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税收日记
从文中看到你对税收工作的热爱,感谢作者把自己的工作心得拿出来与大家分享。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给的,希望你做好税务稽查工作。
回顾二十年的税收工作,使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却是一篇税收日记《查补税款金额一定会大于个人工资奖金》。
曾记得在1996年3月下旬,我从市国债服务部调入市稽查支队工作。(当时国、地税还没有分设)第一次办案的是一封群众举报信,在市区人民路上有一家“二毛大排挡”,取得营业收入后拒绝开具发票,有“偷税”嫌疑。于是,我和王伟到现场一检查,除了收银台内一本收据和几张点菜清单外,其他什么资料都没有。原来该店是某分局下属“饮食服务行业”的一家“定额户”。通过询问、调查笔录,对纳税人超月定额20%以上未主动申报纳税的情况,采取核实营业额,追缴税款的措施,最后,《税务处理决定书》对“二毛大排挡”补交营业税和罚款合计1000.00元。望着自己第一次办案,顺利结案,我心里美滋滋地在日记中写下《首次办案,旗开得胜》。
可是,好景不长。接下来几个月,我主办的6个检查案件,有三件是“白板”一个,也就是说税务稽查后,入库税款等于零。虽然我在税务稽查报告书中写着“经检查,尚无发现偷税嫌疑,暂作销号处理。以上报告妥否,望领导批示”。但心中我却在安慰自己:“不是我不努力检查,而是偷税者太隐蔽了,使我看不出偷税的疑点”。
年末,某一天上午,分队开会,主要内容有:1、传达稽查支队工作会议精神,2、总结分队稽查工作,3、统计每位稽查队员本年度共办多少件案件,共入库多少税款。会后,有人在议论:“有些同志,查补税款比自己的工资奖金还少”。当我听到后,脸突然涨得通红通红,象喝了一斤白酒似的,血液循环明显加速,大脑瞬时一片空白,迷迷糊糊,中午回家饭也吃不进,桌上香喷喷的炒菜,顿时觉得无味。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深夜,当我静下心来,认真反省自己半年来的工作“成效”后,确实发现1996年度有一、二个月,我的稽查月入库税款金额低于自己的月工资奖金。此时,我胸中感到一阵阵难过。然而,面对现实,如何做到“把工作压力转变为工作动力”?我思考的很久很久……次日,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写了一篇终身难忘的日记《查补税款金额一定会大于个人工资奖金》。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作为一个税务稽查队员,必须要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业务知识,必须要熟悉、掌握税收的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知识,必须要看的懂企业的财务报表、总帐和明细帐及记帐凭证之间的勾嵇关系。否则,便真正成为一个滥竽充数的不合格税务稽查队员了”。
从1997年3月开始,我到稽查支队每个分队的办公室内寻找、搜集、整理本年度的和以前年度的《中国税务报》,认真阅读“纳税向导、咨询台、税收与经济、税收政策分析和写给厂长经理”等专拦里的文章,并把各专拦里的文章剪贴起来,制作成分类的“税务知识剪报”。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学习、阅读、思考、分析,我发觉“税务知识剪报”里面的文章,对我的工作启发、帮助很大,特别在日常税务检查方面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的参考价值。于是,我高兴地及时写了一篇日记《不说话的老师本领大》。
与此同时,我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向身边的老稽查队员学习,在检查期间遇到一些疑问,虚心向他们请教,采取“不懂就问,问清来龙去脉”的咨询方法,然后,把每次“问清的、弄懂的”问题,在笔记本中记下来,整理好。
记的有一次,我和卢斌搭档对xx桥梁工程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后,望着桌面上一堆帐册、凭证,我一筹莫展,无从人手。此时,卢斌正好过来和我一起看帐。只见他一忽儿翻翻总帐、销售明细帐,一忽儿翻翻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和记帐凭证。15分钟后,他高兴地说:“老罗,有一块税款了,明天叫法人代表和会计过来,对这二笔工程款,再作进一步询问、认定”。事后,果然不出小卢所预料,经询问、调查核实,该公司确实有二笔工程款,在财务上未作营业收入处理,也未开具发票,申报纳税。于是,我对身边小卢的查帐水平和技巧,佩服得五体投地。当我写完《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又兴奋地写了一篇日记《身边的小师傅有绝招》。
为了提高税务稽查的办案质量和技巧,交流稽查人员检查案件的办案思路、方法和经验,市国税局稽查局(国、地税分设后的名称)从1997年开始,定期组织“税务稽查案件”评审活动。2002年11月,我怀着“重在参与,虚心学习”的目的,写了一篇自己主办的《xxxx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偷税案》参评报告,参加2002年度稽查局组织的案评活动。当我在会上介绍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纳税人2001年度(检查所属期间)的财务会计纳税申报资料后,确定本案的办案思路;1、2001年度销售费用比2000年度增加183.42%,其销售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在检查中应重点关注;2、该公司2001年度末预收帐款贷方余额(历年累计)527万元,对其预收帐款后的发出商品是否按规定(根据购销合同等销售方式)作销售申报处理,应重点检查每笔发出商品(送货单)是否申报纳税。最后,我演讲到“本案所列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引用税收法律、法规条款准确。该公司于2002年10月31日补申报增值税税款465012.47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4394.03元,罚款27197.02元,滞纳金2094.17元,此案已执行完毕”。突然,会场中传来领导和同志们的一片热烈的掌声。
事后,我的这份参评报告,被评为二等奖。三天后,我怀着愉快的心情,写了一篇《获奖后的思考》日记。
我在稽查局工作了七年一个月,共计2585天,对税收工作的思想认识、学习体会,我不止写了以上五篇税收日记。
我的税收日记,虽然从末公开,也未正式对外投稿,但她却真实地记录着一个普通税收工作者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及在工作中“思想、学习、生活、情感”的全过程。
青椒丝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