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优秀的法制教育宣传片

曲禅 杂文 影视书评 2011-11-20 12:49 责任编辑:鱼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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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是呀,作者的见解很是了解中国的当下。依法行政,在某些方面更多的是对蛮横的权利进行约束,更多是对物欲的贪婪戴上笼头。问候作者。

一部优秀的法制教育宣传片

—《大秦帝国》观后

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以卫鞅(商鞅)变法为主线,讲述了秦孝公嬴渠梁启用商鞅在秦国变法,建立了坚不可摧的战时法治社会,使秦国由将被六国瓜分的穷弱小国,变为令天下刮目的强大国家的历史。《大秦帝国》极其成功的论证了人治与法治,罪与非罪,依法与变通,守信与失信,处罚与奖赏等法律关系,是一部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的优秀法制宣传片。

人治与法制

《大秦帝国》教育我们:无论何人,只要他不犯法,他便是国人。只要他犯法,便决然依法惩处,有多少惩处多少。这与我们今天所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样道理,又与我们公认的“法不责众”有不同之处。剧中多次演示法治的成功案例及其作用和人治的表现及其危害。

秦国法治第一案例即抢水私斗案,按秦国新法,卷入抢水私斗案的七百多名罪犯必须斩首,引起秦国朝野大震,国君嬴渠梁也顿感泰山压顶。商鞅说服了国君,依法处斩了全部罪犯,包括嬴渠梁为之求情的白驼老人,包括按县府号令接水被拒,未禀报官府解决而擅自动武的戎狄族人。行刑之后,无一人喊冤,无一族请命。国君嬴渠梁为之感慨:今天才知道法为何物!

剧中对人治的表现及其危害演绎得入木三分。

为了保护商鞅,嬴渠梁密令部下,除掉对商鞅有私仇的长公子嬴虔和有政仇的老太师甘龙。

商鞅极力劝阻:君上此举,实为违法密杀。就算杀了几个领头人物,实则后患更深。他们的族人、家人、同路人都会认为被杀者死得冤枉,他们随时随地都会卷土重来。君上激切之时,极易偏离法治轨道,捡起人治手段。人治故然立即见效,可同时必然埋下动荡的种子。秦国变法,朝野有质疑,若有人质疑,便杀而诛之,此举最害法。立法立制就是要以洞察防范人之恶性为出发点,治国之难,不在治善,而在治奸。唯有惩恶,才能扬善。

人治,将察奸治罪寄托于当权者一人,以为此等圣贤神目如电,结果导致人人自危。官场逢迎之风大起,国家有难,官民退缩,作奸犯科,无人举发。若民众都能判断是非,国家必强,若是非只能由君王一人决断,则国家必衰。国有二法,国之悲哀。

可见,人治治标,可得一时之效,但却给将来埋下祸根。法治治本,能有长久之功,坚持依法治国,必能长治久安,国强民富。

罪与非罪

《大秦帝国》告诉我们:行法两件事不可作为罪证。朝堂歧见不为罪证,私行和私听不为罪证。法治乃后法治人,人必先触法才能治罪。罪行罪行,有行论罪,无行无罪。纵有阴谋,没有实施,便不能作诛心论之。大凡奸佞,必有奸行,奸行必违法,违法必治罪。

剧中通过对白驼与赵亢俩人的罪与非罪的辩解,让我们认识了什么是犯罪,什么事无罪。

在抢水私斗案中,国君嬴渠梁认为,要杀的七百多人中有数不清的良善之辈,如今良莠不分,只要卷入私斗就要斩首,这不是爱民!并要求将为秦国刻国耻石碑的白驼老人予以特赦。商鞅则认为,法治爱民,不在其心,而在其行。重行不重心,行法才能公平。行法公平,才是真正的爱民。老白驼一夜砍下戎狄六人头颅,若说老白驼是良善之民,那戎狄族就不是良善之民吗?嬴渠梁终于被说服。

郿县县令赵亢犯罪,赵亢本人坚决不服,就连远离秦国的墨家也认为杀害名士赵亢,嬴渠梁、商鞅是暴君酷吏。

赵亢认为,自己追慕圣贤,敬祖畏天,知书达礼,洁身自好,纵然无能从政,也只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何谈戴罪之身?

商鞅则认为:赵亢是国君特命的秦国第一县令,是官吏便得讲职责、守法度。你不行政事,唯务虚名,周旋于世族厅堂,将官场当成名利场,致使国法效尤,政令不通,疲民滋事,世族抗法,新老国人势同水火。秦国最富庶的郿县竟被你搞成了烂泥塘。而你不思失职之罪,还要辞官而去。你食国家俸禄,着国家衣冠,你既然做官,便得忠于职守,否则便是尸位素餐,便是亵渎公器,你犯的是死罪。

商鞅从法治角度判定罪与非罪,让犯罪受刑者及其后人心服口服。被斩首的白驼老人临死前悔悟:私斗有罪,公战有功。赵亢之弟,秦官府大臣、名士赵良也承认赵亢罪有应得。社会在进步,法制的人性化越来越多,但依法判定罪与非罪是不可动摇的。

依法与变通

《大秦帝国》提醒我们:小政在朝不在民,大政在民不在朝。大道之行,根在民心,世族非议,不足道哉。法贵正义,法贵公平。有功于前,不为损刑,有善于前,不为亏法,为此,法治可立。

剧中通过国君嬴渠梁为白驼老人求情要求变通处理,长公子嬴虔为自己求情要求变通处理两例,深刻阐述了依法与变通的法律关系。

在抢水私斗案中,嬴渠梁为白驼老人说情。

嬴渠梁:不能变了?

