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汉奸与爱国贼的辨析

岫云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12-16 12:24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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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汉奸者,既存于战争时期,也苟活于和平时期,无不是以一己之私,出卖国家与民族的利益;而爱国贼者,不过是假借爱国的幌子,或给人乱扣帽子,以达到排除异己的目的,或固守自封,不思变革的行为。作者对汉奸与爱国贼的一番辨析,思维辩证,淋漓尽致,实质是对真汉奸、假爱国的行为的一种痛斥,也是提倡自由、民主、法治的呼声。恣意汪洋,纵横裨益,见解不俗。

我得承认,欲对汉奸和爱国贼这两个概念进行辨析,并非心血来潮,而是早有预谋。但是迟迟未肯动笔,主要觉得很简单的东西,偏要装模作样地去辨析,有自作聪明之嫌。其实我也知道,大家未必不了解其真正的含义,但是愿意稀里糊涂地滥用,有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嫌疑。谁都知道,在中国,装傻有时蛮占便宜的,这也算特色国里的特色吧。

我讨厌自作聪明,也不愿意装傻,所以就一直矛盾着拖到现在。据说,真正的写作应该带点黑色的幽默,可我总做不来,这当然有缺乏幽默细胞的原因,可如果说,没有固执己见的成分,连我自己也不信。所谓的“己见”,其实是“卑之无甚高论”,只是不自藏拙、有话直说而已。

汉奸,在近代是一个用滥的名词。但何为汉奸,可谓说法不一。既然是辨析,就得通过概念审视事物的本质。《辞海》对“汉奸”的解释是这样的: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或引诱外国入侵中国,出卖祖国利益的人;《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比较《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对“汉奸”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无疑更精确一些。因为《辞海》中引诱外国入侵中的“引诱”就很难界定。如何引诱?金钱或者色情可能引诱高官腐败,而中国人要引诱别国入侵,谈何容易?该不会夸夸祖国富饶美丽,或者声称要像香港那样作百年殖民地,就勾起了侵略者的唾液腺,就让列强对伟大祖国想入非非了?这无疑是把大国事物当作儿戏了。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白俄罗斯竟然宣称本国盛产的美女是“国宝”,严禁出口,这岂非是赤裸裸的“引诱”?何况,“引诱”这个词,本身也很容易被当作狡辩的借口。譬如,强奸犯有时会说,因为女人穿得过于性感暴露,才勾起了自己犯罪的欲望,那意思是自己被引诱犯罪了,这无疑是荒唐不讲道理的话。如果说,外国侵略者是由汉奸引诱到中国来的,我想,随便一个中国人,都不会认同这样的荒谬。所以,虽然《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未必尽善尽美,但相比《辞海》里的画蛇添足,还是能够得到更多的认同。

通过概念梳理我们不难看出,汉奸主要是侵略战争时期的产物。和平时期有没有呢?如果说绝无,肯定会有人不服,但为数总不会太多。不管怎么说,作为汉奸,应该具备三个条件:首先,他的身份必须是拥有中国国籍的华人,而不是仅仅属于中华民族。如果不属于中国国籍,虽然是华侨或者华侨后裔,即使作出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也不可以以汉奸罪论处,这是《现代汉语词典》有待勘正的地方。以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为例,虽然流着中华民族的血液,但是却在天经地义地为美国人服务。如果以此论证其为汉奸,无异于把腰带系在脖子上了——错记了。其次,应该具备投靠的行为。在这里我要特别指出,投靠侵略者并不能作为汉奸的唯一依据,因为有很多打入侵略者内部的“地下工作人员”,其实也具备“投靠”的行为,但以此为依据,就会制造很多冤假错案。当然,和平时期什么叫投靠,也值得商榷。获得绿卡移居海外算不算投靠的行为?那些裸官的家属们算不算投靠呢?还有那些帮外国人做生意的中国人(买办)算不算投靠?我想不管是肯定还是否定,都会激起很大的争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决不能把赞美西方文化者当作对西方国家的投靠。摩罗在《中国站起来》中,曾把鲁迅、胡适等批判传统文化宣扬西方文化的先行者,当作是“为殖民者奔波操劳”,这是对探索救国救民的先行者的侮辱和诽谤。同样,我们也不能把被美国总统接见或者指定为独家接受采访的媒体,作为投靠的依据。在国外,国家领导人愿意接受某媒体独家采访,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不能以此断定,某媒体或者某人就有投靠的行为。当然,有人可能会穷追不舍:为什么美国总统来,非要单独接受这家媒体采访,而不是别家?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恐怕还涉及到媒体的价值取向和独立公正问题。如果把对普世价值的认可,当作“政治投靠”的证明,那么,在全国国民百分之九十都认可民主和自由的情况下,中国恐怕就要被沦为“汉奸共和国”了。所以说,我们在论定一个人是不是汉奸时,还是应该以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为主要依据。据说,国家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两种。在和平时期,如果有汉奸的话,那也只能是割让土地、贱卖国家资产或者出卖国家机密情报的有权有势者,普通人恐怕连国家经济利益的边也未必能沾得上,更不用说出卖国家物质利益了。要出卖精神利益,恐怕得有人买才行。如果有可能,也不过是说漏了嘴,把某个有辱我中华民族脸面的事情给抖出去了,但普通民众掌握的那点“机密”,恐怕是路人皆知的“广而告之”,做汉奸?用句时髦话戏谑:你配吗?

