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你不能……

微雨落花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07-04 10:48 责任编辑:沧海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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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由网络颇具争议的两个帖子说起,说到了人们道德的缺失,作为社会的人自尊自重是最基本的前提,表面看,愿意怎么穿是姑娘你自己的事儿,可你毕竟出入的是公共场合, 所以,你得多多考虑他人的感受;问好作者!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上海地铁二运”6月20日晚发布一则微博:“乘坐地铁,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地铁狼较多,打不胜打,人狼大战,姑娘,请自重啊!”此言一出,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历来不乏百家争鸣的网络立刻又现新的话题热点。之后,这一微博无疑于抛砖引玉,最雷人的当属两位美眉的行为艺术:雷人的装束加上雷人的语言: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要清凉不要色狼。

单就这两句口号而言,若没有故事的背景,应该说没什么错。可是,中国的语言表达,历来就少不了语境。结合语境再来读,真的疑惑了:我们的孩子,怎么了?

无论微博的表达有无不妥,但是微博的一片好心不言而喻:从微博配的插图看,女孩子穿的的确太过暴露了。也许美眉真的很冤:我又没想诱惑谁,我只是想要清凉而已。可是,你要清凉的后果是增加了你被色狼侵犯的机会。你不明白,有人来告诉你。你不过是人家的普通乘客,人家却絮絮叨叨跟爹妈似的,图什么呀,到头来还不领情,还要抗议。这要是遇上明理的爹妈,还不得拍案而起啊:欠扁啊,不知好歹的东西!

情景模拟不过是想表达一下心中的郁闷而已,话虽重了点,真的希望这些美眉能够惊醒,有时候,响鼓也得重锤敲不是?

就比如人跟你说:狼来了,快躲起来!你偏说:不成!我在这儿,狼不能来!试问:狼同意吗?

从小父母老师都告诫我们: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你偏要说“我可以违章,你不能撞我”,是,正常情况下没人会去撞你,但意外发生了,对不起,开车的人没有责任,撞了也白撞了。

再比如,专家再三在法制节目中强调,为了对付抢包的人,步行的时候不要把包挎在靠近机动车道的一侧,而你偏偏要逆忠言而行,当然,歹徒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你是不是有点“作”呢?若只是被抢还好,若被抢还被伤害,比如被歹徒戳了一刀两刀的,只能说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了。这个时候,你会不会还去跟人理论“我有钱我有错吗”?

你有钱当然不是你的错,但是你有钱还偏要在劫匪面前显摆就是你的错了。比如苹果园里的苹果又大又红不是错,而你园门大开为小偷大行方便之门就是你的错了。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还要抗议吗?抗议自己好了。

有人说:堂堂男子汉,连自己的眼手都管不住,只谈约束他人自由的权利,不谈履行自身和义务和责任,无异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真不知写这文字的美眉是聪明还是糊涂,居然把这种龌龊小人定义为“堂堂的男子汉”。须知行龌龊之事的是龌龊之人,跟“堂堂的男子汉”无关。再者,在强调所谓的自由的时候,为了自己,不妨多考虑一下自由的后果才对。

还有人把龙应台的话拿来作论据:“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这话自然是没错的,你有权利,他有自由。可是,龙作家是否想清楚了,后果,是要由权利人自己承担的。看似经典的铿锵语言,却行着误导涉世不深者之实。生活,不是华而不实的语言,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伤害一旦发生,将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其实,上面这些啰啰嗦嗦的话并不是我最想说的。这唯恐天下不乱的激辩背后的真正原因才是我想弄明白的。有几点想法:

一、抗议者,真的不明白微博的真意吗?因为在笔者看来,这道理真的够简单,这微博的善意不言而喻。如果真的不明白,也不枉大家热热闹闹忙活一场。如果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那么,除了炒作,还会有什么呢?

二、如果真的是炒作,要炒作自己似乎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抗议的两位美眉皆黑纱蒙面,再炒作也混不了个脸儿熟。那么,希望这样的炒作会收到以下两种效果:

第一,引起人们对公众场合着装的重视。不管两位美眉的初衷如何,如果通过这样一场讨论能够达成某种社会大众都能认可的标准,还是值得称许的。

第二,引起社会各阶层对这一现象的思考,最好相关部门能够出台一些有行之有效的具体的措施,来保护妇女的权益不受侵犯。比如有人建议设置专供女人乘坐的专用车箱等,也不失为一种可以考虑的办法。

果真如此,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不过,到那时,如果有人着了清凉装还偏不坐专用车厢,还往色狼多处挤,那只好由他去了。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20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