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究竟是忠臣还是奸臣
这篇文章针对卫鞅评价的说法逐一进行反驳,揭示了卫鞅了人品和执政能力,肯定了卫鞅变法的目的和意义。卫鞅的法制思想,在我们今天有着很强的现实启迪意义。
看了多部历史题材的电视连续剧,剧中提到xxx就是卫鞅、王安石这样的奸臣。近日拜读皮石生先生的《卫鞅之死》,其中不乏对卫鞅的微词,笔者不甚赞同,故书此文请与大家商榷。
卫鞅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卫国人,据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因在秦国(相当于现在的一个省)实施变法,史称“商鞅变法”,将一个几乎被山东列强瓜分的穷弱秦国打造成了国强民富,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的强大帝国,极其成功地在秦国建立起了坚不可摧的战时法制社会,为秦国崛起奠定了第一块基石,为中国文明史上立下了一座不朽丰碑。
笔者对先秦历史不甚了解,看过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后才略知一二。《大秦帝国》是笔者最为喜欢的历史题材作品,笔者连续看过五遍,写下了二十多页的台词笔记。笔者先后看过《康熙大帝》、《雍正王朝》、《天下粮仓》、《朱元璋》、《大明王朝》、《万历首辅张居正》、《汉武大帝》等多部历史题材的电视剧作品,没有哪一部比《大秦帝国》更能吸引、感动笔者。为此,笔者写下了《胸襟如海赢渠梁》,盛赞秦孝公对部属爱民如子,竭力保护,对士子虚怀若谷,礼贤下士,对权臣知人善任,共治共享,对敌手大义凛然,不卑不亢,对社稷强国富民,天下为公,对先祖坦陈功过,理性尊卑,对家人大公无私,大仁不仁,对爱情忠贞不二,守信如铁,对死亡,置之度外,视死如归。卫鞅正是遇上如此胸襟的天才领袖,才成就了其不朽的变法大业,立下赫赫功绩而名垂青史。笔者对卫鞅变法用《一部优秀的法制教育宣传片》予以推介,将卫鞅对人治与法制、罪与非罪、依法与变通、守信与失信、处罚与奖赏的禅释和应用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论述,特别是卫鞅主张的立法立制要以洞察防范人之恶性为出发点,治国之难,不在治善,而在治奸。唯有恶惩,才能扬善。卫鞅认为,人治是将察奸治罪寄托于当权者一人,以为等此圣贤神目如电,结果导致人人自危。官场逢迎之风大起,国家有难,官民退缩,作奸犯科,无人举发。若民众都能判断是非,国家则强,若是非只能由君王一人决判,则国家必衰。国有二法,国之悲哀。人治治标,可得一时之效,但却给将来埋下祸根。法制治本,能有长久之功。坚持依法治国,必能长治久安,国强民富。值得当代人深思、学习。笔者的《大秦帝国之六国分秦赏析》、《深明大义女中豪杰》、《一曲曲可歌可泣的爱情赞歌》共五篇文章全部登载在好心情原创文学网站,大家可以查阅。
皮先生的文章提到:面对秦孝公,他学会了修饰自己,极尽矫揉造作之能事,一是“五帝之道”,再是“三帝之道”,再是“霸道”,让秦王捉摸不透,他究竟有多深的道行。笔者认为,先生没有真正理解卫鞅的用意。卫鞅的做法,起初让秦孝公不满,更让伯乐太史公景监不满。卫鞅指出,你见过哪个商人将稀世珍宝拿到集市上吆喝,珍宝要卖给识货者,不识假货,便识不得真货。好在秦孝公识得假货,更识得真货,不然何来秦孝公与卫鞅三天三夜长谈?对不识货的君王,卫鞅能现出《强秦策论》吗?能实现变法吗?能建立国富民强的盖世奇功吗?
先生说,如果卫鞅的变法立足于权贵们的利益,他的所作所为正好合了权贵们的胃口,结果当又如何呢?