由此可见,和平时期,当汉奸恐怕也只能是当权者的“特权”,普通民众和机构哪里有那个资格?不过,据说,世界上还有一种无形的侵略,那就是文化侵略——有文化侵略,当然有文化汉奸了。刘仰先生在博客中说,“在中国,真正的汉奸大都是有文化的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文化可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如果灵魂被人偷偷掉包了,这个国家还是国家吗?这话乍听起来似乎并非全无道理。可是,令人费解的是,文化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本是开在人类精神荒原上最美丽的花朵,怎么竟然和侵略战争搅和到一起了呢?难道西方文化真的是帝国主义的糖衣炮弹吗?我当然愿意相信,这不是我们某些爱国者的危言耸听。可是,既然是侵略,肯定是说,被侵略方被迫、不情愿地接受别国文化的移植,就像当年日本在中国推行的殖民教育。也就是说,文化侵略一般发生在失去主权的国家和地区,而我们为什么会在新中国已经成立60多年后的今天,一边宣称“中国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最杰出的文化”,一边却在战战兢兢地担心西方文化的侵略呢?换言之,或者我们的文化还不够先进和强大,或者所谓的“文化侵略”只是捕风捉影,当然也不排除两者俱是虚假的命题。我不愿意说,这是某些知识分子别有用心地把文化融合说成文化侵略,但是有人借文化侵略为名,阻挡学习西方文化也是毋庸争辩的事实。

究其实,“文化侵略”是建立在“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冷战思维的基础之上,这种思维固然有其警惕性的一面,但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文化胜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优胜劣汰盖文化交融过程中的共同命运。历史上,曾经征服过汉族的少数民族,最后都无一例外被汉族文化所征服,不就说明这个道理吗?古人曾说:有容乃大,文化何尝不是如此?有人像保护少女一样保护着本国的文化,生怕一旦发生融合就被“性侵犯”了,就会失去少女的贞洁。这的确令人好笑,其实,文化融合不仅不会消灭本国文化,而且还会给它输入新鲜的血液,使它爆发出惊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正如当今被称为“人种博物馆”的美国,固然有其主流的价值,但是绝不以各种借口排斥其他文化的渗透和融合。换言之,美国之所以强大,从文化的角度来说,就在于各种文化的交融和包容。可见,真正强大有生命力的文化,一定拥有包纳百川的气概,一定具有虚心吸收外来文化的勇气。固步自封和抱残守缺,固然维护了所谓的民族自尊心,却无法使本国文化骄傲地屹立于世界之林。事实胜于雄辩,君不见印第安人,“坚决抵制”了西方文化的侵蚀,固然保持了印第安人文化的“纯洁性”,却只能成为落后愚昧的代名词。而韩日吸收了西方文化,是不是被“有目的有计划”地侵略了?我还真不敢说。但是一个无庸置辩的事实是,韩日还是韩日,韩日没有变成美国!不同的是,韩日变得强大了,既是经济强国,还是文化强国。而我们信誓旦旦捍卫中华文化的“抗西”英雄们,现在又不得不抵御韩日文化对中国的入侵”了。前段时间,中央召开文化工作会议,其中一条重要精神就是要吸收一切先进的文化,这在某些鼓吹“文化侵略”的学者看来,岂不是在开门揖盗吗?

