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吃”鞋了
本文首先在语言运用上是比较成功的,不乏诙谐幽默的反讽,也不乏思想性强的分析,可读性较佳;其次,文章论述较为深入,多角度进行探讨,进而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再次,文章的批判性较强,这是杂文写作的灵魂。
司马南其实并没有“吃”鞋,只是在海南大学遭人扔鞋而已。
扔鞋,据曾数次遭扔鞋的前总统小布什说:“在自由社会,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扔鞋,在某种情况下,已经成了抗议权力话语的一种方式。
但在尚不够自由的中国,扔鞋确乎是很新鲜的事情,不然,网上怎会惊起“哇”声一片呢。说不定,此次扔鞋事件,将会成为一个标志性历史事件,将被人不断地提起和讨论。而司马南先生,也会因为此次扔鞋事件,流“芳”千古呢。
司马南先生肯定又要“火”一把了。其实,司马南当年就因为反伪科学爆得大名,但后来也许因为脑袋在美国被电梯夹过,所以经常发表一些似是而非的官话,因而被80后90后年轻人所取笑。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据说,70后的人还是挺欣赏司马南言论的,按司马南的说法是“70后的人比较成熟”。在中国,成熟其实有两层含义,一个是思想上由稚嫩到深刻,另一方面是指人变得圆滑了。但愿司马南先生指的是前者。不过,老实说,司马南不管在政治上还是在学术上,都足够“成熟”的。这不,从薄倒台后,司马南的头衔前边又加了一条:北京独立学者。看样子,司马南已经成功着陆并且转型,不仅成了学者,俨然还要“独立”了。
但颇有人为司马南不平!除了惺惺相惜的左派外,这期中也包括对司马南言行甚为不齿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有人说扔鞋也是一种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有人说扔鞋是破坏秩序的行为,也有人把其行为与韩德强打老人联系起来,说扔鞋也是一种暴力行为。
那么,扔鞋子算不算暴力行为呢?让我们先来看“暴力行为”的解释:即以人身或者财产侵害为目的,并且给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带来较大伤害的行为。譬如,韩德强打老人耳光的行为,明显属于人身侵害,无疑是暴力行为。可是,让我们再来看一下青年学生的行为,在扔鞋子之前,青年学生已经向司马南发出警告:我可以扔鞋子吗。也就是说,该学生并不是以攻击司马南人身为目的,而是通过扔鞋子的方式表达对司马南演讲内容的抗议,这怎么能说是暴力呢?如果扔鞋子是暴力行为,那么司马南在演讲之初,给学生三十秒钟扔鸡蛋和鞋子,难道是在宣扬和鼓励暴力行为吗?何况,如果真的欲实行暴力侵害,怎会在几十米外实施呢?
当然,你也可以把这种行为上升到“侮辱”的层面(法大何兵等人持相应的观点),可是如果你还记得司马南的开场自白:“有人有不同意见,有人要扔鸡蛋鞋子,我都理解并拟予以尊重。”你就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除非你承认司马南先生有自取其“辱”的偏好。至于司马南在演讲之初,请别人扔鞋砸鸡蛋,是不是一种做戏的行为,我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司马南还没有开讲之时,别人怎么会反对他的意见呢?那岂不应了司马南所说“有目的的砸场“吗?而在司马南演讲期间,并没有出现过起哄或者故意破坏秩序进行捣乱的问题。