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单位作决定不能心血来潮
富有国情特色的心血来潮:救死扶伤可以变成一项任务;职责范围之内可以大肆奖励。柳州市委的决定,完完全全没有考虑公众的利益,听取公众的意见,体现公众的意志。说到底,领导的心血来潮,凸显了法治进程还需要不断完善。
近日,柳州市市委常委会决定,对该市工人医院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该医院40万元,原因是市工人医院在抢救“创先争优中涌现出来的英雄”、融安县纪委书记覃俊的过程中,“配备最强的核心技术力量,最优秀的医护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救死扶伤精神,竭尽全力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优质的护理服务,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务”。(柳州日报)
柳州市委常委会作出这个决定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在我们的生活中,英雄并不太多,对英雄理应倍加呵护和珍惜,而当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英雄出现生命危险时,市委领导忧心着急是情理之中的事。在这个关头,柳州市工人医院“第一时间成立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救治工作专家小组,制定严谨科学的治疗方案,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疗措施。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从而使英雄转危为安,市委领导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对此,市委领导心中充满感激,产生感恩的想法,完全可以理解。在感恩意识普遍缺乏的当前,党政机关的领导带头感恩不仅不该指责,而且应该表扬,只是感恩不能轻易动用40万元。
市委是一个掌握着公共权力的单位,市委能够作出奖励决定,奖励决定受到社会关注,都是因为市委掌握着公共权力。市委常委会作决定是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既然行使的是公共权力,那么这项权力的行使就理应考虑公众的利益,听取公众的意见,体现公众的意志。但柳州市委作出奖励决定却未能平衡公众的利益,未听取公众的意见,未体现公众的意志。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和渠道日益增多,党政机关决策过程吸纳公众意见、体现公众意志已不是什么难事,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都是可以选择的方式。不过,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让制度说话。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老是“一事一议”,就难免出现前后不一致甚至相矛盾的现象,从而引发人们对党政机关决策的质疑。柳州市委的上述奖励决定既无相应制度可循,又未征求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属于一时心血来潮的决定,自然难以让人信服。
柳州市委作为柳州市内总揽全局的领导机关,其作出的奖惩决定应该是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的。柳州市工人医院发挥救死扶伤精神,完成救治一名官员英雄的任务肯定是值得鼓励的,问题在于,如果救治不是一项“任务”,医院还要不要如此费心费力地去救死扶伤?如果医院发挥救死扶伤精神,千方百计把一名既非英雄也非官员的患者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是不是也能获得同样的表彰和奖励?如果不对这些问题作理性的分析和权衡,而只是凭一时冲动匆忙作出决定,那么所作出的奖惩不仅不能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而且会“误导”社会。
党政机关心血来潮的现象在各地并不少见,其典型的表现是“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等“动作”,这些“动作”的后果是使当地的政策缺乏连续性,一人一个样,无章可循,百姓无所适从,社会难有和谐。对付心血来潮最有效的办法是制度,如果有相应的制度,柳州市委作出上述奖励决定的事情就不太可能发生,有了相应的制度,就会推动人们“各就各位”,从而使社会更和谐、更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