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房子

惟泰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04-08 15:37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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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围绕房事揭示出了丰富的问题,值得我们的政策管理者好好思考。文章首先由比利时人的房子观念说起,提出了值得我们参考的观念问题;文章又由此引出了对孩子品德的培养问题,我们是给孩子房子还是该孩子什么。文章第二大方面,揭示出了在城市化建设中,对古宅的处理和保护问题,这涉及到文物的保护问题。文章第三大问题,提出了我们今天的房屋建筑的政策规定问题,文章通过故事,从老百姓的生活需要角度,提出了政策问题方面的看法。这一篇很有建设性的论文。

最近读了《在比利时造幢小房子》一文(刊登在4月19日文汇报),感触之心久久不能平静。“想不到,来比利时的最大消遣,竟是‘看房子’。每天傍晚,我们夫妇都要去享享眼福,以至将我们所在小镇的每个角落都走遍了。”文章开宗明义。出于对房子的兴趣,我便耐心地读下去,作者从房子的风格式样、建筑维修、设计要求、施工质量以至整个造房过程一一道来,步步紧扣,引人入胜,就好象在听一位老人在讲国外房子的故事。

然而在故事的背后却深含对中国当前房事的看法。文章最后说:

虽然比利时人对房子也近于“痴迷”,但这并不是他们的最终追求,因为他们的最后选择,却是离开房子。……人们到了一定年龄,无力再去收拾他们心爱的房子和花园时,便会选择离开。他们会将房子出售或抵押给银行,住进养老公寓或养老院,去享受公共服务。直接把房子留给子女的人并不多,这些房子会陆续回归社会,迎来新的主人。这么一来,人口的老龄化似乎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无奈,反而在以自己的方式为安居提供平衡。

所以,在比利时,虽然新房子不断在造,然而老房子,即使几十年、上百年的老房子,仍然在流通,在使用。没有大拆大建,有的只是新与旧、古老与现代的曼妙融合,以及从中传导出的历史演化与渐进。

提起国外,往往有人会给扣上“崇洋媚外”的帽子。这顶帽子的特异功能曾压倒许多人,如今这位作者只好含蓄的说人家“没有大拆大建,有的只是新与旧、古老与现代的曼妙融合”。作者如果直接说,当今中国是“房屋大跃进”时代,“大拆大建”,雷厉风行,竟相开发,土地财政,在此近乎浮躁的状态中免不了会出现房价彪涨,民怨沸腾的现象。也许我们就读不到这篇文章了。

《临溪遗存的宗族文化》是我2007年写的一篇短文,本文曾刊登在黄山日报2009年6月26日第3版上,之后许多网站纷纷转载,某大学博士生还转引本文作为学说论文的重要论据。我在安徽文化网“文化遗存”栏目中发了数十篇有关传统文化方面的文章,本文也在其中。许多网友曾发表评论,一致认为象临溪这样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

几年过去了,最近我偶然间在安徽文化网上见到一贴,内容与我这篇文章有关,一看不禁令我大吃一惊,特予转载。

引用第4楼程氏于2011-05-2813:56发表的:“拜读过老师的多篇关于介绍临溪的文章,特别在这注册一个,顶你!

临溪,休宁县历史上一个很有名望的古村落,曾经拥有一大批明清时期的古民居,曾经拥有很有名气的道教圣山——东密岩,曾经也出过不少的名门望族......可惜这一切好像都被历史给荡涤了,这跟镇政府缺少保护意识息息相关!

看着残破的宝伦堂坊,看着将要倒塌的伦官亭,看着一坐坐被拆去的明清古民居,看着好不容易保存到现在的休宁临溪程氏祠堂被镇政府卖掉拆掉,还有古老的引水工程被破坏得面目全非,看着临溪石窟群默默地静躺着并被采石的村民一座座的被炸掉,心疼啊!

知道老师您在临溪工作生活了多年,从文章中感受到您对临溪的热爱,望你多挖掘临溪的历史典籍多宣传临溪,最后祝您健康长寿!同时也感谢阿凡版主上的图片,让关心文物保护的人们看到了真实的宝伦堂坊的哭泣。

读后,百感交集,暂且只能作简单的回复:“谢谢程氏好友的支持!看来你是认识我的,可我这里不知你是谁。相知何必曾相识,同是一方有心人。心疼啊!无奈啊!”

