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说“网文不妨短些再短些”

诉衷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12-17 18:52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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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观点很明确,就是文章要精短。作者讲述了帮领导写述职报告的经历和效果,由此想到了网文和杂文的写作问题。作者分析论述的问题值得写作者考虑。

前段时间受命给一位主管领导写述职报告,原本不写材料的我很是不爽,一是实在不愿意被迫写文字,二是也怕写了不满意。东拼西凑找了一大堆材料,开始下笔。也许是领导的工作做得多,写完初稿了居然是16页之多!领导审稿时就说了一句话,改成6页吧。我几乎当场晕倒!

于是反复斟酌,能减的就减,能删的就删,在保留主要内容的情况下删至10页,再也去不掉了!从头读到尾,从尾读到头,再“减肥”内容就不完整了,有可能会影响到领导的工作业绩陈述。送阅,领导说,再去点儿吧。我冷汗涔涔而下。那没办法了,背水一战吧。挑灯夜战,绞尽脑汁,终于搞到了6页,看了看,用鲁迅的话说,主要内容居然“硬硬的还在”!不容易啊!领导述职那天,七八个领导报告我写的那篇最短,但效果超好,掌声热烈且相当真实,会后其他领导们也纷纷夸奖我的主管领导报告做得好。

这事使我很受启发。联想到好心情的网文,是不是也该短些再短些?

我不是作文老师也不是搞文学研究的,关于文章是长好还是短好的学术讨论我不参与,我只想就好心情美文站的网文谈一下粗浅的看法。

(一)短文省时。

网文不同于报纸书籍,谁都知道,上网盯电脑时间长了,对眼睛对腰椎、颈椎都是巨大的考验。编辑老师们一天审多少稿不得而知,反正是“海量”;读者一天有多少搞不准确,据说是数十万人次。如果每篇网文能精简再精简,这么多人是不是可以节约大量时间?鲁迅还说了,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那么,写“短”文实在是解救众生了。

(二)短文养眼

短文简单明了,主题思想一目了然,一眼看上去就产生阅读的欲望。文章越短越能让读者耐心看完,以便读懂你。卖弄文彩要高明,连篇累牍地风花雪月,看了半天没个人影不知所云的网文,我是一律选择屏幕右上角的红叉关掉的。你看看开会领导讲话就知道了,好像鲁迅还说了,像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其实也不一定臭,是因为长了,让人觉得臭。

(三)短文精辟

因为短,所以往往更加凝练精辟,言之有物,切中肯綮,吸引读者。鲁迅又说了(别嫌鲁迅烦),他说,每次写好文章之后,至少看三遍,尽量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你看鲁迅的文章,如投枪、似匕首,让人不忍释卷。

短文的精彩有例为证,你看这首诗《无题》:“年龄/总是如期而来/忧愁/总是不请自来/不幸/总是突如其来/而你/为何总也不来”。这首诗就32个字,十几秒看完,作者说什么都知道了,既养眼又富含哲理,很有感觉。反正我在诗歌频道里很少读长诗。再如,是墨杂文《也谈“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寥寥1400字,高居用户推荐排行榜首,榜上前几名,都是短文,值得深思。

不是说长了一定不好,毕竟要服从内容需要,但对于网文,太长了确实让人没耐心读,倘若写得真的不错,岂不埋没了?而且还浪费大家时间,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毛主席说的。难道因为我们的懒惰,让大家都犯罪?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是有一些能精简的网文不精简呢?我认为:

一是少数文友手懒,懒得去改,或者不舍得删减。要知道,你不原意或者不舍得删减,就把包袱推给了编辑和读者,这样是不是不太负责?

二是缺乏鲁迅严谨的写作态度。至少看三遍,可有可无的,删!

三是养成了习惯,形成了氛围,也有其他我没看出来或者不能说的原因。

通常写杂文,到这儿该这样写了:那么,怎样才能让网文短些再短些呢?然后一番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去做的陈词滥调分个一、二、三条,以示我思维周全,论述完整。

但是我再写就不是短文了,就是扇自己脸了,是故停笔。

随心瞎写,因此题目谓之“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