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几个概念
文章对几组哲学语言进行了解读,非常浅显地普及了哲学知识。
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里的物质是指不以人的意识而转移的存在。先有物质后有意识。
唯心主义的核心思想是存在之所以为存在,是因为意识到存在才存在。存在即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定性,只有意识到其内在规定性,事物才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事物在没有自觉和被认识之前,所谓的那个存在实际上就是空无的存在。
唯物主义在实践领域中,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现有的现象认识到事物的发展规律,并运用其规律指导实践。唯心主义在实践中则强调从根本上认识事物的本质规律,把握事物的整体概念并主观上与客观同一形成绝对理念。对这个绝对理念需要犹如信仰一般的虔诚。
两者斗争的焦点是存在和意识谁先谁后。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在先。不管你认识不认识,意识不意识,事物存在就是存在。而唯心主义认为所谓的实际存在只有被意识所规定,被揭示事物才叫真实的存在?即便是有存在之名实际上是空无的存在。唯心主义认为规律是无限普遍性的外展。规律的起源在于最初制定规律的上帝。上帝作为绝对真理的代名词,他具有无限的普遍抽象又具有无限普遍的具体。他是无限普遍抽象和无限普遍具体的同一者。所有宇宙万物都不是空的存在,而是有内容的具体存在。是上帝规定的存在。物质世界和人类精神都是体现这个具有无限普遍性的上帝的意志。人类只不过是上帝下面的一个特殊的族群。
两个主义的最根本的起源不同,所强调的侧重就不同。唯物主义强调现有的现实,对有限现象的分析归纳综合得出事物的内在性。而唯心主义强调的是无限的普遍性,强调最初始的规律的具体内容,既然宇宙一开始就根据某个秩序而运行,那么那个秩序的内容是什么,其中内容里最根本的规定是什么?正如爱因斯坦的质能公式揭示了能量的普遍根据一样。因为对有限的普遍性的意识就只能是有限的真理。唯物主义得出的是规律,后者追问的是绝对真理。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借助于辩证法来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形成绝对理念。我们先需认识辩证法是个什么样的认识方法。
辩证法辩证法绝不是所谓的一分为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这些如小孩儿歌般的描述那样简单。黑格尔的《小逻辑》是迄今为止对辩证法论述最为彻底和深刻的体系。所谓的规律实际上是事物运动变化对的秩序。这个秩序首先要有一个无条件的根据。这个根据是所有规律运行的基础。这个无条件的根据就是最大的普遍性,及无限。这个是构成绝对真理的基础。要想通过认识而获得这个无限性的根据,就必须要把视野扩展到无限。一方面要对现有的有限世界进行分析研究而获得理性的确定性,另一方面还需要通过“悟”的思维方式来获得对有限范围的事物的认知及现有的思维方式的突破。凡是被感知的都是需要人类去深刻思考其内在性,黑格尔把它称为理性确定性。只有这样才会最大限度内获得最大限度内的普遍真理。特殊性是类或族群具体规定性。这个有条件的规定是无限普遍性的外展的必要条件。因为是具体的,所以那个普遍的无限就具有实现外展的可能。也就是说具体的有限特殊性将体现无限普遍性的某一方面对的特性。因为无限的普遍性是无限的,而有限的具体的就只能体现无限的某一面,所以普遍性就需众多的特殊性来体现。被个体体现出来的这些具有无限普遍的绝对真理和特殊有限的真理的现象就是现实。个体,特殊,普遍所建立起来的事物的系统的同一规定性就构成事物的运动秩序,这便是规律。也就是说规律是事物以及事物之间联系的内在规定性由无限普遍向有限具体的个体外展的过程。简单的说就如同数学中的公理,定理,给出的现有条件,然后根据公理定理与具体条件的关系得出一个结论。公理是普遍的,定理是在特定的某个范围和某种特性的具体的有限的原理,事物的发展在给出的公理和定理两个前提下就具有必然性。也就说真理是可以推导的认识的,未来是可以掌握的。
