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不应只做“减法”

冬歌1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12-16 23:47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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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项目经费的预算,理应不是“加法”,也不是“减法”,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审批。作者透视出了预算工作上片面使用“减法”的危害性,引人警醒。

最近,基层一位同志到机关上报工程预算,结果被业务部门削减了部分经费。这位多年从事工程预算的同志连连摇头苦叹道:“如此层层削减,次次缩水,如何能保证工程质量?看来又要补报预算了。”

这位同志的担心和想法不是没有道理的。多少年来,各级机关对基层上报的项目,特别是工程建设、装备采购等与经费密切相关的项目,不都是采取一减再减、一砍再砍的方法来审批的吗?又有几个做了“加法”?似乎做“减法”已成了机关习以为常的工作思路。毋庸置疑,有些项目的预算确实存在较大的“水分”,为了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机关理所当然要进行核减“挤掉水分”。但关键在于是否减的恰如其分,科学合理,有无应增加而缺科漏项的细节。否则,就会出现负面影响,产生不良后果。

助长虚假作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减法”是机关不成文的习惯,基层在编报计划和预算时只能做“加法”,甚至“乘法”。表面上,机关在把关尽职;事实上,在促使基层去弄虚作假。如果最后审批经费无法保证实际需要,那么只好偷工减料,应付差事。更危险的是,长期下去虚假之风必然盛行,出现虚报科研成果、财税收入以及夸大成绩等在所难免,给国家的经济建设造成了重大危害。

滋生腐败诱因。有些人为了达到单位所申报的经费少减或不减之目的,不惜重金甚至酒色,拉拢行贿机关干部。习惯成自然,久而久之,就成了行业的“潜规则”。“羊毛出在羊身上”,少数人得到了实惠,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有句俗话说得好:“工程结束,干部下马。”试想,如果没有“水分”可挤,当事人拿什么去贿赂,腐败的机率会大为减少,机关干部也会少受其害。

影响机关形象。机关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把关定向,因此,对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要求甚高。如果我们在机关工作的同志,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从建设的实际出发,只会按习惯性思维去处理矛盾解决问题,或者只会坐在办公室拍脑门子,必然要犯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从而会使机关在基层心目中的形象受损,结果是当面“敬美言”,背后“吐口水”。

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全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务实,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和工作作风。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该“加”的加,应“减”的减,这样才能减少危害,少犯错误,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