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物价成为七成以上民众之痛!
这篇文章的观点是鲜明的,就是造成绝大部分民众对物价不满意的原因是民众收入过低。文章分析了收入的低,通胀问题的严峻,实际支出的昂贵,是啊,这些都成了民众生活之痛。
中国人民银行15日发布的三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居民对当前物价满意度继续偏低,当期物价满意指数为14.8%,比上季下降2个百分点,超过七成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较上季增加3.8个百分点。
其实,物价成为七成以上民众之痛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民众收入过低。
2011年,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表明:全国31个省、直辖市中,月工资超过一千元的,仅有8个省、直辖市,其它均不足千元,甚至还被分成三四类地区,边远贫穷落后地区,月工资只有五六百元;全国只有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300元,鹤立鸡群。除了国有企事业单位,目前,全国各地的企业普遍是按照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人工资。
但是,2011年的物价却表明:一季度物价呈现逐月提高的态势,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0%,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4%;二季度物价保持高位运行,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达5.5%;从6月CPI同比上涨达6.4%后,7月份同比上涨6.5%,8月CPI同比上涨6.2%,已经远远超出全年4%的调控目标。
在CPI高位运行、民众承受通胀肆虐的现实情况下,国家的财政收入高歌猛进。2010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83101.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2.4%,比2009年增加14583.21亿元,增长21.3%;2011年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全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
一边是百姓收入的增长慢于GDP,不堪低收入、高物价重负的同时,还要承受类似被诊断需花10万元做手术最终花费8角钱痊愈的过度医疗等造成的看病贵,因而,医疗费用已经成为一个“群情激愤”的敏感话题;还要承受远远高于3至6的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高房价,“居者有其屋”的理想成为空想,75.6%认为当前房价“过高,难以接受”;还要承受子女教育平均每月占整个家庭收入四分之一以上的高费用,七成家长认为教育费用难以承受。一边却是在国富民穷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的现实情况下,2010年,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等事关民计民生的开支总和才一万亿,而屡受国人诟病的“三公消费”,保守估计高达一万两千亿。
物价的不断上涨不仅已经改变了不少人的生活习惯,8月CPI的公布,更使网友纷纷表示“减睡”(减税)“加辛”(加辛苦)挡不住CPI,婚姻法也hold不住房价,从而使“(xxx)没钱了,我很忧伤!”成为时下流行的忧伤体,只能以此表达对物价一路上涨的无奈何的忧伤情绪。
有位在某城市打工的网友的如下感受,也许最能代表百姓生态:
如果月收入在———
1000元以下,连自己都养不活。1000-1500元,你连衣服都穿不起,裸奔吧。1500-2000元,城中村就是你的家。2000-2500元,你可以找个女朋友,结婚就算了。2500-3000元,筹划20年后叫儿子给你买房吧。3000-3500元,可以想着在这扎根,光想就行了。3500-4000元,可以在这扎根,发芽就算了(扎根=买房,发芽=生儿育女)。4000-5000元,扎根发芽,等35岁以后吧。5000元以上,你还可以畅想下你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