这位网友署名“程氏”,而不露真实姓名,其难言之苦是显而易见的。就这样我还为这位“程氏”网友捏一把汗,“这跟镇政府缺少保护意识息息相关!”为这一刺耳的,让一些人听了不舒服的话,我真担心当局者是否要到处打听这“程氏”究竟是何许人也?竟敢与当前“大开发、大拆迁、大发展”唱反调,我们不是有宏伟的“百村千幢”的保护工程吗?谁说我们“缺少保护意识”?

有的网友关心我,说近来怎么不大看到我文章,我只能付之一笑。我确实写过多篇关于介绍临溪的文章,可又怎样呢?我写过《临溪遗存的宗族文化》,难道又来写《临溪消失的宗族文化》?我写过《一座消失的徽商大宅院》,难道再写一篇《消失的程氏祠堂》?我写过《最忆临溪水》,还写一篇《古老的引水工程被破坏》?那样我岂不成了“消失派”?那样我会担心有一天又要被拖出来批斗游街。

临溪,历史上是个很有名望的古村落有史料可查,曾经拥有一大批明清时期的古民居,当地人有目共睹,曾经也出过不少的名门望族,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临溪的程氏就是一名门望族,过去兴旺,现在也不落伍。难道“望”也有罪?非得推倒拆掉,只顾眼前的“兴旺”

恕我直言,我们这里与外地相比发展滞后了一步,也许有些人又不愿听了。人家真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我们却以旅游文化为龙头,人家经济上去了,有钱造大公园,大搞社会公益建设,大兴土木建祠堂造寺庙恢复古迹,而我们这方面又与众不同,非等若干年后经济好转了再来恢复古迹,到那时又会感到滞后。

临溪这个古老的村落是择水而居,临溪而建,那是受社会条件的限制,而今有先进的机械挖掘条件,临溪要发展要开发理所当然应该选择东部的山坡地。有能耐造一条新街不好吗,为什么偏要拆古建筑呢?新与旧真的“势不两立”?“破旧立新”的思想就这么根深蒂固?不可思议。

本文开头说的比利时“直接把房子留给子女的人并不多,”这对我们来说虽然难以理解,但还要理解。我有篇未曾面世的短文《愿这骄傲代代传》文章说

在我居住的小县城里常听到一些中老年朋友为子女就业、住房、结婚等问题犯愁。有人说,生孩子最好是女儿,可以省钱又省心。我看这倒不是主要的,不争气的女儿同时让你烦恼。关键在于年轻人有没有自强自立的精神。

老年朋友走到一起总欢喜唠叨家务事,特别羡慕那些子女争气,不用操心的老人,更欣赏那些自强自立的年轻人。

我有个侄儿在大都市工作,去年我到他家作客,所见所闻让我十分佩服。有房,有车,有满意的工作,有温馨的小家庭。也许这在大城市并不稀罕,而对他却是很不容易。这我是最清楚的。我的叔父一生坎坷,自顾不暇,我的堂弟只上了两年小学就在农村摸爬滚打以求生存,咬紧牙关送儿子上学。我的侄儿从小读书就专心努力。在村里上小学初中时放学回家帮家里做饭、看晒场时还手不离书。到镇上读高中更是发奋,那年村里遭水灾,有人到他学校看到他跟他说,“你家房屋被大水冲倒了,你还不快回家去。”他无奈地说“倒就倒了呗,我回家也没用。”他一心扑在学习上,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全国名牌大学,毕业后又在攻读博士。

在想聚闲聊当中觉得他有些话很有意思。他说:上大学的时候,总觉得来自这个城市的同学有一种说不清的惰性,他们的经济条件总是比外地的孩子要好很多,可是却大多不爱学习,大学校园中,他们总是最先拥有手机和电脑的一群。三三两两,吃喝玩乐,好像永远是他们的主题。

现在我又回到这个城市,我忽然明白,他们的惰性从何而来。父母早早的为他们安排好了一切,工作,房子,甚至车子。与我们这些外来的毕业生相比,他们不用付出任何的奋斗,这一切唾手可得。这,就是他们大学里混日子的资本。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前半辈子为房子奋斗,后半辈子为孩子奋斗。用半辈子的奋斗去换来下一代一辈子的无需奋斗,许多城市的父母都是如此。

我的孩子渐渐的长大了,我在思索这个问题。我是否也要培养自己孩子的这种惰性。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该怎么做?凭我的一己之力是否能够让我的孩子理解自己奋斗的快乐?我的孩子将来能不能像我一样,可以完全凭借自己的本事在一个城市里面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和栖身之所?

