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抓落实

兰之馨香 杂文 乱弹八卦 2012-07-22 14:27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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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论述问题有现实建设意义。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指出了抓落实的重要性,然后重点分析,揭示了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两个原因,如何抓工作落实,文章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文章观点明确,建议具体可行。

笔者读过习近平同志的一篇文章《关键在于落实》。文章指出,抓落实,就是抓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落实。落实到哪里去?就是落实到实践中去,落实到基层中去,落实到群众中去,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以确保党和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如果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再好的方针、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再伟大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

当前,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中推出了不少好的思路、好的制度、好的举措,但在基层部门抓落实抓执行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多时候,我们的工作有部署,但不一定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又不一定督促到位,导致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制度执行不力,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如何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抓落实,就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并努力践行的一个课题。

一、由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产生的联想

2012年3月19日20时40分,泰和县某中学驾驶人蒋某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由泰和县水槎乡驶往泰和县城,行驶至319国道647km+740m路段时,与停放在前方同向道路右侧的自卸低速货车发生碰撞,然后又与另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连续追尾,造成当场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该市迅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地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监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学校交通安全。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立即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为期70天的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期通过专项行动,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查处严重违法驾驶人,消除客运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发现,在市政府下发的通知和交警支队的专项整治方案中都提出了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四见面”、“三不漏”、或“五不出车”的具体措施。“四见面”指的是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车主、见安全责任人;“三不漏”指的是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五不出车”指的是接送学生车辆车况不良不出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不出车、驾驶人资质不符不出车、接送学生车辆证件不齐不出车、照管教师不到位不出车。

看着通知或文件上“三、四、五”几项具体措施,笔者不由得感叹起来,多好的工作措施,这还只是通知或文件中规定的多项具体措施中的几个小项,如果每个相关部门和管理者都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到位,何愁交通安全管理不好?又何来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二、基层警力不足和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降低是造成工作落实不力的具体因素

十几年来,笔者一直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了解过太多的交通事故,目睹过交通事故现场那惨烈的场景和受害者家属悲伤欲绝的痛苦,笔者常常感受到一种难言的心痛和沉甸甸的责任。是什么原因造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笔者曾于2004年在《南风窗》杂志发过一篇时评,分析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是国民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偏低以及侥幸心理作怪。今天想来,笔者还认为,负责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就拿上面提到的“三、四、五”几项工作措施来说,到底由谁来具体负责这些措施的落实呢?虽然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也都承担了一定的工作任务,但大部分工作还是由公安交警承担。而基层中队就是具体落实这些工作措施的基本力量。据初步统计,每个农村中队民警大概在2—6个之间,加上几个辅警,也就是在5—10个之内,而一个中队要负责3—4个乡镇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村入户,进企业进学校,对驾驶人和车辆摸底建档,专项整治,事故处理,日常巡逻,对广大村民、驾驶人、中小学生、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这么几个民警的力量,怎么做到项项措施落实到位?又怎么达到成效显著?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基层中队警力不足是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个原因。拿笔者所在吉安市来说,目前全市共有正式民警795人,协警569人,一个支队,14个大队,68个中队,管理着全市70余万个机动车驾驶人,60余万辆机动车,以及19000余公里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该市安福县枫田中队是一个基层农村中队。该中队现有正式民警2名,工勤编人员2名,由于该中队管理着枫田镇、瓜畲乡、竹江乡三个较大乡镇和县工业园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且该中队所辖路段又是该县通往省、市两地及高速公路的必经路段,平日车流量非常大。因此,县政府和大队给予中队特别照顾,聘请了7个交通协管员,中队共有11人。三个乡镇与工业园区共拥有机动车8000余辆,机动车驾驶人近20000人,省、县、乡道路里程近300公里,加上巨大的交通流量,以及平时的事故处理、安全宣传、隐患排查、路面管控、执勤纠违、车管业务办理、信息报送、情况汇报等,可想而知,中队几个人平时的工作该会有多辛苦,就是表面应付,也会累得够呛。有民警开玩笑感叹,要是能到齐天大圣孙悟空那儿学习点儿分身之术就好了。

其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降低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提到“四大危险”,其中第一条就是“精神懈怠的危险”,精神懈怠能落实好工作吗?答案显而易见。造成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降低和精神懈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工作人员的自我放松是原因之一,有些部门和单位在选人、用人上的某些缺失以及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措施,会使相当一部分人员的工作激情和积极性遭到打击。

三、如何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抓落实

一是科学合理配置警力。基层中队警力不足,势必影响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势必影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成效。因此,加强科学合理配置警力,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科技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向机制要警力,努力做到警力下沉,尽量减少非警务活动,确保警力配置科学合理,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最终实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的目标。

二是营造公正用人环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会公正的核心。通过公平选人,准确识人,量才用人,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公平公正、和谐共处的氛围,让广大干部、广大民警自觉地、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智,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做贡献。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习近平同志也强调“抓落实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公安交通管理队伍中,由于领导岗位有限,普通民警职务晋升的机会是非常有限的,非领导职务的晋升也受到不少限制。特别是基层民警,常年工作在离城市、离家较远的地方,身心疲惫一辈子,能当上一个副中队长、中队长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了,极少数跻身到大队领导班子中,就是幸运之幸运了。如果真正能让那些恪尽职守、工作踏实的民警得到提拔使用,就能调动一大批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尽管职务不高,但用好一个人,就等于树立了一面旗帜,就会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科学进行责任分解。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庞大的社会工程,牵涉到繁杂的、方方面面的工作,没有行之有效、科学管用的制度和机制,就保证不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更加保证不了公安交通管理目标的实现。习近平同志在《关键在于落实》一文中强调,特别要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存在工作推诿扯皮现象,与目标责任不明确、工作任务没细化有很大关系。要科学进行责任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是强化督查,完善考核。加强督促检查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领导的关键环节,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

近年来,为了推动基层抓工作落实,我们江西省公安交警总队和各支队推出了年度考核、季度排名、专项通报等一系列工作督办的制度、措施,在抓落实和执行上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从各基层单位落实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离党和人民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何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性,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如指定看点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暗查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等,并做到督查与考核评奖相结合,实现督查、考核、奖励一体化,切实建立与完善科学有效的督查考核激励机制,既保证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又充分保护和增强全体民警的积极主动性、创造性,使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从而有效推动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和谐交通的愉悦,享受到平安交通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交通民警也应该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要求、自我激励。《国际歌》里有这样几句歌词“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我们都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的主人,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体。我们应该增强主人翁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振奋的精神,去面对自已的工作,不等不靠,勇于作为,积极作为,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