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种社会行为
从婚姻的成立、动机、功能三方面来论述“婚姻既是个人行为,更是社会行为”的观点。层次分明,观点明确,期待更好!
婚姻不管对个人还是社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它既是个人的,又是社会的。
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进入文明时代的产物。婚姻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的自然属性是由动物的繁殖本能决定的,表现为爱情。婚姻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特有的,表现为除爱情之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如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上的分工。「1」
因此,婚姻从本质上来说就带有社会的属性,是一种社会行为。
那么,如何理解婚姻是一种社会行为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从婚姻的成立来说。婚姻是男女双方依照习俗或法律的规定,经过一定程序结为夫妻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仅是男女之间的生理结合,是男女经历了爱情的过程走向另一种成熟,更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结合,是得到社会承认以及法律和专门习俗保护的规范化行为。
得不到法律和习俗规范认可与保护的婚姻即使有坚强的爱情作为基础也是不被社会认同的,甚至是为社会所不齿的。
所以说正当的婚姻要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必备条件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婚姻。主观方面的条件表现为男女双方出于自愿的结合,这一方面的内容主要以情感为依托,是爱情的结果;客观方面的条件则包括法律和习俗的内容,这两大块的内容都表现为一套约定俗成的程序的办理和进行,说到底这是婚姻在面向社会寻求一种认可,而同时社会承担了服务个人的义务。
由此可见,从婚姻成立的客观条件来看,婚姻除了是一种个人行为,无疑又是一种社会的行为。
关于这一观点的解释可以从人与社会的关系来入手,人与社会有一定的从属性,社会是人们生存的范围,然而每个人都有其独立性,故两者之间要寻求到一种机制,而协调两者关系的方法是人的社会化,可以说这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因素。人的社会化是指一个出生时不知不识的生物个体的人,不断地学习社会文化,发展自己的社会性,把自己一体化到群体中去,从而使社会不断延续和发展下去的过程。对于个体而言,社会化就是一个由生物人或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过程。
婚姻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可以看做是人的社会化的结果。
第二,从婚姻的动机来看,婚姻是一种社会行为。
一般而言,结成婚姻的动机表现为经济、子女、爱情三个方面,其中子女即生育方面的内容是其根本属性。关于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侧重,下面有一个简单的划分:上古时期,经济第一,子女第二,爱情第三;中古时期,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社会,爱情第一,子女第二,经济第三。
然而,不论是哪个时代,亦或是婚姻动机的侧重不同,可是婚姻动机的内容却是没有变化的。
出于经济动机的婚姻既是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赋予婚姻的,又是婚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出于子女的动机也并不单单是个人或者家庭的需要,也是社会对于婚姻的伦理要求;爱情虽然是个人的情感体验,但是爱情的过程、环境、内涵等等内容又都是在社会中发生的。
因此,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不断给婚姻提出新的标准或者要求,而婚姻又在社会的变化过程中不断调试着自己的动机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第三,从婚姻的功能来看,婚姻是一种社会行为。
社会学家认为婚姻有四大功能:
一是满足性的需要,二是经济的欲望,三是生育的功能,四是教育的需要。
满足性的需要是生理的需求,也是婚姻最基本的功能。但是只有通过婚姻,获得性的满足才是合法的途径,否则将会被社会耻笑和唾弃。因而,婚姻要完成这一功能是要受社会规范约束的,这一功能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
第二个功能是经济的欲望。有了婚姻就有了共同的目标,比较需要经济的来源,使得不会运营金钱的人,也开始学习经营金钱,且金钱在一个人成婚之后会累积较快,因为婚姻本身会导致对于经济不同的想法,即开源节流,有了婚姻关系之后,夫妻双方就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将要担负起家庭发展的责任。可以说经济的功能是社会赋予婚姻的要求,因为自从社会分工出现以后,集体经营的单位变为个体经营的方式,夫妻之间就成为一种最亲密的合作关系。
第三个功能是满足生育的欲望。就传统乃至目前而言,合法的婚姻才能够生育子女。所以婚姻生育功能实现的前提是要满足社会的条件。同时,生育的功能也是社会中繁衍种族的需要。
第四个功能是教育的。婚姻的教育功能主要表现为对后代的教育,但是这一功能是后续的,是在有了子女以后才有的。
婚姻承担教育后代的功能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是相互的,一方面社会要求婚姻提供这一功能,另一方面婚姻又向社会索取各种资源来帮助这一功能的完成。
由此观之,婚姻既是个人行为,更是社会行为。
「1」摘自茶香居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