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带出来的悲哀
文章开篇积累的大量案例,让人心惊胆战,老人跌倒需要扶和救,可救了确实又怕惹麻烦。作者由此想到了社会道德的陷落,想到了造成这些良知消失的原因,表达了作者的谴责和呼唤之情。文章更从理性的角度,对搀扶和救助老人等不幸者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对有些说法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一篇从内容到写法都值得一看的文章。
目前,网络上曝光的老年人摔倒没人扶的事件太多了!
2011年9月4日,武汉一位88岁的老爹爹摔倒无人扶而死去,他的老伴为此写了一份“免责声明”,说是自己如果今后摔倒,任何人扶她如果出问题不会追究扶她的人的责任;2011年9月27日,南京一个姓郁的老大爷摔倒无人愿意扶去医院;6月22日,南京一位老人摔倒,开始无人去扶,直到有人用手机拍下下证据才有人上前去扶.,山东烟台一位73岁的老大爷摔倒晕了没人去扶,醒来后自己掏出200元请求路人扶他……2011年9月27日,云南昭通一个80岁的老人摔倒没人敢扶,是警察赶到才扶他去了医院;2011年9月28日下午,福州一个83岁的离休老干部摔倒在地,本来有人想去扶起,围观人群中有人忠告:不要扶出麻烦,所以,没人敢上前去扶,十几分钟后,老人死去;2011年9月29日,海南一位老人摔倒,被一位解放军战士扶起,送到医院,老人的亲人赶到后,诬这位解放军战士推到了老人,解放军战士无奈,掏了3000元付了医药费才被放走,后来部队出面寻找证人证实后,老人的家属才退了这个战士的钱;同一天,重庆一个老人摔倒,求人扶的时候说不会冤枉别人,谁知一个妇女把他扶起后,他就变卦说的那位女同志撞到了他……
一个彭宇案,一个许云鹤案,一个尹洪斌事件,带给这个社会的是什么效应?一纸国家卫生部的《老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发布又带给人们什么了?这个《指南》就告诉人们:“老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
看到这些,义愤填膺,想起这些,怒发冲冠!那些昧着良心诬陷好心人的人,就是禽兽不如!这些年,国人的道德滑坡已经到了非常严重地步了,让善良人仅存的那一点道德良知几乎都要被残酷的现实给毁灭了!
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描绘出这样一幅尊老爱幼的幸福图景。在中国传统道德里,有“百善孝为先”之说,当然,这里的“孝”是指子女对父母而言,但是怎么不可以推广到整个社会,怎么不可以让其形成一个充满爱的良好社会风气、良好的道德风尚呢?。老年人是风中之烛,生命力已经逐渐减弱了,他们自知已经力不从心了,但是他们还要生存下去,这本来就需要年轻人给予帮助。想一想,他们也年轻过,想一想,任何人都会老,(除非你短命死)。他们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当你也老了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却没有人伸手给予帮助,对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来说,是多么残酷的现实!
退一步来说,就算你因为担心被诬而不能伸手去帮扶已经倒地的老人,你何不选择离开呢?看着一个微弱的生命在死亡线上挣扎,你却熟视无睹,你不觉得自己的残忍吗?
换个角度,如果当时倒地的是你的父母亲,你会上前扶起他(她)吗?你会担心因为自己不懂急救常识而痴痴地在那里等110或者120吗?
在这样的事件中,确实存在诸多矛盾,确实也遇到这样的悖论:倒地的老人,要么是自己摔倒的,要么是被人撞倒的;扶起老人的人,要么是见义勇为,要么确实是被自己撞到而主动承担责任的;不愿意去扶的观众,要么是担心被诬,要么幸灾乐祸,要么是责任人昧着良心逃避责任;而作为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要么听信原告的,要么听信被告的,都是难以解决的。作为卫生部,您干吗要出这样一个文件呢?这样一个文件的出台,给了整个社会这样一个信号:非专业人士,在没事的时候,要去学习一下急救常识,不具备这样的常识,就不要去救人。那么,在遇到其他危急情况下,是不是也能类推呢?在看到歹徒抢劫、杀人的时候,你不具备制服歹徒的能力,不要伸手去救;在看到溺水将要毙命的人的时候,你不会游泳,你就不要去救人……这个社会就成了明哲保身的社会了,还奢谈什么“和谐社会”?还谈什么精神文明?
人与人之间失去起码的信任,整个社会出现信任危机,难道不是社会的悲剧吗?这样的悲剧难道靠卫生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的某个文件能够消除吗?
中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每天在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老年人正在摔倒,还有很多老年人在明天、后天还会陆续地摔倒,谁去扶他们?
作为一个公民,我倒想:法院的法官们,不要长着猪一样的脑子,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也不要急于判决,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任何一个当事者,假如还可以称作人的话,就要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做事,不要诬陷好人,使这个社会多一点人性;任何政府部门,不要去出这些馊主意,顺其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