矛盾这个概念在我们一般人只能认识到事物的两极是互相转化的,甚至还认识到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这对于矛盾的认识还远远不够。矛盾的转化方向不是随性的,偶然的。矛盾的方向始终受绝对真理的支配。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特殊性的内在规定性与普遍性的内在规定性,个体与特殊性,个体与普遍性之规定性的差异。比如我的人生理念中关于生命的价值是让父母和我的朋友都过上好日子,有车有房等,而你的生命价值的规定性是让全村全县的百姓都过上好日子,不但有车有房还要有文化娱乐。两者之间内在的关于人生价值的内容和范围都存在差异。这个差异性就是构成了矛盾的基础。但是两者之间谁与特殊性、普遍性规定之间的同一性程度越高,其事物发展的方向就倾向谁一方。也就是说矛盾的方向的决定因素是绝对真理。与绝对真理同一性程度越高,就越能真实体现真理,其能量就越大,持续性就越强。反之神马都是浮云。这样就解决了矛盾的方向以及决定方向的根本依据。事物的一分为二是从范畴上而言的,实际上一个普遍的事物不是就以“二”这个数量可以穷尽的。“二”,就是指差别,具体的差别差多少不同的个体是不一样,所以这个“二”就是无限的差别。矛盾的可调和的基础在于对事物内在规定性的认识的同一,当认识达到同一后,矛盾的内部就形成合力,其事物发展的方向性就更加明确,事物外展的能量就更大。所谓的统一战线从哲学上讲就是将认识的差别提升到同一性的程度以形成整合有序的整体力量。内部矛盾是自身逻辑体系中个规定的局限性以及体系各规定的不同一。也就是说,那些规定要么就不正确,要么就是正确的规定没有整合。外部矛盾是指自身与己外的逻辑体系的差异没有被克服。
现象和现实我们把所有体现出来的可以被感知的对象都首先称为现象。但是这些现象中因为个体,族群,类的特殊规定性的差异性,他们与普遍的绝对真理的同一性程度不一。这些现象相对于具体的单个个体是合理的。我们把能真实体现其内在的规定性的现象叫现实。同一性程度不高的极具个体性的现象就是“现象”,这里的所谓现象其实就是不可持续的必将被否定的表象。同一性高的这些现象就叫体现真理的现实。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意思是:现实是以无限个体现有的条件体现绝对真理的无限规定的某一方面,这些现实是真实的体现真理的,因而是合理的;在具体的条件下只要与真理的规定性相同一,那么这种内在性必然会获得并肯定的现实。所以,成功是可以把握的。凡是现实都是合理的强调的对现象的合理性的反思,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强调的是对真理的信念。是不是现实,能不能成为现实都以真理作为标准。这句话的核心是对现象的有效性持续性和现实的可能性必然性的判定。
量变与质变量变引起质变。事物的存在规定中包括质和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量变超过某个规定的限度就会引起质的变化。这是指引起质变的一个直接原因。但是并不是全部原因。更不是根本原因。因为引起量变的原因才是更深层次的决定性的原因。只有质变才能导致质变。质,是指事物阶段的稳定性,是事物在某个范围内存在的规定。没有不变的质。最后一根稻草压死骆驼,那根稻草是直接原因,但是将那根稻草施加上去的人的动机目的才是根本原因。量只是一个中介和工具。这种必然性是直接的外在必然性。
客观与主观主观是个体对于事物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的认识。至于认识到事物本身的正确程度我们先别管。客观,是指对事物本身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正确的认识。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两个字:“正确”。获得客观的认识并不一定依赖一个人的认识,往往客观的认识是众多人认识合力形成和达到的。当这个客观被个体的主观认识,理解,接受后,我们说这个就是主观和客观的同一。在黑格尔的真理观中,没有被主观自觉的真理是抽象的,只有被觉悟,这便是谦虚的哲学基础。为什么要谦虚,因为你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认识都是有限的。谦虚不是说对任何人都说我不行,请多指点,而是对该领域的有独特研究的人的成果予以审视,看看其中有多少合理的内容和重大的突破。谦虚既是打开心扉,了解他人的理念理论,又是对该理念理论的扬弃。
本质与现象本质是在普遍的规定性基础之上而建立起来的具体的系统思想理念。这里的本质是运动的外展的可实现的逻辑体系。单一的某种规定只能说事物的某一特质。只有系统的有层次的规定才构成本质。现象,是指体现本质实现本质的结果。现象就单个个体来讲是合理的,但相对于真理即便是有限的真理的现象不见得具有合理性。比如我们一道数学题,不同的学生来解答可能结果不一样,但是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不同的学生解答出来的结果相对于每个单独的学生而言,那个结果是真的。因为他们自身对这道题目的理解就如他那个结果一样。但是这个题目的标准答案是具有普遍性的即普遍性的真理。所以个体的主观认识必须要回归到普遍。普遍真理是有限真理的标准和基础。我们说这个人本质很好或者很坏,是依据一个标准而言的,而这个标准不是别的,就是普遍的规定和根据。
以上浅见,旨在梳理哲学的基本概念,是否正确,期待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