也就是说,学生完全遵守了和司马南的约定,也遵守了基本的秩序,并没有故意破坏秩序。当演讲结束到了提问环节时,正是学生可以用鸡蛋和鞋子表达自己不同意见时,司马南竟然称之为“演绎冲动”了。这不由让人想起叶公好龙的故事,原来司马南所谓理解并予以尊重的扔鞋行为,只是纸面上或者口头上的承诺。一旦别人真的付诸实践时,就变成“冲动的魔鬼”了。而扔鞋事件的性质很快发生了扭转,本是“求仁得仁”的“扔鞋事件”,在司马南的嘴里变成了是“针对公共秩序而不是冲着其个人的行为”,而某些喜欢摆出公正公允嘴脸的知名人士,便不顾事情的前因后果,一味说是“对语言的暴力回应”了,似乎那样敢于反抗洗脑的青年,倒成了破坏自由辩论的罪魁祸首了。
有人说,为什么不能从学理上加以批驳呢?非要诉诸于这样激烈的方式呢?其实答案很简单,正像该生所言的那样:自己不想被关进小黑屋。正如该学生所说,在话语权不平等的社会里,有些道理并不能通过公开的辩论进行反驳,特别是有些政治上的禁区,直接导致司马南先生的不战而“胜”。所以,当有人拿出伏尔泰:“我不赞成你的话,可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自由”这句话的时候,恰恰忘记了,两者完全不对称的话语权。也就是说,当学生几次三番被司马南打断问话的时候(据司马南说,并不是打断,而是催促,只是不能理解的是,一个被学生提问问题的独立学者,怎么会这样急不可耐呢?),是该学生的言论权力在被侵害,而不是司马南的言论权力受到限制。自始自终,该生并没有要阻止司马南说话的故意,怎么竟然侵犯到了司马南的言论自由呢?在此事件中,作为弱势群体学生,连自身的言论自由都无法保障时,我们某些善良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竟然要求其保护强势话语权的自由了。
好在司马南先生很大度,据说“事后不想追究。”想想也是,如果真的追究起来,恐怕有诱导学生扔鞋之嫌。试想,如果没有司马南先生的“循循善诱”,该生未必有这样的“突发奇想”。如果学生真是存心捣乱,该生蛮可以准备一只破鞋扔过去的,不是有很多网民在为那只好好鞋叫屈么?何况,此鞋并没有伤及任何人,要追究所谓的法律责任,恐怕只能惹人耻笑,而且还有自己打自己脸之嫌。于是,司马南便只想确切地知道:此人是不是学生了。其实,司马南之心,人人皆知。司马南先生多次在微博和访谈中隐隐约约地影射,是自由主义者有目的有组织的砸场行为,而且说在事后现场,还找到了石头之类的未作案工具。既然未作案,怎么能说有人蓄意砸场呢?
但是,事情尚未结束。在司马南回答环球网友为什么会被扔鞋的提问中,司马南避重就轻,甚至公然篡改提问者的本意了。其实,提问者在“第一点”中所引用苏格拉底的话,是“我唯一所知道的事情就是我一无所知”的另一种翻译,作为独立学者的司马南先生未必不熟悉。在这里,提问者引用此话讽刺的意味很强烈,所以,司马南急于打破窘境,没等人家说完,便开始插话。注意:除了问候欢迎的客套话以及简单自我介绍外,提问者所引入正题的话不过两三句。在这里,提问者并没有引用“苏格拉底关于自由”的话,提问者所说的“第二点”:“我知道一点点的是,我需要自由,而民主是保护自由的一种方式。”只是提问者自己的感言。也许,由于提问者所表达得不够清楚,或者现场有一些杂音,司马南竟然将提问者自己的话当成“苏格拉底关于自由”的言论了。但不管怎样,把提问者的话当成“苏格拉底关于自由的名言”,对于一个“学者”来讲,总是那么不十分体面的事情。因为凡是被称为“学者”的,至少应该是饱读诗书的,像柏拉图著作中的一些苏格拉底的话,最起码应该略知一二,哪怕临时抱佛脚,在网上看看人家整理过的苏格拉底名言,也不至于露出马脚。所以,我很佩服司马南先生的勇气,不是有句“无知者无畏”的话么?
