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狗的盛世

tt671026 杂文 处事之道 2012-05-07 17:44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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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由狗说起,以狗喻人。文章把人做了区分,文章的分析论述,对我们有着经验性的价值和意义。

人与狗同处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年代。

至今发展到现代社会,我们人类还是与狗共存,而狗又是灰狼进化的一种,不过我们人类为了区分,就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早已将狼驯服,听话的,成为狗,成为人类最忠实的伙伴,不听驯服的狼呢,只好依然以狼群的姿态生活在大自然。

我们人类自出生以来,就拥有识别香臭的本领。例如婴儿吃奶的时候不会哭,他会很安静的享受,倘若你喂他辣椒,他便会用另一种表现来反馈,或哭啼,或拒绝。而当下社会,我们人类是一种群居的高等生物,拥有者比低等动物更强大的思维。

我们人类离不开与人处事,为人处世。但我们为的是与“人”相处,而不是与“狗”相处。

人可以选择做人,亦可以选择做狗。其实做人难,做个好人更难。做狗也难,做一个好狗更难。

但终究一点的是,无论做人还是做狗,都不应该学会反咬,倘若反咬,就不是人了,也不是狗了。是狼!

在金庸的小说中有一个叫做丐帮的帮派,丐帮号称天下第一帮派,能在普天下立足,必有立足之因。但从其本质来看,就是“打狗棒法”享誉天下!丐帮要打的是“狗”,并非是“人”。你想想看,丐帮也不过是一群臭要饭的而已,但是他为什么敢和“狗”作对呢?肯定是“狗”不听话,或者犯错了!所以丐帮才得以立足,原因是立于民!

同样的还有一部电影描写丐帮,叫做“武状元苏乞儿”。这位公子哥素来家庭腰缠万贯,武功盖世,因在一次参加武举比赛时,被当权朝廷动了手脚,还把苏家给抄了家,这下小苏走投无路了。但小苏有个优点,就是喜欢结交各路朋友,包括乞丐,还认了乞丐做干爹!善良的乞丐发现小苏这般落魄,知悉事因后,便拯救了小苏,从灵魂上拯救,从身体上拯救。

综述上说,电影虽然是虚构的,但故事来源并非夸夸其谈,既然导演安排了这么一出戏,肯定也是有目的的。

丐帮是一个团队,甚至可以说成是一个组织,他们的制度和当权朝廷的制度是完全不同的。

然而制度分为双重性,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看到的只是单向性,那另一向去了哪里了呢?自己会飞?还是又被禁锢在“中国裹脚式女人”的臭脚中呢?

在现实中,呈现最多的是制度向下垂直和覆盖,是直接的,是迅速的,并且覆盖的是只手遮天。但是向上的制度哪里去了呢?有没有呢?全不全呢?这都是未解!

平民犯了错,就要劈头盖脑的长篇大论,并加以自淫其乐的思想主观实施!不做考究,不做调研,甚至连人与狗都分不清的时候就大下结论!

这样做的结果会被繁衍出多种形式出现,例如报刊刊登,或者媒体出现。

如果这是一个公私分明的社会,如果这是一个分清黑白的社会,然而这必然是社会发展的趋势!狗也多!人也多!

我们应该区分,人与狗的区别。更何况在这样一个人与狗共存的盛世狂欢中,我们不但要学会识别是人是狗,还要学会提防被狗咬!因为我们是人类,为的是进化!无论是选择做人的道路,还是做狗的道路!都不应该选择做狼!毕竟社会提倡的是和谐!是人与狗的和谐!从未见过人与狼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