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离婚的荒唐政策

太乙王真人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11-11 08:52 责任编辑:那丹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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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钻政策空子,不能全怪老百姓,要从制定政策者身上找原因。

前些年,深圳的公务员有安居房分。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必须都调入深圳达一定年限才有资格分房,而单身离异者亦可;两个单身的公务员还可以分到两套。一套房子的价值几十万(那是10年前的价格了,选择要涨到一两百万)。于是,为了分到住房,公务员中不少人选择了假离婚;当然也有人假戏真做的。结果后来深圳的分到了住房,部分“离婚者”夫妻各得一套,分到了两套;而坚持不离婚的,现在还住单位宿舍或者廉租房。这是典型的逼人离婚的政策。

现在,国家也这样做了,逼人离婚的政策在发扬光大。短短两周时间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房产新政抑制房价。“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贷界定标准实施后,国家通过提高贷款首付、利率来严格收紧对二套房贷。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规避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不少缓婚、假离婚族也开始涌现。

“离婚一次节省几十万”

十多年来婚姻美满的长沙市民李国梁夫妇近日却准备离婚。原来手头上有一笔余钱的他们准备用积蓄投资房产,而经过一个多月的看房正准备出手之时,新房产政策却不期而遇,这让李国梁夫妇子在买房上面临了难题。

据了解,按照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从享受85折上升到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这就带来了利息的巨大差别。

“看中的房子是72万,本来是准备首付三成,贷款50万左右。但房贷新政出台后,不仅首付要增加到35万,利率调整也会增加10万元的还款利息,每个月的还贷压力大大增加了。”李国梁说。

本以为买房将成为泡影,但李国梁却从中介机构那里听到了一个规避房贷政策的好方法———“假离婚”。

“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只要离婚后没有房产,以前也没贷过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先协议离婚,把房产全部判给她,等我申请完房贷,然后复婚。”李国梁在咨询过银行的朋友后,对中介机构建议的“假离婚”程序非常有信心。对于离婚、再婚,42岁的他也并没有担心:“只是权宜之计嘛,再说现在离婚也已经不像以前,不需要遭受社会的非议。”

“假离婚”带来的房贷优惠确实十分可观,长沙一房产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陈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长沙的房价来看,一套房利率8.5折与1.1倍的差别是要增加10万元左右的利息。而在房价高的一线城市,利息差别可能达到60万,这还不包括贷款首付上的金额差别。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一次可以节省几十万,多结一次婚又何妨?”

陈平也透露,在中介公司,他和同事已经为不少人办理过“假离婚”申贷手续,“其实这只是一种类似于合法避税的政策规避手段,法律上没有问题的。”

长沙如此,深圳如此,全国都是如此。人民在自己的国土内不准买房,资本就失去了自由;从根本上来说限购限贷是违宪的。在商品交易上,人民享有依法消费的权利。

中国银行长沙伍家岭分行副行长范宁也向记者透露,在房产新政出来之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就存在7折和85折的差别,当时利用假离婚来争取优惠房贷政策的市民就不在少数。而现在首套和二套房申请贷款时在首付和利率上差别进一步加大“假离婚”操作可能因此更加普遍。

政策的制定完全漠视市场规律和平等要求,一味要求达到某种目的;这样的政策是非人性的。其结果是刁民违法得利,良民守法吃亏,撑死违法的,刁钻的;饿死守法的,淳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