当然,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孰优孰劣,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也可以进行理性的辩诘和探讨。但是,如果把对西方文化的认同,作为汉奸的依据,就未免有点幼稚和可笑。郭嵩焘当年因为在日记中记载西方文化的优越性,而被颟顸无知的士大夫们冠名为“汉奸”。如果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因为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之争,而被冠以“汉奸”“卖国贼”,无异于辫子国复活。就好像邻居家日子过得好点,自家的孩子难免产生羡慕,希望也过得更幸福更有尊严一点,这有什么错呢?当然,如果那些中国文化的维护者,能够踏踏实实地从中国文化里披沙拣金,当然也是利国利民的盛事。但是如果对外面的金山视而不见,一味强调自力更生,那真成了名副其实的“愚公”了。

如果只有本地的特产,才是最地道和正宗,那么,西红柿等舶来品大家只好望“西”解渴了。社会主义文化同样是西方文化的产物,不知为什么,那些左派人士却要当成“自家宝贝”。普世价值本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可是左派人士非要划清界限,将自己排除在人类之外,这简直有点“自绝”于人类了。一个百思不解的问题是,那些对普世价值口诛笔伐的左派人士,其实也未必不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平等等普世价值,这在他们的文章中不难找到证据。这有点令人好笑,就像前段时间孔庆东的著名言论:我骂记者了吗?我骂的是汉奸!这种自欺欺人的言论竟然堂而皇之大行其道,让人不由得想起孔子的那句“无耻之耻,无耻矣”。也就是说,左派人士实质上也赞成大部分普世价值,只是反对民主和自由罢了。但是,民主和自由,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那些阻挡历史进步的专制者,无一例外成为阶下囚或者身首异处。而某些极左人士竟然打着爱国的旗号,认为中国的国情不适合民主和自由,既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欺骗,也是对人民智力和人格的侮辱,其实质不过依然是为了让权力者为所欲为而已。况且,当今社会,民主和自由已经深得人心,如果公开反对民主和自由,无异于将自己置于人民公敌的位置,苦心孤诣树立起的为人民争取权利的形象便会大打折扣。于是,便以反对普世价值为挡箭牌,岂不知自己在练“左右互搏”之术呢。只是这种自己打自己的招数,还是少用为好,否则,被人说成喜欢“自残”,就有点那个了。

不知有意无意,还有些人总是把爱国与爱党、爱政府混淆在一起。虽然政府很多时间可以代表国家利益,但是我们不能把爱国,简单地说成爱政府或者爱某个政党。政府在国际上可以代表一个国家发出各种声音,但是在国内,“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侵犯”(潘恩)。国家是人民权利的集合体,当政府侵犯了人民的权利,真正的爱国者会理所当然地批判政府的侵权行为,防止政府腐败和滥用权力。当一个政府鱼肉百姓,贪污盛行,民不聊生之际,人民有反抗甚至推翻政府的权力。否则,我们极有可能把反抗颟顸腐败清政府的仁人志士,说成“汉奸”、“卖国贼”。而把那些粉饰太平、歌功颂德的官僚和犬儒当成是“爱国人士”。

