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地沟油的罪与罚
地沟油的新材料出现了,让人恐惧。但是,地沟油怎样才能被终结?文章指出了执法部门的扯皮推诿问题,指出了法律和道德方面的问题。但是,真正要终结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受的惩罚和获得的利益面前,罚远远小于利。
提起地沟油,一般说的是用饭店的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来的油。这种劣质油一旦流向餐桌,对人体的危害极大。近日,浙江警方破获了一起制售地沟油的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警方在这起案件当中发现了一种新型的地沟油,部分小作坊将劣质、过期、腐败了的动物皮、肉、内脏经过简单的加工提炼后生产出来油脂。经过行动,警方摧毁制售地沟油窝点13处,查获3200余吨地沟油,这些地沟油能装满一列油罐列车。(4月3日《北京晚报》)
对于如何终结地沟油曾经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尽管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但实际上依旧地沟油横行,仅仅地沟油就罢了,人们可能习以为常,又出现新的地沟油类型着实让大众心寒,因为这毕竟关系到整个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事件。在涉及到地沟油的治理上,往往会呈现“九龙治水”的局面,工商、城管、公安分别将各自的职责进行划分,于是出现“踢皮球”的结果。
面对着新型地沟油,斩不断的便是其背后存在着的巨大的利益链条,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分析,由于炼制新型地沟油使用的成本很低,而获得的收益很高。与从泔水中提炼地沟油,新型地沟油的原料更方面获得,无疑又减少了交易成本的束缚,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在这样的利益的驱动之下,新型地沟油危害的将是整个国民的身体健康,不仅如此,还将进一步破坏整个社会的市场秩序。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良好秩序的建立要依靠法制的规范和道德的约束,当法制令行禁止的时候,往往会出现道德退缩的局面,而这样的局面正是诸如地沟油等现象应该绝迹的时刻。而在中国,对于地沟油的处罚措施往往是罚款了事,在地沟油的作坊交纳一定数额的罚款之后往往就万事大吉,这样的局面将会直接导致法制的松懈,即在不能将法律执行的前提下出现的“软法制”的现象,可以说,新型地沟油之所以会出现除了利益的驱动之外,重要的一点就是惩罚力度的缺失。
公安机关可以将一个或者几个黑窝点或者小作坊捣毁,但是往往治标不治本,按下葫芦浮起瓢。试想,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年代,地沟油炼制的作坊所以如此猖獗还在于成品食用油价格的节节攀升,之前存在着巨大的差额。当然,让食用油降到很低的程度也是枉然,但至少应该降到一个比较合理的程度。恰如温总理所说的“合理房价”一样,食用油也应该有一个“合理价格”,这样才能根本上遏制住不断出现的地沟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