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何以沦为长官的鹰犬?

杨璐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12-02 16:04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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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警察是人民的警察,可是,人民没有权力的命令,就不是人民的警察。警察是权力的警察,权力者一声令下,警察们敢做敢为。这就是这篇文章揭示出的现实问题。

近日看到一则新闻《山东农业厅副厅长被指曾用警力拘禁情妇》,介绍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与一单身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6年,为了甩掉这个“包袱”,动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妇。

无独有偶,据媒体报道,雷政富不雅视频五年前就被人要挟,为摆平此事雷政富主动向重庆高层领导坦白,随后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抓捕二奶赵某与建筑商。

以上两则新闻绝不是偶然的现象,之前还有许许多多。如备受关注的彭水诗案,2006年8月一首《沁园春•彭水》因涉及彭水县主要领导的形象,县公安局迅速出动以“诽谤案”让秦中飞带来牢狱之灾。再如轰动一时的跨省追捕,2009年2月王帅因《网友揭开灵宝抗旱黑幕》的帖子针砭时弊,灵宝市政府为掩盖事实让警方直接到上海抓捕。2010年11月王鹏因举报官二代,宁夏吴忠市警方在官大人的授意下直接到甘肃抓捕。

这些例子源源不断,层出不穷,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警察充当了替长官掩盖丑闻的御用工具。人民警察的职责,本来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打击犯罪,震慑邪恶,弘扬正气,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不是经常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吗?在大是大非面前,这些警察为何沦为长官的鹰犬?

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所有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人民警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要求。可是在一些长官们的眼里,警察力量是就是自己的私人卫队,应该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为自己服务,随时为自己保驾护航,随时为自己消除一切不利因素。同时在一些警察的眼里,长官的意志就是自己行动的指南,长官的呼唤就是自己工作的使命,为长官服务就是自己的工作职责,一味看主子的脸色行事,在他们的眼里这就是依法行政吗?

警察充当替长官掩盖丑闻的御用工具,沦为长官的鹰犬,其实质是官官相护,滥用职权的结果。如果单增德不是副厅长,他能动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妇吗?如果雷政富不是高官,他的不雅视频警察会出面为其摆平吗?如果彭水诗案涉及的是普通老百姓,公安局长会迅速出动吗?如果王帅揭露的仅是底层社会的阴暗面,灵宝警方会长驱直入上海吗?如果王鹏举报的是平民百姓的违法行为,吴忠警方还会跨省追捕吗?

可是一但长官有危,警察们便两肋插刀地帮忙摆平;或者一旦长官有求,警察们便把它当做义不容辞的职责,是无上光荣的使命。这个时候为长官服务行动迅速有力,办事效率真可谓可圈可点,令人拍手称奇。

悲夫!为长官摆平要挟滥用职权,依法行政纸上谈兵;跨省追捕一再上演,公权形象一地鸡毛。这些种种行为不仅践踏了民主、破坏了法制,而且败坏了党风和政风,降低了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

秉公办事乃道德规范,依法行政自任重道远。打造和谐社会,凝聚民心,弘扬正气,是人心所向和社会迫切要求。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绝不能容许某些官员为所欲为,当前彻底根除“公权私用”这一顽疾,必须强化职责意识和强化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必须秉公用权。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给的。这种权力只能服务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