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分手费,等于贱买感情

诗人于翔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8-08 10:00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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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爱情本来是纯洁美好的,如果爱情到头了,我们还可以在友情方面延续。一旦分手,所要高额分手费,这是对爱情的贱卖和亵渎。文章讲述的故事,论述的内容,是值得思考的。

一则阿颖跟苏先生感情分手须承担120万的高额费用《同居16年追讨百万分手费》事件的民事纠纷。开始了人们对婚外同居是否应得到法律保护的争论。不知道应该替谁悲哀的同时,对爱情的真谛开始了一定的反思。

无论是谁,那曾精心培育、照料的情感遭遇到了触礁都会无比的痛心和无奈。那花前月下的侃侃私语、那黄昏路边的恋恋不舍都如过眼云烟,在一句分手的痛苦抉择中各奔东西。但爱情没有了,不等于多年的感情一笔勾销,至少还有一种忽远忽近的亲情存在,完全可以在友情方面继续发展和持续。

或许是社会的脚步太快,新的爱情观急速地发生着改变;或许是两人之间的爱情本身就是一种探试性的情钱交易,所以,到了分手之日冷静地清算一下各自的帐单要求对方支付,似乎是一种新生的现实主义,似乎在说:好聚好散,两不赊欠。

或许这个世界真的是进步了,或许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精明了。感情分手了并没有遗憾的哭泣,而是必须索取一定的分手费用以保证自己没有过多的损失,临视这等胸怀、这种坦然之举甚感自身不如。只是很想知道当时的想法是怎么说出口的。面对这句话的感受,很想知道应该是喜还是忧,恍然如同在市场上买菜挑挑拣拣、不好就换;如同租赁个车子,无心骑坏照价赔还;如同色情场合的交易,玩完请付款……如果这样对待爱情,可以说是对爱情的一种贱买和亵渎。

笔者认为:爱情应该是纯洁的,无论付出还是给予都渗透着无私的关爱和护卫。如果你是女人,就应该用你尽有的柔情精心呵护、培育、迎接爱情之花的绽放;如果你是男人,更应该用你强壮的臂膀来捍卫你的爱情永不败落。即使遭遇风雨使得无法继续,都将是一生不可磨灭的痕迹持续在你的心里才是。爱情是绝对不可以交易的,除非你想得到的不是真爱,而是一种空虚时的需求和依赖,或者只能说是泄欲的一种借口。

有了爱情应该是甜美的,但热恋的同时需要冷静,不要让一时的狂热燃烧了自己。应该想到将遇见风风雨雨或旅途的坎坷,会让自己受到无形的创伤。即使一个有心伤害到了自己,应该学会独自疗伤,以求风雨来时更加坚强自己。所以,理智的把握才是对爱情的忠诚和虔诚。如果有人依然认为:作为女人丧失了爱情,就应该得到一定的情感偿还,请你自劝一下心里,不要再触摸爱情,或许你就是打着爱情幌子用情骗钱的异类分子;如果你是男人,就请理智你的想法和言行,千万别做既贪色又贪钱的无耻之徒。作为一个男人,更应该赢得起、输得起,做个大丈夫有什么不好?何必要做人人瞧不起的无赖小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