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点什么 之二
本文行文自然,信马由缰,将作者的所思所想娓娓道来,很有亲切感,文中关于杂文写作的一些观点很有意义。从标题上来讲,若非特殊的需要,最好还是不要用这样的标题,即使特殊需要,形式和内容也要能够完整地统一才好。
人类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的历程中,总是会有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关于社会矛盾的一些的冲突,说的通俗点,大概是当代自由,平等,文明的观念与古代封建论理道德的一些的细节的冲突、矛盾,也或许这也仅是我的一类想法然了。
我曾经读过《诗经》中的一段话,译文大致是这样的:“古代的臣民或是贵族一般来说在婚恋方面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因也是控制男女之间的私情或是防止尊卑失序的,这也多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也是控制一些人放荡的有效的手段。”因此,一些的人就不解了,当代社会应该是民主,自由的社会,讲究的是法律,那一些的小三热现象为何会如此的泛滥,而且是一类的滥情的始作俑者,这也是极为现实的问题,而当代的女子也是不如古代女子的那般的注重贞洁了。但,也或许的自由惯了,便是放荡了然,这其中我想到的也只是一些的道德观念是的确发生变化的。
至于小三,百度上曾这样解释:“小三,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贬称。第三者在中国法律上的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因此,小三盛行的这类的情况在当下极为流行也是人的私欲的产物然了。
我也知道当代的人不遗余力的宣传些民主,自由的言论,我觉的是较不错的,只是宣传的多,人们道德的沦落反而是泛滥更多的了,但既然一些的“小三”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就实属正常的了,就先不谈及。
我记得前不久在好心情文学网上有位作者就是关于杂文方面谈些自己的看法,大是说杂文写作应该是注重现实,反映百姓的事,或是针砭时弊,对人的思想有所教化、启示,在关于杂文的语言特点也应该是或讽刺,或嘲弄,或凌厉,单就言语方面应该是值得人品读与咀嚼的,因此,我的杂文也是较少发表的原因,也多是文章所体现的社会价值或社会效应的主题不太明朗。
但有人也谈过关于小三的问题,其观点多是讽刺挖苦的,不然就是上升的道德,人格的问题,骂她们这类的有意或无意的破坏他人的家庭,这本是无可厚非的,我也就大体说说。只是,我是尽可能对些这类的小三(人妖)一类的,不在一味的用些尖酸刻薄的言语来讽刺或嘲弄,只是尽可能找到这类问题的症结所在,这便是不错的了。在我看来,她们或许也是当代的伦理道德沦落的一些牺牲品然了,因此,她们虽是不值得同情,也是不用些污垢的语言来挖苦的,辱没的,显然,那也不是杂文所应允的。
如果有人说古代的封建社会与当代的文明相较是极为落后的,这显然是偏激类的说法,也是不对的,至少唐朝的繁盛就是批判了这点的,我读过一类的《中国丑史》一书中就是关于有青楼的文化的,从这方面看,古代社会也有其开放的一面,这便是对今时政府的一种有力的讽刺。
至于一些的古代封建伦理道德与当代自由平等文明细节的一些的冲突,除一些的“小三”热的现象外,还有一些的青少年早恋的现象,据新闻报道,一位七八岁左右的男孩,就是懂得过情人节了,难道这就是当代的自由,文明的产物,显然是可笑的,因此,有时一类的封建道德也不见得落后于当代的文明道德,就大概是如此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