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大打“官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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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禁止经商,中央有明文规定,不知道中国规章制度为何这样无力!
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湖南怀化地委取缔工商、税务、公安、政法机关及党政机关干部开办的饭店、歌舞厅、咖啡厅势如破竹,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观后叫人拍案叫绝:怀化地委大打“官家店”做得好!
“官家店”一词由来已久,无非是以“官”之名,或明或暗、或偷税、或仗官拉客、或倚权搞不正当服务……不过是仗“官”之权,牟取暴利。实际某些“官家店”形式上并非“官”家所开,而是一些人借“官”家的名义,有了“官”做后盾,就有了一些官场上的阿谀奉承之辈来往公款吃喝、载歌载舞。某官虽不是名誉上开店,但暗中却与店家平分秋色。
“官家店”并非只在饭店、咖啡厅、歌舞厅,应该说有了提供商品买卖的场所,就有如此以官家做后盾的各种店。某官、某旅店、某家厂,甚至某电视台、某杂志社,一旦镀上某某官的金粉,就变得珠光宝气、光彩照人了。实际上“顾问”也罢,“董事长”也好,若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没有偷税漏税之举、害民之事,也就不叫“官家店”了。
有效根除“官家店”就应该顺藤摸“瓜”,抓住“根子”牵住“线”,之后再一个个地去“摘”才能达到根除的目的。
怀化地委打了“官家店”,但愿打到根子上,不怯手,这样才能彻底,经济的发展才能繁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