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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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竞争就没有社会的进步,竞争能够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竞争是公平的,不公平的是竞争的环境。
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即使“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如果不以“大家为一人”为前提,一人未必肯为大家。社会的竞争反映了人性的自私。“文革”时期所批判的“小爬虫”、“野心家”,不过是一种道德判断——“胜王败贼”的判断——他们是竞争社会的必然产物,如果中性的加以评论,他们不过是人性自私的“上进心”露骨了一点、强烈了一点而已。
竞争产生等级,而竞争在今天依然存在,所以从奴隶社会到现代社会,人类社会始终是等级社会。等级社会意味着人们权利和财富的不平等,还意味着机会的不平等,再加上人们天生的体力或智力上的差异,所以这个世界不仅是竞争的世界,还是一个不公平竞争的世界。
竞争又意味着等级不是不可改变的:地位在下的,想往上爬,地位在上的还想往上爬,或者至少保住自己的位置。所以,人类社会总是纷争不止:大到社会动乱,小到个人之间的勾心斗角。
往上爬往往要付出代价,正常时期需要付出辛苦、钱财、人格的等等,非常时期,如革命或战争等年代,甚至需要用生命作赌注。灰姑娘嫁给王子的故事不过是民间的美妙愿望,实际上也不会发生很多,即使发生结局也不一定那么完美。
据说,也有人“跳出三届外,不在五行中”,不参与竞争,但那是少数人,如哲学家、和尚之类(虽然似乎有时他们也不干净)。大多数人跳不出“三届”、“五行”,然而,竞争之后,尤其是多次竞争之后,他们也可能看破红尘,向往安宁,例如穷途末路,万事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