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与死人
聊天要文明,这是起码的道德要求。网名只不过是一个“隐形”代号而已,只要不反社会、不反人类,不伤风败俗,不冒充他人,不影射某事物,不低级下流、庸俗,起一个什么名字都可以,这是网民的自由。 丧葬问题,移风易俗是需要的,社会总是进步的。但决不可打着丧葬改革的旗号,伤害老百姓的感情,什么事都要循序渐进,要符合民意。
事件一:
很久以前,我还生猛,偶尔冷锅冒热气。
一天,在一家网络聊天室,注册了个名字叫“红男绿女”。心里美滋滋,觉得这名字又传统,又民俗,又健康,又鲜亮。谁承想,这名字招灾惹祸,影响和谐。
管理员冲我吹胡子瞪眼,说:你这名字违规知道不?
我说:不知道啊。
人家说:聊天室明文规定用户名不能含性别提示等不良信息,你知道不?
我说:我没提示啊。再说来这的人不是男的,就是女的,这有什么不良啊?
人家说:反正你名字里就是不能有“男女”。
我说:那我叫“不男不女”行不?
人家说:不行!
我说:那我叫“二异子”行不?
人家说:行了行了,懒得理你,没“男女”就行。
我睁着两只好奇地小眼睛,问:二异子不就是不男不女么?这两个词说的不是一个意思么?为什么一个行,另一个就不行呢?
我以为管理员一定会对我的思辨能力夸奖一番,或者另辟蹊径,阐明大义,开我蒙昧。谁知只觉屁股一痛,靠了一只脚的动能传递,我已飞出了聊天室。
事件二:
在我的老家,人死了都要装进棺材,埋进土里,再堆个坟头。
忽然有一年,村里的大喇叭开始广播了:全体社员注意,全体社员注意,县里头说了啊,为了节约耕地,为了节约耕地啊,以后谁家死了人,一律要到火葬场火化,一律要到火葬场火化。谁家要是偷着把死人往地里埋,被人举报了,可别怪大队不给你面子,要罚款,还要把死人挖出来再烧一遍。全体社员注意,全体社员注意……
开始我想,这是好事,节约资源,移风易俗嘛。
很多年过去了,现在村里死了人,绝大部分人家死了人,都会把人送去火葬场火化。火化费四百四,那儿的人说了,凡数都讲个吉利,“四”这个数对死人最吉利了。这些钱里面包括一个骨灰盒,标价一百四,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所有的人都把骨灰盒砸烂了,扔在火葬场。吐一口唾沫,说:呸,不能让他们再赚二回钱。然后,用一块布把骨灰兜回家,洒进棺材,埋进坟头。你只要把火化证拿给大队干部过目,至于埋到哪里,怎么埋,谁管?
到田野里走一走,天高云淡,坟头一个不少。只是每处新坟的阳世价值,都多了一个四百四。当然,这其中也有个别未经火化,趁着月黑风高偷偷下葬的。这些人家省下了钱,或者完成了逝者不愿浴火的临终遗愿,其代价是:不能明目张胆的出殡,若想哭,切莫高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