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垮桥是何因?
五天之内垮三桥,让桥上之人胆战心惊。文章还例举了近年出现的重大跨桥事故,指出了其中受到的灾难性伤害。对比赵州桥、茅以升设计修建的桥梁,作者质问为什么众多的桥梁那么短命,原来是其中的腐败摧毁了桥梁的质量。文章呼唤桥梁设计施工者的社会责任良心,要为民众的生命安全负责。我们的职能部门,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各方面责任来。
垮桥,而且在五天之内接连垮了三座桥,这恐怕是国人难以想象的,一座大桥耗资如此之高,经过专业人员设计和严格施工,没有上百年的历史,怎么会垮塌呢?7月11日江苏盐城通榆河桥瞬间垮了,造成2车坠河,所幸没有人员死亡;7月14日福建武夷山公馆大桥轰然倒了,造成1人死亡,22人受伤;7月15日浙江杭州钱江三桥垮了,幸好没有人员死亡。而翻开近十多年的日历,一系列的垮桥惨剧历历在目,2010年河南栾川大桥垮塌,2009年湖南株洲高架桥在拆除过程中垮塌,2007年湘西凤凰桥垮塌,1999年通车才三年的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造成40人死亡,1996年韶关市白桥坑大桥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坍塌,造成32人死亡,59人受伤……
垮桥,带来的损失不只是那堆积的人民币的浪费,也不只是中国桥梁建筑企业的声誉的损害,也不只是数十人、上百人生命的逝去,这些损失除了上述之外,更多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的伤害。桥,一座又一座桥,带给我们无尽的遐想和乐趣,也给我们带来了民族的自豪和国家的骄傲,桥,承载过我们民族的精神,承载过我们国家的荣耀,而今天,一座接着一座年轻的桥梁在它们不该死亡的年龄死亡了,这不能不令笔者以及国人愤怒。
并不是每座桥都是那么短命的,也并不是每座桥从建成开始就要时刻进行维修的。或许,我们都知道在河北赵县有一座桥梁,至今已经1400多年,期间经历了多多少少的风雨,不论是洪水,还是地震,都没能给它造成破坏,它今天依然横跨在河上,为河北赵县的民众服务,那就是隋朝修建的赵州桥。建国初期修建武汉长江大桥、南京长江大桥至今也没有进行过大修,依然能够上跑汽车,下通火车。而由茅以升修建的钱塘江大桥,至今已有74个春秋,同样没有进行过大修,照样是汽车、火车跑得欢。
如果说桥经过了十几年的岁月,就必须进行大修,否则就会垮塌,我不知道,历经千年、数百年的桥没有怎么大修过,至今没有垮塌是什么原因?如果说,古人的设计水平和施工技巧比当代人要强,这一点,笔者是不认可的。古人没有大型设备,完全靠人力和畜力,设计水平我想也不会比今天的高,至于施工技巧,应该比不上今天,古人没有水泥浇灌设备,也没有大型钢材、钢缆做辅助,更没有新型材料,但有一点,我相信古人的责任心比现在的某些人强,因为一座桥垮了,那么桥梁的设计者、施工者其本人乃至家族都可能遭到灭顶之灾。而今天,垮一座桥算什么,大不了将责任推给他人,不是设计问题,也不是施工原因,更不是质量问题,而是车辆超载,或者多年失修,或者管护缺位,要不就说出一个无关痛痒的原因“桥梁存在缺陷”,实在应付不了,就找一两个替死鬼,承担一下责任,弄个免职处分。在如此众多的垮桥事故中,有关方面这样的态度,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免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难免让公众质疑。
本来一座桥梁就是一个百年工程,有着百年甚至更久的寿命,而今,在短短的十多年,一座又一座大桥垮塌,成为了“短命大桥”和“索命大桥”,本来应该为社会的经济发展、人员交往提供便利和服务的大桥,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百姓带来了失去亲人的悲痛。在垮桥的背后,绝非是“桥梁存在缺陷”或“管护缺位”这样简单理由就能掩盖真相的,“一次超载”也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或许,超载、管护缺位、桥梁存在缺陷、多年失修是造成桥梁垮塌的原因之一,但是笔者相信这些绝不是桥梁垮塌的根本原因。桥梁垮塌的根本原因就是桥梁建设中存在腐败,桥梁设计标准人为地降低,施工偷工减料,施工不认真负责,没有高标准建设一座桥梁,早在2004年,钱江三桥总指挥叶德范、副总指挥赵詹奇就相继受贿落马,而钱江三桥这次垮塌难道叶德范、赵詹奇能够逃脱干系,必然与二人的腐败有关,一座牵涉腐败案的桥梁,其质量能有多好,同样,一座垮了的桥梁,其背后必然存在腐败。笔者相信:其它桥梁的垮塌一样与桥梁的指挥者、施工管理者的腐败有关,不信,只要追查到底,必然查过水落石出。
五天之内,三座桥梁接连垮塌,这绝非偶然,最近一二十年,我国桥梁建设发展很快,由于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存在,这些所建的桥梁中必然还暗藏了不少“事故”隐患,因此,有必要对所建的桥梁进行体检并彻查。桥梁关系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关系着民众的出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对那些设计标准比较低,年久失修,且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桥梁,要引起高度重视,随着使用年限变长,威胁大桥安全的危险因素也在逐渐增加,所以要给桥梁定期体检,进行保养维护。
桥,我们曾经自豪和骄傲的桥,还能不能再现其荣光,还能不能再让我们激动?五天之内,垮桥三座的现象再也不能出现了,作为桥梁的设计者、施工者、建设管理者以及质量监督者尤其要深思,要认真查找原因,对于已经出现的事故,管理者要勇于承担责任,分析导致桥梁垮塌的各种因素,从中吸取教训,让财政投资少些损失与浪费,让百姓生命多些安全与保障。
桥垮了,这是严重的事故,必须有人对此承担责任。笔者呼吁有关部门能够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彻底清查接二连三垮桥的原因,不管是质量问题,还是超载禁行问题,还是管护缺位问题,抑或是腐败问题,都必须给国人一个明确的交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对近二十年来修建的桥梁进行检查,及时监控和修缮存在隐患的路桥,严把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关,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2011年7月29日午于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