商鞅:法立如山。

嬴渠梁:不能缓?

商鞅:法贵时效。

嬴渠梁:不能减?

商鞅:减刑溃法。

嬴渠梁:不能特赦?

商鞅:法外无恩。特赦一人,于法,也是千里大堤溃于蚁穴。

在砂石充粮案中,长公子嬴虔请求商鞅,用一支胳膊或一条腿置换,保住自己的鼻子。商鞅毫不犹豫:“法度在前,罪不改刑。”“卫鞅是大才,就想不出更改办法?”“法立如山,恒安天下。”“果真不改?”“变法之初,徙木立信。”

抢水私斗案,砂石充粮案充分证明,法立如山,恒安天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法律的变通处理无异于给千里大堤留出缺口的法理。

守信与失信

人无信不立,官无信不威。

卫鞅徙木立信,在秦国重塑了官府形象,使老百姓对官府有了初步的信任。立法是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立信,守法更是守信。执法如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对法律的变通便是不守法、便是不守信。不守法、不守信的官府,违法、失信的官吏怎能赢得老百姓的真心拥护和真诚拥戴?如何赢得老百姓的支持?如何能够凝聚国民人心?

嬴渠梁、卫鞅可谓是秦国立信、立法、守信、守法的楷模。嬴渠梁从兑现共治共享秦国承诺,到为白驼老人求情被拒,到将太子嬴驷放逐山野,到称赞嬴虔“就刑护法,大哥有功”,到去墨家总院“护法殉国,死而无憾”,无不体现出守信、守法的优秀品质,就连齐国军师孙膑也称赞他是最守信的国君。

卫鞅更是将立信、守信、守法、公平执法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卫鞅认为:民众能来官府请命,便是相信官府。

在抗法抗田案中,族族树大根深,家家战场功臣,世族加公族,功臣加太子,老世族不愿交出多余耕地,认为这是祖制领地万世不移,颠倒贵贱拿我田产,导致隶农无田可分。隶农则认为秦国不是奴隶的,我们不给他打仗流血,要反出秦国,杀了老世族,进山当盗寇。双方处于你死我活的对峙状态。

卫鞅指出:人分贵贱,田分多寡,打仗耕田人人有份,吃饱穿暖贱民却不能,这公平吗?隶农和老世族一样都为邦国流血,可奴隶流血无赏。在军,他们不记战功,不封爵位;在农,他们耕的不是自家的土地,住的不是自己的房屋。身为功臣部族,你们锦衣玉食,他们饥寒交迫。这人道吗?终于,依法收回了世族多余耕地,隶农有了自己的田产。

商君卫鞅守法、以身护法堪称世界楷模。

他劝服国君中止密杀对自己有深仇大恨的长公子和老太师,收编国君为保护自己而设立的秘密部队入秦国大军,拒绝国君将秦国新君位传给自己,最后主动走进廷尉府坐入牢房,引甘龙等仇恨变法的老世族等人出洞,甘愿承受五马分尸的酷刑,以激起秦国老百姓对仇恨变法者的愤恨,充分暴露他们的滔天罪行,便于新国君一网打尽,创造出秦国新的太平盛世。

可见,立信、守信、守法是秦国强大的根本法宝。

处罚与奖赏

《大秦帝国》启示我们:依法行刑,更当依法赏赐。

在砂石充粮案中,太子嬴驷、太子首傅嬴虔、太子傅公孙贾均依法得到惩处。新百里族人,由于守法,得到了国家奖赏,赐匾、免粮赋三年;死者以战死记功、赐爵,为民请命的族长也得赐爵一级。

依法行刑是我们经常能看到的,它能让违法者得到惩处,让守信者、受害者得到安慰,得到公道。

依法赏赐,除了电视剧中新白村人享受过外,其他地方、其他时间笔者闻所未闻。依法赏赐不但能让守法者、护法者、受害者得到安慰,得到公道,更能让他们得到褒奖,得到鼓舞,更能坚定大家守法、护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奖赏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还能增加违法成本,抑制违法冲动。

法律以惩恶为本,很少主动扬善。我国现行的多数法律条文只有罚则,没有奖则,使得像“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许多公认的善举因没有法律依据,而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给现行法律条文中增加奖赏,使“见义勇为”等行为能得依法赏赐,使守法者、护法者得到荣誉,得到实惠,比“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的口号可能会更好。

中国的普法教育历史悠久,遍及全国,但究竟能有多大成效,笔者不甚知之。就笔者本人而言,可能是太愚钝,也可能是太懒惰,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结果远不如一部《大秦帝国》这么深刻,这么从心灵深处受到陶冶、得到洗礼。是故冒昧提出将《大秦帝国》作为中国法制教育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