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与失歌
文章用调侃幽默的语言,解读了作者对诗歌的理解,特别展示了对一些诗歌现象的看法。这些调侃里,却能让我们冷静地思考诗歌,关注诗歌。文章结尾,更提出了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坑谁呢?后人贝。诗歌作者们,该注意了。
床前明月光,吃饭先喝汤。我不知道别人的启蒙教育是如何开始的,反正我是在这种朗朗上口的诗歌中开始迈出智慧积累第一步的。这也就注定了我未来的岁月一直对诗歌心怀崇敬,包括那些头戴桂枝草帽的诗人们。虽然起初我并不知道这种适合吟诵的语言叫诗歌,只是本能地感觉这样说话挺美,像极了我第一眼看到的不同于其他农村妇女的很气质的女老师。
真正了解诗歌是在进入中学以后,似乎八十年代的中学生都对美好的文字有某种近乎情窦初开的迷恋,尤其对诗。那时感觉诗是神圣的,是需要仰视的,也是不容亵渎的。于是,疯狂地去品读能够读到的所有诗歌,痴迷地去学习所有能够得到的诗歌知识。也就知道了“床前明月光”是诗,而“吃饭先喝汤”则是歌,甚至高深地明白了诗要分为古体诗和现代诗。正因为诗歌在心中的渐趋明朗,自己在偶尔尝试几次后,终究不敢堂而皇之地写那些分行的文字,深怕自己的一知半解亵渎了心中的女神。
人到中年,偶尔附庸风雅一次,也只是在记忆里翻检依然熟稔得指掌般的句子,有时也会循着初恋的情怀去柔柔地欣赏他人的作品。就在这漫步中,我发现了那朵带雨的梨花以及那件风中飘扬的性感的花内裤。
说穿了,这么多年,我对诗的认知,其实一直停留在欣赏的层次上。这么煞有介事地聊点个人理解,的确有道貌岸然的乏味感。从内心里,我也不太赞成循规蹈矩的格律诗,那种写诗的方式,美固然美,但也的确太束缚思想和灵性,为了表达点内心的诗意,平平仄仄地念叨半天,推推敲敲,比比划划,甚至语不惊人死不休,轻点也要拈断数茎胡须,知道的是在炼字,不知道的以为脑子受潮了呢。
带着镣铐跳舞固然是格律诗的弱点,但光着屁股撵狼也真有点不拿豆包当干粮的孟浪。我不会烙好吃的馅饼,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诗歌爱好者,同时对美好的一切,有着与生俱来的追求。想想中国文明,从那个叫仓颉的人把鬼神逗哭开始,沿着蒹葭苍苍的荇菜水湄,一路踉踉跄跄地走来,也有五千多年了,总体感觉桃之夭夭的美丽和芝兰馥郁的香气一直氤氲在华夏大地上。但一件飘摇的大花裤衩子泼泼辣辣地抖开了缪斯的神秘,也让我顿悟,从带着镣铐跳舞的拘谨之美到光着腚撵狼的胆大不知羞,现代诗歌从一个极端跳到了另一个极端。
砌下梨花一堆雪,明年谁此凭栏杆?
是啊,那些五四新文化改良的闯将们,那些在雨巷中结着丁香愁怨的唯美诗人们,如果他们得知诗歌进化到现在,从大白话发达到大白水的寡淡,他们还有凭栏赏花的雅兴吗?
梨花体,想说爱你不容易。
围绕着诗歌的功用和缘起,专业的评论家肯定早有定论,但我的想象里却一直闪现一幅场景:一群稼穑归来的疲惫的人们,围着熊熊的篝火,边跳边唱,腰间的兽皮在月光下随着颈间的兽牙翩飞起舞,而远处黄河的涛声给了他们吟诵的冲动——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一份解脱疲惫和单调的美丽就这么诞生了,一个民族的诗歌就这么唱起了。
一个有诗歌的民族是浪漫而达观的民族,而一个失去歌声与审美的民族则无疑在缓缓走向晦暗与功利。
阳光下
我撒下一泡尿
照见自己形象
真丑
此时,我斗胆写下自己的诗歌处女作,或许开创一个诗歌流派也未可知,那么我就把它命名为“天花体”吧,反正麻子不叫麻子,坑人而已。
坑谁呢?
后人呗。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读梨花体诗有感,一个死吆要死的日子,那就哀悼我曾经的深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