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不可承受之轻与重
我很幸运,几乎到了自己难以置信的田地。两个月间,参加了两次婚礼,大同小异,去酒店——吃饭—-回家。对于常年在外的我,除去童话般的安排,纯属巧合。朋友问,你是伴娘?我答,不,我是吃饭的。
去之前,我总是把肚子倒的空空如也。你看,我也真是穷疯了,简直一丐帮弟子。若不是婚礼,我也很难在一个餐桌上把鸡鸭鱼肉龙虾丸子都浅尝辄止一番,机不可失。但我一定会睡饱,以免在婚礼上失态,成人笑柄。我干过这种事,经常在这种场合困得要死要活。这么说,很像村上先生短篇《困》里的男主人公,会在别人的婚礼上“一边喝汤一边打瞌睡”。也许是天生嗜睡,或是跟有些人看见书就像喝了安眠药一样,见了充足的食物就会产生天然的睡意。我总为自己困得这么不像话而竭力避免这种大场面,可有时候,在劫难逃。这样做真的很不礼貌,可这样的事也真的与自己无关,它和鹅毛一样甚至不在我心里占有一席之地。当婚礼主持人让人们举起酒杯以示庆贺时,绝大部分人都在埋头苦吃,简直充耳不闻一样。我想他们也和我一样吧。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我始终这么不负责任地认为。听人说,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幸福的。爱情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情操高尚的人会说“不能用实物描述”。咱们的俗人就说“房子票子玫瑰花”。按希腊罗马神话的说法,上帝也坏透了。在远古,人是一种圆球样的东西,有四只手、四条腿和四只耳朵,一颗头颅上长着可以同时观察相反方向的两张脸,力大无穷,神通广大,可以让奥林匹亚的众神感到不安。宙斯就把这怪物一样的人劈成了两半。人被劈成两半以后,每一半都努力地寻找另一半,急切地想扑向另一半,纠结在一起,相拥在一起,强烈地希望融为一体……这就是爱情了。这个神话虽荒唐,却是道出了人性的真谛。因为爱情,所以结婚,两个人是幸运的。爱情是两个人的结合,婚姻是爱情的归宿,结婚只是一男一女或男男或女女,两个人而已。婚礼上那么多人,谁更看重你们的爱情,更或者谁会看重?
两个人为什么要结合,为什么要结婚?我始终搞不明白,每个人都这么干,不约而同。但是你不结婚,就好像是另类一族,没准会遭到亲友的嗤鼻。因此中国有句俗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你活着就应该。姑娘你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事。马克思说了很肯定却偏激的话:“要想美好的度过一生,就只有两个人结合,因为半个球是无法滚动的,所以每个成年人的重要任务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另一半。”这话可能是对的,马克思大学的时候就和燕妮搞上了,而且两人过的说得过去,马克思又成了世界上不可替代的人物。万事非绝对,奥斯丁一生未婚,却也家道小康,写出了巨作《傲慢与偏见》,甚至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当然,你不是足够强大或足够窝囊,别冒这个险。
两个人结婚,请一大火车人到大酒店的大饭桌上,吃个饭敬个酒,更或者一轮接一轮地请客吃饭。这就结婚啦!这就是婚姻啦!早在中国古代就有婚庆礼仪,几千年留下来的东西,我不能说是糟粕。自古以来婚姻都是人生大事,怎么搞都不算过分。但是现在未免有愈演愈烈之势,场面越来越宏大,把老人折腾得不知如何是好。我不知道,是在炫耀,还是在结婚?如果声势越大,结婚的两个人越琴瑟和谐,那我们花再多钱再多精力都值得。
有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我最受不了,新郎在婚礼上信誓旦旦地指着天地用话筒大声放言“爱你一万年”,诸不知你能活多久。更受不了,新娘会乐呵呵就“我愿意”了。我见过婚礼上最肉麻的话,也见过在这事后,让人最痛彻心扉的“一纸休书”。耶稣告诉你: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不可指着地起誓。随便起誓的人,小心你的头。掂掂你肩上的重量,也掂掂这婚礼上誓言的重量,它的不可承受之重是什么?我不懂,婚礼现在变得像一场华丽的话剧,台上的人表演,台下的人也跟着吆喝。看似隆重的婚礼,它的不可承受不轻又是什么?
想到近几年间,我都有可能与恋爱、相亲、结婚、生子无缘,就少了些惧怕。如果真的迫不得已走到那一步,我就偷偷摸摸地,甚至可能连党都不告诉哩。因为我知道,我永远不是也成不了英威廉王子。
最后衷心祝愿新婚夫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绑在一起。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