我刚来到这个大都市时一无所有。不光无房无车,甚至连婚礼都没有。但是,我们现在什么都有了,靠两个人的奋斗,我的一针一线,都是我们自己的,这就是我的骄傲,我的快乐。

当有一天,我把这一切讲给我的孩子听的时候,我希望,我也会成为他的骄傲。

听到上面这些话,我又记起我的一位朋友的儿子也大致如此,高中毕业顺利考取了西北工大,研究生一毕业就被南方一家大的航空公司聘用了,两年后就结了婚买了房子,没让父母操一点心,我曾和他说,“你有这么有本事的儿子应该感到骄傲”。他说“值得骄傲的应该是我的儿子而不是我”,我说你和你的儿子都值得骄傲。

然而在平时也看到另一种情况,有的父母并不富裕,并没有处处为孩子包办,只因子女迷恋娱乐,不思奋进,懵懵懂懂地混日子,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得不让父母操心。相比之下,我不禁对自强自立的精神肃然起敬。

“这就是我的骄傲,我的快乐。”我特别欣赏这句话。因为我有同感,我和许多同时代的老人一样,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完全凭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家立业,没有丝毫“外援”。想当年我们夫妻俩养三个孩子,每月一共70元工资,每月还要寄20元给在农村年老体弱的父母。可以说这也是我的骄傲。

前些日子我老家的堂弟来电话告诉我一个好消息,说他的儿子(即上面提到的我的侄儿)为他老俩口买了养老保险,再无后顾之忧了。我听了很受感动,真是个好孝子啊!

如今我的子女也是靠自己的奋斗闯荡起自己的小家庭,虽算不上多好,但至少没有“啃老”。我一世清贫,没给子女创造财富,却给他们留下自立精神、传统孝道;我一生平庸,没给他们带来荣耀,但也没给他们带来太多的烦恼。

自强自立是做人的信条,是一个人的骄傲,但愿这种骄傲代代相传,越传越好。

兴旺发达房地产,房子故事说不完,几家欢乐几家愁,全民义愤房价涨。请听《广厦为寒士所叹歌》

八月秋高无风号/蜗居陋室也萧条/期望一日换新房/可叹囊中缺钞票/环视新屋遍城郊/仰望高楼冲云霄/昔日乡民住茅棚/如今别墅也能造/俄顷日落入暮色/闹市夜间不见黑/大款肆意逞轻狂/对面笑我没能力/满腹愤懑呼不得/归来无奈自叹息/已有广厦千万间/可怜寒士愧无缘/房价彪涨高如山/呜呼!/何时有钱置新屋/终日劳碌心亦足。

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已成舆论的焦点,尽管政府采取了许多遏止房价过高的措施,但收效甚微。

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为住房而苦恼的事例不胜枚举。

据媒体报道:某县某村王某有一处祖传的宅基地,上面盖有房屋。1986年和1990年,王某夫妻相继去世。王某之子大学毕业后,考虑大城市房价高,住房难解决,于是就回家乡县城某单位工作,心想我无住房,我父母的房屋自己总可以住吧。而村主任为解决本村村民宅基地紧张问题,决定强行将王某宅基地收回,交本村其他村民使用。双方相持不下,结果王某之子败诉。村主任的权力真大。

权力自然来自“法”,任何用“权”的人,都会搬出许多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权威。下面即村主任摆出的冠冕堂皇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也根据《宪法》精神,作了相同规定。据此,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而只享有使用权。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由于村民个人对于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就不属“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依法继承。王某夫妻已死亡,自然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王某的子女户口均已迁出本村,不再享有本村村民资格,相应地也不能再享有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而宅基地依法又不能继承,故王某之子拒绝、阻拦村委会收回其父母使用的宅基地是错误的。当然,尽管王某的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却可依法继承宅基地之上的房产,可以将房产拆迁后变卖或者直接作价卖给使用该宅基地的其他村民。

条条法文,头头是道。如此类推,在中华大地上的无数名人故居、寺庙宗祠,其主早已“不再享有本村村民资格,相应地也不能再享有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各地的“村主任”岂不有权处置?但有“文物保护”的政策。

“公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不能继承。”没有地,哪来屋?地之不存,屋将焉附?“可以将房产拆迁后变卖”,说的倒好听,拆下一堆废渣谁要?还得倒贴拆的工钱。

只可叹王家小子,可悲呀!你当年为什么要读书?为什么要考大学?一辈子守在村里当农民多好啊!那样村主任也不会叫你扫地出门,在乡下混得再差还有个窝。弄的现在好喽,城里房价高买不起,乡下老屋又不让住,无家可归,惨啊!

