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为何会发生草菅人命事件
立功受奖本来是鼓励破案,可是,我们一些名利心重的公安干警却把这种当着了人生命运改变的一种工具,因为忽略人性,忽略生命,不择手段起来,结果案件曝光鸡飞蛋打。值得深思的问题。
近年来,犯罪嫌疑人莫名其妙地暴死在看守所(拘留所)的事件,不断地被各级媒体曝光于众。
如前两年报道的陕西丹凤县19岁的男生徐梗荣被警方传唤审讯,猝死公安机关。
根据检方调查,自3月1日起至3月8日早6点,公安局办案人员先后在县公安局刑警队、资峪派出所对徐梗荣进行了长时间、不间断的疲劳审讯,少数民警在审讯中对徐梗荣还实施了肉体侵害行为,致使徐梗荣身体极度疲劳引发心脏骤停死亡。
丹凤县公安局某负责人也承认,办案人员为了尽快破案,立功受奖心切。在办案过程中,先后在县公安局刑警队、资峪派出所对徐梗荣进行了长时间、不间断的疲劳审讯,少数民警在审讯中对徐梗荣还实施了肉体侵害行为,致使徐梗荣身体极度疲劳引发心脏骤停死亡。
28日上午,丹凤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尸检结果———法医鉴定结论为:徐梗荣系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原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7名涉案干警已被立案侦查(3月29日《华商报》)。
2008年,陕西子洲县水地乡麦地山村村民韩秀荣,被子洲县公安局刑拘后蹊跷死亡。(2008年6月29日《华商报》)。
2007年,陕西略阳县嫌疑人马某审讯期间死亡。“专家组”也认为系“心肌梗死引起急性心脏骤停死亡”。(2008年5月10日《西安晚报》)。
其实,想这样被媒体曝光的案例在全国举不胜数。还有那些我们一般老百姓不知道的。想想都是让人胆战心惊。
案件的背后都是那些公安干警的自私心、名利心在作怪。他们为了个人和小集体立功受奖,为了自己的名利,竟然不顾人民的生命。
公安机关就是打击犯罪份子,保一方平安。这就是你们最根本的职责。你当地的治安搞不好就是你公安机关的失职,还没有破获一起案件呢,你就大吹特吹的,又是写材料上报上级机关为单位和参战干警邀功请赏。你们就没有好好地想想?维护一方平安那是你们最基本的职责啊!那些多年没有破获的案件你们怎么就不拿出来讲呢?
愚人浅见,对于公安机关和干警的立功受奖这一规定还是取消的好。否则,像这样草菅人命的事件,今后还会在各地公安机关源源不断地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