在中国历史上,经常以战和和的态度,作为汉奸和爱国人士的判断标准,其实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可悲的是,在21世纪的今天,这种思维依然在延续,有人仍然以在国际纠纷中的态度,作为汉奸和爱国人士的判断标准。换句话说,一旦发生国际纠纷,谁的声音最高亢最激烈,谁声势汹汹最愤青,谁最爱国。相反,一些温和理性着眼于大局的声音,却被当作“汉奸”“卖国贼”的证据,这当然是荒唐的逻辑。爱国,其实更应该从国家大局着想,为国家谋取长远的利益,而不应动辄怒发冲冠、热血沸腾,作一副亢奋激昂的“愤青”模样,毕竟,国际纠纷需要冷静理智处理,而不是寻衅滋事激化矛盾。换言之,爱国也需要智慧和策略。当年日本侵略中国时,像胡适等知识分子顶着巨大的压力,坚决反对立即抗战,主张通过外交途径来缓和局面,“苦撑待变”。历史已经证明,在“和比战难”的中国,那些为国家谋图长远发展大计的知识分子,不仅不是汉奸,而是真正的爱国者。相反,那些逞口舌之快的愤青,那些用激烈言辞鼓动民众以血肉之躯去同现代武器拼命的人,未必是真正热爱国家的人,而是“国难声中的兴奋剂,是爱国的歌舞表演”(鲁迅语)。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一些人的大国沙文主义思想开始抬头,一些人把邓小平为中国制定的韬光养晦、着眼于长远发展的大局,视作是缩头乌龟的行为,动不动就要在领土争议地区亮剑,而不是通过谈判和国际法解决问题,甚至公然宣称:要把越南变成中国的安南省,或者是为了伊朗不惜与美国发动核战争。这些极端不负责任的荒唐言论,既为那些宣扬中国威胁论的人提供口实,又让周边小国感到威胁不安,急于投进美国的怀抱寻求保护,客观上帮助美国完成对中国的战略包围,使中国的外交空间日趋孤立和狭窄,你能说这些是爱国的声音吗?

有人说,汉奸未必会有,但是汉奸的议论却多,这更是不讲道理的话。杰弗逊曾经说过: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异议,就是不人云亦云,而是说自己独立思考认可的思想,不作权力的诠释者,这才是独立知识分子的价值,这才是真正的爱国。知识分子因为价值选择和思维取向的差异,在很多重大国家事物或者国际事务上,发表各种各样的看法是最正常的事情,相反,万人之声,如出一人之口,反倒说明这个国家的喉咙被强权所控制,就像当年的萨达姆,得到百分之百的支持率,你能说真的是民心所向吗?所以我们看到,在民主国家,不管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事情,总会有一些反对的声音。没有人会把这种反对的声音当作不爱国的表现,也没有人动不动以内奸来对付异见者。只有那些维护专制的犬儒文人,才会用“汉奸”或者“卖国贼”的帽子打压异见者,这种赤裸裸的涂黑战术,实质上暴露了自己的虚弱而已。

再有一个问题,汉奸由谁来认定的问题。战争结束后,汉奸一般有法院进行审判论罪,像陈公博、周佛海等人,那么,和平时期,汉奸或者卖国贼的“帽子”,是不是由某个文学教授负责批发呢?如果说,文学教授可能在文学某个领域上颇有发言权,但其未必就有认定和裁判汉奸的资格。退一步讲,如果孔庆东先生一定要指责别人是汉奸卖国贼,最起码得拿出人家投靠和出卖国家利益的确切证据,否则就有诬陷诽谤之嫌。譬如,孔庆东口口声声所漫骂的“汉奸媒体”,孔庆东必须证明,哪些国家利益让南方报系给出卖了。如果以美国总统奥巴马接受独家采访为由,或者认为媒体大量宣传普世价值,这简直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所以,我认为在和平时期,如果有必要,应该成立专门的汉奸裁定委员会,由此机构对汉奸加以认定,当然在判定过程中还必须允许本人进行申辩。否则,如果每个人都以“爱国人士”自居,那么,那些和自己意见相悖的人就是“卖国贼”“汉奸”,这无疑会造成“汉奸”“卖国贼”帽子乱飞的壮观场景,正如文革期间,很多人都以毛主席最忠诚的战士自居,反对自己的,便是“汉奸”“特务”“卖国贼”……结果造成了文攻武斗、血雨腥风的十年浩劫。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后的今天,难道我们还要让那样的悲剧重演吗?