再插一点闲话,司马南在演讲的最后,通过苏格拉底之死,对民主和自由进行了讽刺和挖苦,甚至很是博得一些同学的掌声。其实,苏格拉底固然是死于城邦的民主制度,即司马南所说:多数人的暴政。但是,司马南在这里却故意回避了,苏格拉底为什么宁肯选择被毒死,而不愿意逃到国外。其实,苏格拉底本来有多个机会可以逃到国外免受处罚,但是,苏格拉底为了维护城邦法律的权威,为了维护自己一生都在宣扬的民主和自由,从容就义,视死如归。与其说是城邦的民主杀害了苏格拉底,不如说是苏格拉底为了维护城邦的民主而献身。不过,这种的高尚的行为能被那些一心维护专制统治的犬儒所理解吗?
如果说,把提问者的话当成苏格拉底的名言,只是司马南先生的疏忽,尚且有情可原的话,那么,后边所谓提问者“你讲的四条我都驳不倒你,因为你政治正确”的话,则是赤裸裸地篡改提问者的本意了。请注意,司马南后来转述人家原话却是:“你讲的观点我没有什么可反驳的,因为你讲的是政治。如果我跟你反驳了呢,你接着去住大宾馆,我就得进小黑屋了。”(此段转述基本接近原话)提问者的本意显而易见:即我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批驳你,因为我所要说的话有可能使我面临危险。而司马南在环球网友访谈上所谓的“驳不倒”,则明显有往脸上贴金的意味,众所周知,不能在那个场合进行反驳,并不代表“驳不倒”。而在访谈中司马南更是意洋洋强调自己“政治正确”,一个“独立”学者以自己“政治正确”为荣,可谓亘古未有。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能不感谢司马南先生,让我们大开眼界,终于见识到了一位“政治正确”的“独立”学者。最不可思议的是,司马南通过学生“这个国家没有人审判你,所以我能扔鞋子么”的话,推断出小青年不是反对司马南,而只是不满意国家制度。司马南先生不愧为“独立”学者,确实够与众不同,连基本的逻辑都“特立独行”。但凡有点理解力的人都明白,上述话表达了提问者对司马南这种靠谎言宣传过日子人的鄙视,恨不得有审判这种人的法庭,而在目前情况下,我只能通过扔鞋子表达抗议了。但司马南先生事后的“漂白”,既是为了给自己解围,又采用移花接木之术,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学生的“阶级立场”,试图通过政治手段打压异见者,而这种卑鄙的手段不过是某些左派文人惯用的伎俩而已。据“事后不想追究”的司马南先生说,“自己往海南公安发出短信,希望他们了解一下”,至于了解什么,却不得而知,这里当然有威吓的意味,同时也不排除秋后算账的可能。总之,面对如此出尔反尔之对手,老实说,我不能不为这位同学的未来捏把汗了。
如果仅凭司马南曾经当过演员和导演,并且成为扔鞋事件中的受益者,就推断出扔鞋事件是其自编自演的请君入瓮一出戏,你肯定不信。不过,在扔鞋事件中有这么几个疑点请大家注意:有谁开始演讲前请听众砸鸡蛋扔鞋的么?(如果果真有人扔了,岂不是有人要蓄谋砸场了?)有谁会公开表示自己对扔鞋子的行为会理解并拟予以尊重吗?这不是暗示如果有人持不同意见,可以用扔鞋子来宣泄吗?当然,如果说司马南设计好一定会有人扔鞋,那也是太抬举他的智慧。不过,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那就是司马南先生心思的缜密和老辣。且不说其在戏中所扮演的“受害者”角色,使他赢得包括很多异见者的同情和支持。而事后公开宣称“不想追究”,使他又一次站在宽宏大量的道德制高点,甚至让一些不明真相(动用公安去了解此人)的人要为其包容的胸怀而鼓掌了。相比较而言,那位扔鞋的青年实在太过幼稚太天真,怎么能相信扔鞋子是司马南所能“理解并拟予以尊重”的表达不同意见的方式呢!故人曾有“食言而肥”的话,也就是说,说过的话可以吞下不算数的。可是,我很好奇,臭鸡蛋也许可以吞下,那只漂亮的鞋子是怎么吞下的?
司马南“吃”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