不是忽悠,就是“意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