我老家也在农村,和上面那位王某之子有着相同的遭遇。可谓同病相怜。我父亲母亲是村里的老户,均属土生土长的农业户口。解放时我家有五口人(父亲、母亲、祖母、我和妹妹),土改时受分水田七亩八分,山地若干亩(比田面积大),有房屋三间,屋前有块很大的场地。包产到户时,我父母有承包土地和自留地。后因年老将土地让他人种了,但自留地一直是自己种的。房屋因受水毁,无力重建,通过协商将屋架木料给了堂弟建房,我父母寄住他家。

我是通过高考,大学毕业,由国家统一分配参加工作。我虽离开家乡,但对家乡的感情深厚,我一直想落叶归根,因诸多原因未成。目前,我夫妻俩均退休,子女已成人,住房又非常紧张,现三代人同住一套60平方米的旧房。我想回老家在我父母遗留的宅基地上盖间小屋,以安度晚年。对于我这愿望村里人会欢迎的,村领导迟迟没有肯定的答复。现在全村拆迁了,家家都拿到一笔可观的补偿,子子孙孙都分到了延续安置房。

家乡改革发展的胜利成果也有我的一份呀,我户在家乡拥有的集体土地资源为集体为国家作出了一定的奉献。如果当年我不考大学,留在农村一样要有土地耕种,我出来了为家乡缓解了土地矛盾;后来我父母年老将土地主动让出来,解决了一位退伍军人的安置问题,这也是为当地政府解决一大困难。我将屋架木料让给我堂弟也是出于情义,并非买卖。房屋没了,宅基地还在呀,至于我堂弟建房,是他兄弟俩分户,应有其合理合法批准的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与我父母的宅基地无关。

我父母年老丧失劳动力,是我独自承担了近三十年的赡养义务,在计划经济年代,按当时当地的做法,种了我家的承包地应给我父母打口粮,可并没兑现,假如没有我,我父母的养老问题岂不是当地政府的负担?我父母贫困潦倒,没有一点财物留下,他们生前留下的也是祖传的宅基地,还有自留地我应该享有使用的权利。我并不想追究具体的土地补偿,我只要求能解决我一套安置房,让我能告老还乡,安度晚年。

根据以上情况,我给村主任写了个申请,恳求领导给予解决一套安置房。我认为我的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有好心人跟我说,宅基地是集体的,你就花钱将宅基地买下来好了。可是又有政策规定,城里人不能在乡下购买宅基地建房。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地方全村整体拆迁,几百亩上千亩的土地可以买给一个私人老板,为什么就不能买一小块地给个人建房,更何况还原本就是房屋下的基地。对大款,那叫“开发建设”;对小民,就是“违章建筑”。

少小离家老大回,老大也回不了家。有句歌词一直在响在我的耳旁:“归来吧——”可我想归也归不了啊!

正当我愁绪满怀,期盼地方政府对我申请的回复,一天突然接到家乡打来的电话,说分给我一套安置房,约我回去签协议。我高兴得象小孩得到一件最喜爱的玩具一样跳起来,立刻向我的家人我的亲朋好友报告喜讯——我老家有套房子喽。

我准时回去签了协议,接着是盼望什么时候房子可以分到手,因拆迁户多,房屋来不及建,整整等了一年。这一年我回去好几次,电话也不知打了多少。

我在外地落户已整整50年,然而,异乡作客之感有增无减,退休后一直想回乡定居,思乡的文章写了一篇又一篇,思乡之情与日俱增,我想回乡与亲戚朋友促膝谈心,我想回乡搜集素材写村史,写家乡的发展变化,在家乡有屋有个下榻之处多好啊。所以一听说老家可以分到房子就异常兴奋。

就在今年元旦前夕,我接到了家乡分房的电话通知,高兴无比,早早的乘车赶回老家,等了三天轮到我所属的一片,这天我从早到晚我都在村委会的大院里等候。亲临目睹了分房的热闹场面,不由得忆起中学时读过的老作家周立波写的《分马》,马牛是当年农民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房屋历来是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条件,如今分房与当年分马同样是国计民生的大事能不激动吗?

村委会设在原来的小学校园里,诺大的长满野草的院子,今天一大早就被大车小车和人群填满了,楼上楼下屋内走廊全是人。

今天分房啦!全村整体拆迁已一年多,一千多拆迁户,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这一天,安置房就要分到户了能不高兴吗?