窃以为,如果卫鞅的变法立足于权贵们的利益,他的所作所为正好合了权贵们的胃口,结果可能是老百姓更苦、更穷,秦国国民要么死在本国,要么逃亡他国,六国灭秦就会成功,秦始皇不会出现,春秋战国的混战可能还得延续数百年,中国的历史必将改写,卫鞅要么无名于历史,要么就是历史的罪人。
先生以为,古代的法从来就是主子给下人立的规矩,没有下人给主子立规矩的,卫鞅加刑于太子,则是大逆不道,若是不加刑于太子,卫鞅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心态,孝公不会不护犊子,孝公偏袒太子,就等于砸了卫鞅的饭碗。不过,他们小瞧了卫鞅,卫鞅固然有些偏执,但也不失圆滑,他虚晃一枪,拿太子的师傅做了替罪羊。权臣们的计谋虽然没有得逞,但卫鞅却为自己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历来的革命,矛头都是对准别人而不是自己。卫鞅犯了历史性错误,这才是致祸之源。一千年以后,王安石也犯了相似的错误,虽然逃过了邢缪的命运,可终究还是落了个丢官归隐的下场。
愚以为,卫鞅立法并非下人给主子立的规矩,而是君王给全国人民(包括君主自己)立的规矩。无论是左庶长令、大良造令还是商君令,哪一项法令没有得到君主秦孝公的首肯?说卫鞅加刑于太子,则是大逆不道,若不加刑于太子,等于自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卫鞅加刑于太子并非大逆不道而是依法论罪,至于拿太子师傅做替罪羊更是无凭无据。由于太子年少,尚不能承担法律责任,按当时的法律就得让太子的师傅替太子受过,原因就是有管教不严的责任。再者,太子杀无辜百姓数十条人命,民怨沸腾,高喊要杀出秦国,进山为寇,若不对太子或皇室成员处以刑罚,民怨难平。卫鞅按法律对太子首辅长公子嬴虔处以劓刑,对太子傅公孙贾处于黥刑,对太子嬴驷则剥夺俸禄、赔偿死者损失,为死难者戴孝哀悼。秦孝公无愧为一代英主,太子杀人后并没有像常人一样护犊,而是将其贬为庶人,放逐山野。秦孝公嬴渠梁称赞长公子嬴虔“就刑护法,大哥有功”。先生谈到权臣们的计谋虽然没有得逞,但卫鞅却为自己买下了一颗定时炸弹。笔者认为,这是我辈庸俗之人的狭隘认识。魏国商人白雪深深地被卫鞅的才气和人品所折服。“你是天生的铁腕政治家,你的意志,你的灵魂,你的秉性,你的智慧,是为政为治为民而生的。为了自己治国信念,你可以去做牺牲,无怨无悔。你的品性,你的才华注定了你会创造出烈烈伟功,你不是我一个人的,你属于天下财富,属于秦国庶民。”
深彻了解卫鞅的白雪知道卫鞅的理想信念才华和人品,她不会认为卫鞅在给自己埋炸弹,更不会承认卫鞅犯的是历史性错误,是致祸之源。我等不了解卫鞅、不理解卫鞅,贸然给他加罪名,实属欠妥。
先生提及卫鞅长于刑名之学,执法严峻,很有些“前卫”的味道。可惜他生不逢时。从皇帝到周,先是以“德”治天下,后是以“礼”治天下,说白一点,都是“人治”。在人治社会,卫鞅要依法治天下,自然不合时宜。若非秦孝公急欲称霸天下,只怕他连一试身手的机会都没有,这在以往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君主时代可以得到证明。
笔者认为,先生说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君主是都是“人治”有失公允。先秦有先秦之法,汉有汉律,大明有大明的律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何以治理天下?以“德”治天下,以“礼”治天下,都是建立在以“法”治天下基础上的,只不过是“德”、“礼”、“法”的比重不同罢了。人治的成分偏多,就是人治,该法治的没有法治便是人治。这正说明卫鞅法治的难能可贵。难在刑要上大夫,能在刑已上大夫,可贵在不管是谁,无论是什么时候,什么事情,只要他犯罪,卫鞅便会严峻执法,不避权贵,不能变通,不忌讳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只要能使全民知法、守法,能够使国家强大,人民富裕、安宁、幸福,宁愿赴汤蹈火、粉身碎骨在所不辞。法有法的适用范围,德、礼也有自己的适用范围,美国、日本这样高度民主、高度法治的社会,也有以德治国、以礼治国的范围和场合,法、理、情是西方法治国家的治国理念,情、理、法是中国数千年传统的老百姓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治国理念,差异就在与西方法治国家将法当作治国的首选武器,而中国则将法当成没有办法的最后一招,所以人治的尾巴始终被西方国家揪住不放。
先生说卫鞅之死给了时人及后人一个教训,就是做人一是要学会和稀泥,即儒家所谓的“中庸”。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
笔者认为,先生告诫世人的做人之道是放弃原则、放弃是非观念,放弃追求真理、放弃法制、放弃道德、放弃礼义廉耻的极不负责性的亡国亡民族的危险之道,与儒家的“中庸”有天壤之别。
先生说我们今天行政长官的权力高于一切,我今天可以要你执法,明天我可以让你滚蛋。所以现在的不少官员那和稀泥的真功夫真可谓登峰造极了。大家似乎都知道中国不改革就没了希望,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为了周边的三姑六婆,嘴上高喊改革喊得比谁都响亮,而手底下做的却是另一套欺上瞒下的勾当,执法人员的眼睛因为自己的利益不亮了,群众的眼睛因为雾中看花也看不见了,大家都“和谐”了。
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变法,变法变得让许多官员和稀泥,让行政长官的权力高于一切,让变法者成了利益的拥戴者,让执法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眼失明、耳失聪,让群众在雾中看花什么也看不见,这难道是我们希望得到的改革成就和变法结果?这种变法、改革与2300多年前卫鞅的变法比起来,哪个更能够得到历史的赞赏和老百姓的拥护?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并非是雾中看花什么也看不见。教育改革让高校成了商场,学生成了只认钱的的商人;医疗改革让医院成了商场,医生成了商人;住房改革让房价高的离谱,让老百姓打地道、睡汽车;农村改革让农民离开了土地,背叛了农业,游荡在城乡之间,成为非农非工的两栖动物……
咒骂卫鞅、王安石是奸臣之人肯定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权贵之族。卫鞅动摇、剥夺的就是权贵们的权和利,维护的正是全社会大多数人、特别是普通老百姓的利和益,卫鞅谋求的是民富国强,卫鞅使用的正是法制的手段,铲除的才是人治的顽症。
卫鞅实施的许多法律一直沿用了两千多年,我们今天提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天的土地承包,今天的度量衡等等许多有益的法律条文正是卫鞅在2000多年前提出并实施的。
说卫鞅是奸臣的人,笔者不客气地回敬一句,“你才是奸臣!”。
商鞅变法有千秋万代之功,而商鞅本人却被诬陷为奸臣,何其不公!
笔者敬重卫鞅、崇拜卫鞅,若当今中国能多出几个卫鞅,则中国何畏日本,何惧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