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VCD”

李百合明水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02-09 11:46 责任编辑:飞泪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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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关于婚姻中一方另有所爱的问题,一直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如此互相有了情人的夫妻,维持其久组成的家,意义何在呢?作者的提问,值得深思。问好,作者!

友有天涯,分别数载,因各为所忙,故不常联系。偶尔的一张贺卡或是一封平安信从远方飘来,便如一股花的馨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或道童时无忧无虑淘气玩耍;或述少年时闻鸡起舞、击戟中流;或言毕业分配时的拳拳之心、眷恋之意;或为遥远的一声问侯,宛如轻音的排箫把心界安抚。然,前不久却接到了远方一位V女士的来信,令我担忧。V女士说,她与丈夫已经分居多时,但迫于中间纽带——孩子——还不打算离婚。丈夫另有所爱,她变另有新欢,二个互不干扰。虽说信中未免流露出些许的淡淡哀愁和对自己所为的万般无奈或羞于启齿,但末了一名“这年头,情人是时尚吗。”也算是对她作为另人丈夫的情人的一种搪塞吧?

情人真的是时尚吗?在西方的一些国家,情人确为时尚,而在我国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民族,不论就习俗,还是就道德而言,似乎都有些说不过去。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高中时的女同学C来。

C高中毕业后就结了婚,同学爱恋时彼此海誓山盟,但在结婚的短短的一年之内C却又另有所爱,以至发展到了深层次。C的丈夫知道后,与其或大打出手或出言谩骂或苦心规劝,但都无济于世。C的丈夫对这不幸的婚姻产生了苦闷的心理,伤心倍至。每每想到与C初恋时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情景,就要饮酒消愁解闷儿,到了自甘堕落的地步。终于有一天晚上,酒醉之后的丈夫把C活活地卡死在他们曾经渡过蜜月的双人床上,最后自己割腕自杀。C尚在人世时,对于丈夫的每次谩骂,也只是轻描淡写,甚至不屑一顾地回一声:“这你管不着,现在情人是时尚!”

我搞不明白“情人”一词具体的涵义是什么,但从字义上想,情人即为“有感情或恋情或爱情、喜欢之情的人”。在没有结婚时,有一、二情人在不破格的情况下,任己挑选尚可。但既然结了婚,就会有第二个情人或第三个情人的,若说把这种现象也说成是普遍流行的时尚,似乎情理不容。

记得在大学时,我就与现在的妻相恋相爱了。同班的D女当时也有了自己的恋人。在校图书馆经常在一起看书的日子里,我们彼此了解甚深,都喜欢上了对方的某某一点,都颇有相见恨晚的心情。但我们彼此“情”在心中,从未表露,即使道出一两句,也是仅仅含糊的两个字,唯“喜欢”而己。当我们彼此双方了解到各自恋人那深厚的恋情时,在“喜欢”的这道围墙上就自觉地望而怯步了。因为我们当时都比较清醒地、甚至更为自觉地认识到以前的恋人与现在的我们双方相比,都各有优缺点。以前的由于了解时间长,爱的内涵更为丰富。因为爱本身所赋予的就是彼此的信守诺言和对爱情的忠贞不二。对彼此的恋人负责,是一种爱的最高境界。我想,情人就是情人,发展到更深一层就不是情人了,他不能与同床共枕、朝夕相处、相濡以沫的夫妻相比!所以在我认为情人应在心里,应在不为肉麻的感觉上,实不应是实实在在的第二个丈夫|(妻子)或第三个丈夫(妻子)上等等。

情人是时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时尚不容情人的感情闸门大开、恣意喷涌,造成家庭的不幸。纵如V女士所说,夫妻之间也一定会心理不平衡的。如此互相有了情人的夫妻,维持其久组成的家,意义何在呢?VC二女的“情人是时尚”在我与D的看法上应该改下,就是“时尚存在情人,但情人不是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