分房,是个很敏感的也是干部最棘手的问题,村镇干部也不知开过多少会研究怎么分。方案终于出台了:1.按村民组分成5片,将33幢6层的楼房按地段平均搭配成5组,分5天一天一片,先拆的先分;2.严格凭购房付款收据,按拆迁证明的序号先拆的先选房,这是拆迁时拆迁办许下的诺言,无号的排在最后。

分房开始了,镇拆迁办三个干部,验证材料、介绍房源、登记注册,各就各位。楼梯口的铁闸门只放容一人进出的门缝,叫到号的进去选房,选好一个再换一个,秩序井然。其余的人全被堵在楼下。

第一号是村民组组长,中年汉子,进去一会儿就出来了,第一个选自然称心如意。第二号是个老共产党员,选了三楼,接着几个都很满意,个个面带笑容,乐滋滋的,选好的人一出来,人们纷纷的围上去了解情况,都说在规定的好几栋楼里任你挑选,只要没被别人选去的都可以选,那么多套房,哪有不满意的。整个上午顺利的过去了。

下午未轮到的人又早早的赶到了村委会,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议论地段楼层的优劣利弊。三楼最好,六楼不能要,已成共识。号头在后面的人很懊丧,担心分不到好的楼层,悔不该迟迟不让拆迁,也有人说,“不是我不让拆,是没有拆到我这里来,怎能怨我呢?”分房的事想绝对公平也真难。

在分房人进去后的间隙,拆迁办干部看到小孙、小李,就和他们打招呼说,“你俩也来分房?快了,快轮到你们了,别急。”他俩都说:“我们放弃了,等下一批。”站在一旁的一位大嫂说:“你俩真傻,你们那房子又小又旧,哪有这房子好,又漂亮,又方便。”小李说:“过两年等下一批住高楼,有电梯更方便呢!”

有个老板模样的中年汉子在一旁搭话说:“以我看还是现在要房好,你又排在前面可以选到好楼层,等下一批,你晓得等到猴年马月?”

有人说:“政府讲话还能有假,说两年就两年,保证到时候有房,去年我们拆迁时说一年过度期,这不就兑现了。”

两位青年终究没有改变主意说:“我们要了房还不是空在那里,让没房住的人先分吧,反正我现在有地方住急什么!”

接下来是一个年过半百的个体企业主,他儿子原在村口开个小店,两年前村里修路首先拆了他的房子,这个小区刚造好第一栋楼的时候就优先分给他一套三楼,最令人羡慕的楼层。这下轮到他分房,他咬定要他儿子那栋楼的同一单元的三楼,可那套房已被别人选去了,要满足三楼的要求只有唯一的33栋的一套3楼,他说什么也不同意,说离他儿子太远了,照应不到。于是形成僵局,眼看分房进行不下去,消息传出来大家议论纷纷,说这老肋也太挑剔了,同一个小区又能隔多远,又不是十里八里。

这时先分到房子的那位大伯主动上楼走进分房办公室说,“我愿意和他换,我的房就在他儿子房对面,好让他父子俩互相照应,我住在后面是一样。”矛盾就这么解决了。

后来轮到吴先生选房,他是村民组委员,是个好讲话的人,号头也不算太后,本可以选到不太差的楼层,可在选房时紧锁眉头,显得十分为难。分房干部一再问他有什么要求,他才吞吞吐吐地说出心里话: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有套老年房(即小套在一楼)号头在后面,他想和母亲住近些,最好在母亲房子的上头二楼,好照应。本想退后和母亲房一道选,只怕后面难有连在一起的一二楼。几个干部一研究觉得要一楼老年房的人不多,房源不紧张,于是就同意他和母亲一道选了一二楼在同一单元的两套房,吴先生感谢不尽。因为这对别人没什么影响,二楼并不是最佳选择,有的年轻人选不到三四楼,宁可选五楼也不要二楼,所以往后类似情况的几户也都这么照顾了。

分房接近尾声,一到五楼全部被选完了,只剩下几套六楼。等了一天的周老板终于轮到了。老周快八十了,因为他办过企业当过老板,所以村里人都叫他老板。他是老共产党员,本不是难剃头的,如今年迈力衰,让他爬六楼实在过意不去,村镇干部一合计,决定将作物业管理的一套二楼分给他,物业管理暂设在六楼,等村里的办公大楼做好了再放下来,这样安排周老板自然满意。

分到优惠价安置房的几个外出人员都选择货币补偿,而我却一心想要房告老还乡,可我已年逾古稀,腿脚又不太灵便,要天天爬六楼怎吃得消!无奈只好放弃,村书记同意给我改要货币补偿,并答应以后给我想办法买一套廉价的二手房。我想即使买不成,等拿到钱在当地租一套民房住些日子也算还了“少小离家老大回”的夙愿,最后我还是高高兴兴返回他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