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轮车的取缔,试看城市的文明

恨水后人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05-08 21:33 责任编辑:袁木蕾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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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凡事都有两面性,三轮摩托的出现让大家出行方便,经济实惠,却为城市交通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作者就取缔三轮摩托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值得大家一读。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

最近的这半个来月,若是你再想在“偌大”的潜山县城里找一辆三轮车来坐,你绝对“痴人说梦”,也绝对是妄想,这正如早些时候,重庆市过江缆车的拆除,西湖景区车辆的禁行,是同样的道理。中国的交通,早日由当初的人拉黄包车,发展到了现如今的出租汽车、地铁公交,在北京,黄包车曾一度作为历史的“文物”保存了下来,人拉的、脚踩的,也只能够在一些个准许通行的景点胡同里才能坐(看)到,谁又说这不是一种与时俱进、“改头换面”了呢。

咱们中国自古就有自行车大国的称号,就是那些个摩托车的拥有量,也绝不会亚于欧美、日韩的,三轮车的存在,无外乎为了方便咱们群众出行,为了一家老小一日的生计,对于群众:“难以割舍”,对于车夫:“情非得已”。

三轮车的日趋增多,在所难免的会发生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比如说:违反交规,无序停放,非法占道,制造拥堵,随意逆行(掉头、拐弯、停靠、抢道),乱闯红灯,哄抬市价,非法运营,难以管理,安全隐患,事故不止……

这是对交通事故的预防,对文明创建的隐患,旅游城市形象减分不说,更是为城市交通事业的长远发展、交通秩序的有序整治,政府何错之有,群众理应考量,有一部分三轮车主还不能适应,在网间发表一些不适当的牢骚,理应予以理解。

对于一部分三轮车主至少是“不公平”的,他们也都是些来城务工、低收入人群,学历不高、技能很少、年岁普遍偏大,一部分人或多或少有些残疾,对于他们,政府理应在取缔三轮车辆的同时,考量清楚这一部分三轮车主生活的困境,为他们在生活上做好妥当安置,我觉得是最关键的,也是他们最期望的,至于就业:最起码要考虑清楚他们(她们)的现状,安排一些个适宜的岗位,让他们“有能力”养家,“有本事”赚钱。至于生活:理应在政策范围内妥当办好他们的“低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保”(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社会保险)、“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照顾。至于创业:理应在政策范围内减免他们的税费,多搞一些技能创业培训,多搞一些“小额贷款”支持。至于他们想从事出租车运营的,政府大可以制定“车辆统一购置、上岗人员统一培训、证照统一颁发、运营统一管理、统一减免费用、统一办理强险”之类的政策,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想从事公交车驾驶的,政府也大可以制定“统一驾培、统一上岗”之类的优惠政策,让他们在就业创业之余大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当前,收缴三轮车工作已接近尾声,县委县政委的保障措施也地道具体,以上纯属建议。

三轮车问题不仅仅是民生问题,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在政府、群众两难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一班人毅然决然的果断行动,不可不说办的彻底,不可不说干的漂亮。潜山县“撤县建市”早已提上议程,潜山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在即,交通隐患不予整治,文明诟病不予杜绝,必然会导致“蝴蝶效应”的恶性循环,最终抹黑了形象,最终侵害了广大人民的利益。政府的行为,我们要坚决执行,三轮车主的“牺牲”,政府理应做到更好的照顾。对于群众的出行,公交线路理应适当增加,对于出租车的管理,理应更加规范,随意增加价格不得,对于某些个出租车司机的刁蛮态度更严当加强教育管理,莫要让我们为了文明,没有了方便可言,莫要让我们为了大局,对生活产生了不利。或者说我们的这些个群众,对于三轮车来说怀念太多,对于出行而言,或多或少有一些个不适应,政府应当根据市民的建议,作以更多的调整,我们理应在生活中,慢慢去适应。牺牲小我,方能成就大我,牺牲小家,方能幸福大家。

向为“取缔三轮车”工作辛勤付出的工作人员们问好,向果断行动、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三轮车主们致敬,祝愿你们一切安好,祝愿你们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