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赴日参赛,是国家耻辱吗
文章对李娜赴日参赛一事发表议论,揭示了网友们的评价,针对这些评价,文章发表了该文作者的看法。不管是哪一种看法,都给我们提供了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导语:中国网球选手李娜近日确认出战下周在日本东京举行的泛太平洋公开赛。迫于国际形势的影响,包括羽毛球队在内的多项国家队伍都退出了日本赛事的争夺。有网友骂道:“自取其辱”、“汉奸”。那么,李娜真的像网友说的那样金钱至上而不顾国际形势吗?
一、“为了奖金”的背后
曾经有记者问李娜,是什么帮助她在一场比赛中成功翻盘,她回答:“为了奖金”。乍一看,似乎的确是个金钱主义者。但偏偏是这样一个我们眼中的金钱主义者,在她的家乡武汉,将2010年中网税后全部奖金13.5万美元捐出为孤残儿童建造康健室、运动场,还有心创办一个网校,培养有潜质的孩子。虽然她曾经亲口说得奖后用信用卡购物的感觉很爽,但这一切与她慷慨捐助有任何不和谐的地方吗?没有。说句大实话,对于李娜这种特殊的自负盈亏运动员,说为了奖金这种话无可厚非。但往往被人抓住一句话不放,借此抨击。
“为了奖金”,有没有说奖金不可以用来捐助残疾儿童?得了奖,本身就为国家争取了荣誉,为什么偏要按照“感谢国家,感谢政府,感谢……”的形式作答?相比之下,这样的回答方式,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不做作。我们已经听惯了那种偏政治化的获奖感言,也曾见到周洋因为仅仅答了“为了父母”而挨批。事实上,我们有没有必要这么较真?运动员付出的努力和艰辛,在夺冠的那一刻获得升华,站在颁奖台的那一刻,对于国家荣耀的弘扬已无需更多言语来衬托。相反,剥夺自由发言的权利,一套一套的滚瓜烂熟的感谢词,倒显得很畸形。
对于李娜的赴日比赛,东林电子董事长贾强发微博称:“很早就说过李娜是汉奸,也从不看贼人的比赛,今天果然证实了。”而就此君所言,对于日本,只有“浓浓的恨”,一定要想办法赚尽日本人的钱,为了如此,他坚持了十五年不买日本车。然而,此番话的背后,却是其与日企合作,结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我们绑在一起来开发市场”。呵呵,看来我们都明白了,他老人家十年如一日地抵制日货,自己却在生产“日货”。噢,精髓都在话中——抵制日货,先从抵制XX开始。句句逻辑矛盾,怎让人信服?
李娜参赛,倘若夺冠,说白了,赚的是他国的钱,其目的就不在于弘扬你们口中的大国威名和争一口气?相比之下,李娜在日本夺冠,国民依旧保持对日,不也能挫日本的锐气?这样看来,内外皆胜,才是真正的“胜利”。
二、她不爱国吗?
人人都爱拿李娜的“冷漠”获奖感言和赴日参赛来论证其浓浓的卖国心。“她如果只是个运动员,拿冠军的时候,请不要升我们的国旗。”、“国家的荣辱与你无关吗”、“为了钱去日本”……笔者观察其网络评论,大致也是呈现一边倒的情况,网上指责声一片,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刘翔失利的时候。对于国家的荣誉问题,其赴日参赛本就是为了争取国家的荣耀,这类的多数问题,问出的是个人情绪,而不是关于爱国的怀疑。
对于许多人喜欢盲目给人扣帽子的行为我们都已经见怪不怪,多属于情绪的发泄,并没有太多实际的中肯之言。体育之于政治,最好的方式便是无不干扰,李娜的成功在于,她的“单飞”模式给了他更多的机会夺冠,而不是沦为体制下的夺冠工具。对于赛事而言,真正弘扬体育精神比变得政治化要来得更为重要,这点可以从国足目前的境况来瞥见。倘若背离了体育运动的初衷,不仅仅是对于运动员的不尊重,更是对其代表的国家的不尊重。
李娜夺冠的时候,观众欢呼,甚至狂热到因为打了一个好球而高喊。而此举赴日本比赛,把李娜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国人变脸迅速,巴不得痛骂个三天三夜以泄心头之“恨”。是不是只有夺冠的时候她才是我们眼中的“民族英雄”?相比起逞口舌之快,李娜有她决定是否参加比赛的自由,这个权利与爱不爱国不等价,对于网友们而言,要明白尊重一个同为中国同胞的人权同样也是一种爱国。参加比赛,也许就是她眼中的爱国,这与外界旁人眼中的爱国可能不同,但不能就因此而否定。
不张口闭口提爱国,未必就不是真的爱国。李娜为中国在世界赢得的尊重,不会因为此举而被悉数抹杀。就每个人表达爱国的方式兴许都不一样,难道李娜的一句话就能够抹杀她过去为国家所做的贡献吗?
为了保护球员安全以及不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东京组委会发话,禁止所有的媒体在面对李娜等中国球员做采访的时候,禁止提及中日争端的政治问题。倘若说李娜的出行遭到袭击,还是“爱国”的中国同胞所为,我们是不是也能正视淋漓的鲜血而把自己标榜为勇士?是不是这样才算爱国?倘若私人选择权能被冠上爱国的名义而肆意践踏,爱的是谁的国?
三、李娜的“耻辱”与刘翔的“耻辱”
李娜,一个敢说真话的运动员。但她却从来没有因为说了多少让一些人不爱听的话而停止为国家夺取荣耀,嘴上不说,并无悖于是否爱国。对于这样一个击出一次好球便全场欢呼的运动员,几乎是被神化了。和神话之下的飞人刘翔大有一致之处,但却有本质的不同。她的成功在于,她的“单飞”模式给了他更多的机会夺冠,她是一个“个人”。而对于刘翔,则更多的是举国体制下的夺金工具,不仅仅一言一行关乎国家形象,还毫无自由可言。但,又有点相似的是,观众的欢呼,同样只存在于夺冠的一刻。
刘翔的耻辱,源于其沦为工具下的比赛失利,因为他被迫地代表了民族、代表了国家,他不允许失败,这样一个完全被剥夺自主意识和选择权的人,笔者更多的只能表示一种悲哀。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目前国内体育制度的悲剧。他的耻辱,是被体制化了、政治化了、民族化了。
李娜的耻辱,竟是因为政治因素,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假如更换国际形势,她的耻辱就要被否定了呢?不能吗?那意味着只要赴日参赛便是耻辱?那么无论何种情况中国人都不去参赛便是光荣吗?这么看来,我国出了多少汉奸呐,不妨留几顶帽子,咱慢慢扣。
动辄给人加标签划阵营,是一种幼稚的表现,个人的幼稚,导致社会的幼稚。“耻辱”一词,希望不仅仅是过过嘴瘾,还应用在关键的地方。
对于李娜来说,我们不能只在她夺冠的时候看到其辉煌、感受到国家的荣耀,我们必须明白她不仅仅是在夺冠的时刻成为英雄而在迫于政治因素的时候成为唾骂的容器。假如在动辄“耻辱”的这种逻辑下,那唾骂的人就不因为曾经力挺过“汉奸”而感到耻辱吗?
结语:假如李娜是“汉奸”,那些过去曾为她喝彩过现在却在唾骂的人就不因为曾经力挺过“汉奸”而耻辱吗?(201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