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黄斗其乐无穷
嫖娼卖淫为什么不能杜绝?文章从处罚和宣传的角度做了分析论述,文章语言幽默而辛辣。
记者无冕之帝王,警察人民之卫士,一文一武,一虚一实,二者常在一起分工合作而相得益彰。
据我多年观察和了解,它二者最乐意执行的任务或主动出击的便是“扫黄”,而那战绩也是最为辉煌和显赫的。可为屡战屡胜,屡胜屡战。然而黄这东西有些象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于是乎,这任务便是经常而长期的。我们的记者和警察虽然辛苦,但却乐在其中。这便是“与黄斗其乐无穷”。
所谓黄者,主要是娼妓和嫖客外加老鸨皮条客,虽然违法,而那罪名无非是卖淫和组织卖淫,抓了现行又如何?通常是罚款歇业了事。如果真要动正格的,判刑或劳教,试问可有那许多监狱?
至于说到嫖客,他们甘愿受罚,罚多罚少一般不计较,开不开罚无所谓,只要不通知单位和家属,替他们保密,他们便千谢万谢咪陀佛了。
如果我们把扫黄看成一项投资或一桩买卖,那么这投资,这买卖便几乎是零风险,低成本而收益颇丰。
一场扫黄战役下来,记者们便妙笔生花,津津乐道;如何假扮嫖客深入淫穴,如何与卖淫小姐促膝谈心,套出真情实况,将情报提供给警方,然后联合行动一举捣毁淫窝。一般这样的文章都配有图片,自然是现场实录实拍,多是些光着身子的卖淫女,刚刚提上裤子的嫖客。当然记者是很讲职业操守,身子可以实录实播但脸部务要做技术处理。黄色新闻原就吸引观众眼球,如此写真写实,又图文并茂,于是收视率或发行率一下子就上去了。
至于说到警察执行这样的任务是小菜一碟,防弹衣不用穿,甚至警棍手铐都不带,到了现场一声吼,妓妹妹见警哥哥来了,倒不见怎样惊慌,反倒是嫖客们吓得有些筛糠裤子都提不上。可以说兵不血刃,手到擒来,这样任务不用多,一年只要出击两三回,全年的奖金有着落。
“万恶淫为首”,如今我们的官贪腐败比较严重,全是让这些卖淫女闹的,所以反腐必先扫黄。我们整治不了贪官,难道我们还收拾不了妓女?
中国有句话:“老太太吃柿子,专拣软的捏”。已是弱女落风尘,路边野草轻许踩。行走于烟花柳巷的记者,是三流的记者。面对妓女气壮如牛的警察,也不是什么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