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引火烧身”,其他部门“避灾推责”

GAIHU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07-05 20:30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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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由一则新闻说起,说到了今天的教育问题。怎样看待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万能的吗?今天的社会里确实把很多东西都压到了学校,而推卸着其他机构和人员的责任,这应该是教育乏力的重要原因。

——媒体报道之《学生泡网吧,通报到学校》所引发的感慨

2012年7月2日的《青岛晚报》以《学生泡网吧,通报到学校》为题报道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孩子们远离网吧,……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他们首次和教育部门合作,建立了网吧相关信息通报制度。学生泡网吧,将被通报到学校。

不处罚当事学生和其家长,通报给学校干什么?如果只期望学生畏惧于学校,而无畏于家庭和社会,还怎敢指望把他们培养成懂规守法的好公民?

学校教育不是万能的。这一点,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上过学的明智的人都承认。

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育的老师。——这其实是完全不懂教育的人的一派胡言。

如果教师有如此大的工力,还要警察干什么?还要刑法干什么?还要监狱干什么?人一旦犯了错,送给教师教育一番,不就完事大吉了吗?如果教师有如此大的工力,上过学的人怎么还会有社会精英和社会渣滓之分?

教师是指受社会委托在教育机构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身心施加特定影响的专门人员。我们承认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但我们所公认的优秀教师一生中就没有“培养”出一个犯罪的人吗?即便是连一个犯罪的人也没有“培养”出来,这些优秀教师的学生最终都成为了社会精英或者对社会做出了同等贡献了吗?

所以,不要太迷信教师。只要他们还懂得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力地“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身心施加特定影响”,能够竭尽全力培养更多有益于社会而非有害于社会的人,我们为什么还要人为地给他们施加额外的精神压力?

学生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等发生之后,看起来似乎最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部门,总是最先站出来进行自责,接二连三地向它管辖的学校发号施令——“要建立师生包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暑假安全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教师”;“要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要加强与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警示、巡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工作格局,确保暑假期间学生安全”;……

教师有能力把每一个学生始终置于自己视野之内吗?教师有能力左右每一个家长的思想意识吗?教师有能力协调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如何去做吗?

从教师的社会义务来讲,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对学生教育和引导的职责;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来讲,他们应该有无私奉献、牺牲自己的星期天、节假日到学生的居住区域进行巡视以便发现问题并有的放矢对学生进行再教育的必要。但是,我们凭什么让教师对离开学校的学生安全予以硬性“包联”呢?

教育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学校教育扎扎实实开展了,本该后续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却总是跟不上,甚至于唱反调,是最终导致“5(五天的学校教育)+2(双休日两天的家庭和社会影响)≈0(几乎没有任何教育效果)”的原因,也是学生伤亡事故在星期天和节假日里频发的原因。

以防止学生溺水教育和监管为例,以下三步缺一不可,事实上却完全不尽人意。

一是学校教育。以活生生的事例警示学生;教会学生的相关自护知识;培养学生的应急能力。然而,在现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学校也只能纸上谈兵,有哪所学校、哪个教师还敢带领学生下水教练?

二是家庭教育。家长应该履行的主要是对孩子离校之后的监管职责。每个家长其实都对孩子的生命安全牵肠挂肚,但是,太多的家长却总以工作忙为借口、总有侥幸心理作指导,疏于对孩子的监管。孩子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对家长的唯一惩罚就是令其余生的伤痛,而完全没有人再去对其追责。

三是社会教育。水域是地方政府开掘的,或用于农田灌溉,或用于水产养殖,但许多的地方政府只享受了利益却并没有很好地履行对辖区水域的隐患排查、警示和安排专人巡查职责。另外,本应该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各级媒体,尤其家长和学生最常接触的网络和电视媒体,却很少利用滚动字幕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必要的警示。难道各级政府在不断向教育部门“发号”的同时就没有想到对各级媒体“施令”吗?学生发生了溺亡事故,多数的人只会把矛头指向学校,何时有人想起追究过水域监管政府的责任?

教育部门该做的必须做好,可是,其他部门该做的为什么总是要设法推给学校?

比如,学生斗殴。公安部门声称,学生是未成年人,我们无能为力,你们应该加强教育。

比如,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要求,你们要对学生加强教育,学生都不乘坐这样的车辆,他们还会有市场吗?

……

孩子哭抱给娘,以娘有奶为由推脱自己的责任,心理上得到安慰、心情上得到宁静。可是娘没有奶、孩子仍然啼哭不止,当娘的又能把孩子推给谁呢?

如此想来,也只有教育部门心急火燎地主动“引火烧身”了,有愿意当替罪羊的,其他部门为什么还会没事找事地去主动担责呢?

家庭和社会教育与监管的严重缺位,是导致学生校外伤亡事故不断的主要原因。

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接二连三、一直频发的学生溺亡、校车悲剧等,都是毋庸争辩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