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千海江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03-22 19:47 责任编辑:靳力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44047
编者按

文章从城市卫生的主要干道说到小院,展示了种种不作为和推诿的现象。城市卫生应该是大家的,应该得到卫生各方的很好协调和切实有效的处理,而不应该是这样相互扯皮。文章反映的现象不仅仅是作者讲述的城市应该注意,我们都应该注意。

“乌鲁木齐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这句口号喊得已经不止一、两年了。也就是说,一座城市的环境卫生,要“靠”大家来整治和维护,它才会变得干净整洁、美观靓丽,广大市民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生活才会感到舒心。

去年以来,乌鲁木齐环境卫生整治与往年有很大不同,特别是环境卫生督查指挥部成立后,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四个中心城区的督查组,定期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排查,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环境卫生督查从“走过场”向“动真格”转变,环境卫生面貌大有改观,广大市民拍手称快!

然而,就有这样的“卫生死角”,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环境卫生督查组的同志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处罚时,他们这才感觉到错了,“客观理由”讲了一大堆,不外乎是为“卫生死角”而推诿责任,互相扯皮,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搞的尤其复杂。明明是小区物业的责任,他硬说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责任;明明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管不力,他硬说是清运队没有及时拉运的结果;真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督查组的同志的职责就是督查,是不讲那么多客观理由的,给你开处罚通知单,你害怕担责任了,竟不敢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有的干脆说:“我不认识字!”有的和督查组的同志讨价还价:“能不能少开一点?”既然那么怕处罚,你怎么就不把工作做到位呢?

难道说,一些主干道、巷道、住宅小区楼前楼后、停车场地、垃圾船周围、街上商铺门面店门口的环境卫生,非要待督查组的同志过来催一催、罚一罚才能保持干净吗?

有的商铺门面店门口有垃圾了,有未铲净的冰雪了,甚至几天无人问津,经过了解才知道,原来是店主回家过节或者休息了。这时,督查组的同志让正在人行道上“保洁”的保洁员对门面店门口的垃圾或者冰雪进行清扫。保洁员说:“我们只负责主干道和人行道清扫!不负责门面店门口的卫生!”

想问一句,你所在的街道或者社区即使有这样的规定,门面店没有开门,他门口的垃圾你举手之劳不就扫了,干嘛就那么认真呢?再给门面店的店主说一句!你们门口的环境卫生也不能仅靠咱保洁员一人来维持呀!保洁员也很辛苦,比如说她今天病了,不能来上班,你门面店的店主将自己门口打扫一下也未尝不可!

再说说住宅小区的庭院卫生!

某住宅小区几十栋楼建设的是华丽绝伦,但让人感到美中不足的是,偌大的一个小区,楼前楼后到处是垃圾,一栋楼门口竟然放置了两个废弃不用的座便器;围墙边的垃圾房里却不放垃圾,垃圾房外面却遍地是散落的生活垃圾,去年秋天的树木落叶至今还留存在围墙的墙根下。

小区的物业部门负责人说:“清运队的电话打爆了都没人接!”是真的吗?你小区距离清运队的距离有十万八千里吗?电话打不通,你坐公共汽车区找他们来回也不过两元钱,你打不通电话就完事了吗?

再说说小区里面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你可是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你们这些工作人员可都是吃“皇粮”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的是为社区居民办事,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义务!你竟然对距离自己办公室近在咫尺的垃圾堆视而不见,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书记、主任,还有那么多的专干,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在干些啥?是不是在研究着比小区里的环境卫生更重要的事情?

还有咱们街道的城管科科长,你作为主管,应该有自己的工作用车吧?你只要每天在百忙之中抽出三十分钟的时间,就会坐车将自己所管辖的“一亩三分地”巡查个遍,哪里有没有垃圾堆?哪里的垃圾清除的彻不彻底?你就应该很清楚了,但就在你所管辖的这块属地,督查组的同志却一天之内在这里发现了两处垃圾成堆的“卫生死角”!

笔者认为,环境卫生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大家都有那么一份责任心,敢于担当,遇到问题不推诿、不扯皮,就不相信要铲掉一堆垃圾,比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军战士攻克敌人的一座碉堡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