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
目前我们国家国富民强,很多人过上了小康生活,缺吃少穿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如果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乞丐,用作者分析的话说,那的的确确是因为这个行乞者是懒惰的人,要么是骗子,现在不就有专门依靠行乞为生的一部分人吗,据说还有什么乞丐专业村存在呢。目前只要我们肯出力,哪怕你没有文化,去城里打工每月也能挣个千八白块的,人活着一定要有骨气,我们缺少什么都不要紧,千万不能缺失了人格啊。
在成人心中,乞丐令人厌恶;然不谙事的乡村小孩却对乞丐别有一种小孩子的好奇。大约在我五六岁的时候,也就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每到冬天,我们那儿就来一个乞丐,女的。她背着农村常见的那种大竹篾背篼,一床破棉絮,后面跟着她的小女儿,大约五六岁的样子,大人都说这女孩长得还清秀,乞丐给她女儿洗的还干净。女乞丐在我们那一带也算大名鼎鼎,至今我还记得她的名字(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此处不便说出她的真名),在我记忆中,她是我童年见过的唯一的乞丐,且连续几年,每到冬天她都来到我们村庄,像候鸟般准时,所以她的名字,在我们那一带,那个年代的大人小孩都记得很清楚。至于她为什么乞讨,只记得大人说,她的丈夫是搞工作的(当时称国家干部为搞工作的)据说有些嫌弃她,或者因此而离了婚罢。她的大女儿跟着父亲,后来在当时集体制的饭店工作。她丈夫我没见过,参加工作的大女儿见过的。小孩子对这些并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每年冬天,当大人们快忙完了农活,小孩也因此少做些家务的季节,乞丐的到来,给孩子心中平静、单调的村子,带来了一份稀奇,甚至是一份活力,仿佛淡雅的背景里的一点鲜艳。大人们往往聚在一起谈论着她的身世来历;小孩呢,就三五个跟在她后面看背着破絮,拄着打狗棍,装扮颇不一般的乞丐;看乞丐后面跟着的与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小乞丐(对小乞丐,孩子心中潜藏着一份同情);看狗怎样围着乞丐汪汪叫,看乞丐怎样对付老喜欢欺负自己的狗;看大人用什么来打发难缠的乞丐。
大人们尽管心中鄙弃乞丐,但当乞丐来到自家门前,还是会给乞丐一些东西的。乞丐是算准了时节来的,冬天,坝子里的稻谷红薯都归仓了。农活也忙得差不多了,在家慢慢准备过年。乞丐不准进屋,乞丐知道这规矩。没等乞丐到门前,父亲就吩咐母亲给她两三碗米,好赶快打发她走,不给东西她是不会走的,也不能不给,为的是讨她一句吉言。有时遇上吃饭,还会端一两碗饭给她们吃。乡民虽然鄙弃乞丐,讨厌乞丐好吃懒做,虽然自家也缺粮食,但人家已走到了这地步,淳朴的乡民们也不会吝惜几碗米、一升苞谷或件旧衣。这是人的同情心自然地流露,是人间的一点点温情,是对同属于人的乞丐的荡然无存的人的尊严的一种尊重!也许乞丐在无意间钻了人们同情心的空子。
这乞丐并不是残疾人,据说后来她大女儿给她在饭店还找了一份洗碗打杂的差事,她干过三天就走了。这样看来,她之乞讨,完全属于懒惰,不值得人们同情。
这懒惰的癖性,一旦深入骨髓,一时也就改不过来,或者根本不想改。于是,什么礼义廉耻,什么人格尊严,在拜金主义成了人们的精神支柱,在有钱便是大爷的社会,也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而当这好吃懒做的癖性,暗暗瞄准人们的同情心,于是在经济日益发达的中国,就衍生出一种真正让人唾弃和愤怒的怪现象。报载,河南某地整家整村出来乞讨,把乞讨变成了一种职业,一种阳光下肮脏的职业;而且,有不少人因此变成了富翁。还有记者拍到,有些人白天装成可怜的乞丐,骗取人们的同情与施舍,晚上摇身一变,西装革履,去娱乐场所消费。更有恶毒之徒,强迫流浪儿乞讨,自己坐享其成。
当上帝已从人们心中移走,当金钱成了唯一价值尺度,还有什么丑恶不会显现呢?!
拯救乞丐,拯救信仰,拯救社会,拯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