除了“汉奸”“卖国贼”,“汉奸精英”也是左派嘴里最常见的篾词之一。精英,本是由一个国家最卓越最优秀的大脑组成,代表一个国家最顶端的智慧,但是却不合时宜成为“汉奸”的代名词,这确实有点荒诞的味道。那么,什么是“汉奸精英”呢?我从《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里还真没有找到权威的解释。一个在左派嘴里随意喷吐的名词,却没有相关精确的解释,岂不成了伸缩自如的“万能词”?这就有点“恐怖”了,试想,一个概念如果没有准确的内涵和外延,如果有人要给你贴上这贴狗皮膏药,任凭你是齐天大圣,恐怕也难逃“如来佛掌”了。于是,我们看到,在左派人士的文章里,“汉奸精英”有时被描绘成“拿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去买美国破国债”的,还有的说是“那些贱卖稀土矿等国家资源”的,也有说是“破坏国家资源造成环境污染”的,甚至有人说是“汉奸精英们导致了国家的腐败”,当然,也有说是“宣扬西方文化的文化精英”……原来“汉奸精英”们竟然如此罪恶累累,恶贯满盈!可是,恕我愚昧,我总觉得左派人士笔下的汉奸精英,有点指桑骂槐的味道,谁都知道,买美国国债,贱卖稀土资源等,其实是政府或者是当权者的“成就”,那些文化精英们即使心有“余”,也未必会“力足”的。奇怪的是,左派们为什么不肯旗帜鲜明批评政府或者当权者的行为,却要拐弯抹角地骂“汉奸精英”呢?(难道不正是因为权力不受监督才造成那些损害国家的行为吗?这不正说明中国当前最需要的恰恰是民主吗?)但静心细思,我们不能不佩服左派人士们极为巧妙的战斗艺术!骂当权者卖国当然会有风险,不小心会被邀请去派出所喝茶,严重的甚至有被监禁的风险。可是,骂无权无势的文化精英,既可为自己捞取“爱国人士”的名声,又给那些异见者戴上“汉奸”“卖国贼”的紧箍咒,而且不得罪权贵集团,这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左派们甚至将厉以宁等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御用学者”,一概归到“汉奸精英”的笼子里,这当然可以起到混淆视听的作用。试想,把“御用专家”和文化精英关在一个笼子里,那些所谓的文化精英还能是什么好鸟?这当然也是一种巧妙的抹黑艺术。只是百密一疏,那些机关算尽的左派人士恰恰忘记了,那些“御用专家”本质上和左派人士完全一样,都是维护专制制度的犬儒,这就有点五十步笑百步了。不信?当你看到,当政府对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远超中国的马其顿援助校车的时候,我们张口闭口“汉奸”“卖国贼”的左派人士,却惊人地三缄其口了。因为据说,这体现了伟大的国际主义精神。我们不是在三年自然灾害人民最困难的时候,也曾经给过阿尔巴尼亚等国家大量无私的援助吗?当然,也许这些国家利益不是出卖的,而是我们勒紧裤带无偿送给别人的,因为这体现“大国的责任和义务”。“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外交部不是这样解释的吗?所以说,那些出卖国家利益的汉奸实在够傻,竟不知送比卖好!

综上分析不难看出,“汉奸”“卖国贼”的帽子满天飞,并不代表中国当前盛产“汉奸”“卖国贼”,而是某些学者利用“汉奸”“卖国贼”——这种在中国极有杀伤力的“武器”,打击“道不同”的异见者而已。知识分子学术观点或者政见不同,或者对历史人物臧否不同,便冠以“汉奸”“卖国贼”的名号,其实质是将自己置于道德的制高点上,腆着厚颜自称“爱国人士”(真正的爱国人士会这样自我标榜吗),把异见者抹黑成“汉奸”“卖国贼”——这是典型的往自己脸上贴金而给别人脸上涂黑的伎俩。无怪乎有人曾说: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无赖,用在知识分子身上无疑是一种侮辱。但是,老实说,中国现在有许多无赖的声音,恰恰来自知识阶层。用爱国主义来标榜自己,却用汉奸卖国贼丑化别人,这不正是某些所谓文人战无不胜的法宝吗?

归根结底,爱国与否,并不是衡量谁的爱国声音最高亢,而是看爱国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兴利避害是爱国者的责任。那种只管爱国,却不管给国家带来什么结果的人,与“只管治罗锅,不管死活”者没有什么两样。希特勒和东条英机等法西斯分子,爱国的声音不可谓不嘹亮,可是却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萨达姆、卡扎菲等独裁者也把爱国放在嘴边,其所谓的爱国,实质是愚弄人民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而已。这样的人并非真正爱国,而是打着爱国旗号的“爱国贼”。

