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不该托欠退休老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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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事而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关部门应认真对待这个现象。
据信访办工作人员反映,滨海有一个县{不是贫困县},在二零一零年事业单位涨工资时,应从一月份开始补发涨的那部分工资钱,而这个县是从十一月开始给全工资。而剩下的十个月,把涨的那份钱没给补上,到今日己有三年啦,还没给补上。在职人员他们涨的多,现工资也较高,晚补几年还是可以的,他们能体贴财政有困难,等财政收入好转时再补发,在职人员没有多大问题,是可以理解县里的难处的。
但已退休的老人涨的工资应该及早补上。因为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当年的老干部、员工、教师,特别是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本来工资就低,后退休的除外。他们年老多病,丧夫、丧妻的多,生活不能自理,还得雇保姆照看,现在雇保姆每月得花一千元。现在物价又高,这部分老人一般工资都在两千来元,生活处于一般水平。他们纷纷派代表到信访办,要求给反映一下,把托欠的那工资快点补发上。建议这个县的财政部门的领导,主动与县主要领导研究一下此事。希望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先把老退休人员的工资提前给补发才好,因这部分人数少,钱又不多。要知道这三年中有多少病故的呢,按人之常情来说,还是落实惠民政策来讲,都应该处理好此事。
另外,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多深入基层,多了解下情。希望是否先把年迈老人的工资给补发完呢,其他的陆续再补,只要想办法就能圆满的解决。先关心一下老年人,谁也不会有意见,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美德,因为谁都有老的那一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