“爱国贼”是网络兴起以后所产生的一个新的名词。此语造自任不寐先生,本意是对口口声声“汉奸”“卖国贼”的反弹和反击。爱国本是世界上最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我们爱自己的母亲一样自然和正义。那么,爱国焉何反倒成贼了呢?其实,爱国也分为理性爱国和非理性爱国两类,非理性的爱国,往往打着爱国的名义,但是却在干着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这样的人如其说是爱国,不如说是打着爱国的旗号祸国殃民,这种误国害民的败类通常被称为“爱国贼”。

众所周知,并不是所有的“爱国”,都会给国家带来裨益。前段时间,伊朗发生部分民众捣毁英国大使馆造成极坏国际影响的重大事件。这些民众没有人会认为自己不爱国,相反,他们觉得自己的爱国行为天经地义,充分表达了他们的血性和激情,但最终结果却给伊朗的国际形象带来极大的损害,使伊朗的国际外交更趋被动。可见,非理性“爱国”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和汉奸、卖国贼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殊途同归。

在中国历史上,义和团就属于“爱国贼”这种怪胎。义和团打着扶清灭洋的旗号,反对一切西方文化,围困攻打外国使馆,结果给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制造了借口,害得清政府赔偿四点五亿两白银(每人一两),使国家和民族遭受了巨大的灾难。这种高调爱国,实质上却给国家带来深重灾难的行为,无疑是值得谴责的。爱国固然无罪,但是,打着爱国的旗号给国家带来灾祸的人,却是千古罪人!

另一个有名的“爱国贼”是清朝两江总督叶名琛。在有些人的眼里,“六不”将军叶名琛无疑是“爱国人士”。面对列强要求释放“亚罗号”水手并道歉的要求,叶名琛虽然迫于压力,释放了水手,但是拒不向列强道歉。面对侵略军大举进攻,以“不和不战不守不跑不死不降”的大无畏革命英雄主义气概,以“黄埔界上炮声隆,我自岿然不动”的淡定,临危不惧,慨然作“楚”囚。以海上苏武自许,直至像伯夷、叔齐那样不食夷黍而亡。此种“古之所无,今之罕有”的民族气节,真可以惊天地泣鬼神,让山川为之倾倒,草木为之变色。即使像岳飞那样享受万代香火祭崇,作为千千万万爱国人士的楷模,也绝不为过。可是,他却遭到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唾弃和讥讽,连一向对其钟爱有加的咸丰帝都要骂他是误国之贼,由此可见,那些打着爱国的旗号,却用非理性的方式给国家带来灾难和损失的爱国者,难道不是祸国殃民的蟊贼吗?

同样,当今社会,那些被戏谑成“爱国贼”的那些人,并非真正的爱国者,而是打着“爱国”旗号阻挡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那群人。他们以“爱国人士”自诩,可是他们所谓的爱国,绝不是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是维护专制统治的秩序而已。几乎所有人都明白,当前社会的腐败主要是权钱勾结,权力资本化的结果。只有对权力者进行权力制约,才有可能消除各种腐败,还我朗朗乾坤。那种寄希望于人治、党治而不是法治的想法,其实只能是画饼充饥而已。那些寄希望于走回头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的想法,更是要把中国带向二次文革的深渊。只有民主,才是诊治社会弊端的良方。只有自由和法治,才能保障人民的权力不受侵犯,这是世界历史反复证明的真理。那些试图以爱国的名义阻碍历史车轮前进的人,不正像满清时期死抱着天朝大国心态拒绝向西方学习的顽固派吗?

归根结底,“爱国贼”并不是真正的爱国者。因为凡是爱国的行为,必然不能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所以,我对于“爱国贼”个名词并不认同,我觉得准确的称呼应该叫误国贼。换言之,概念是对本质的概括,而“糊涂的”任先生把表象归结到概念里,无怪乎某些以“爱国贼”自诩的人士,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了。

当然,我也反对“爱国贼”的滥用。把爱国行为与贼并列,就好像美食里吃出一堆苍蝇,固然能够显示其荒唐透顶的一面,与此同时,也解构了爱国的神圣性和必然性。毕竟,健康的爱国主义,在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所以,剥掉其虚假爱国的外衣,让误国贼回归本原,或许会少一些对爱国的亵渎。不过,到了那时,误国贼们又会变幻出别的破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