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三宝”
老子所说的“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三句话是他的施政纲要,是他的治世“三宝”,其核心意思就是说要以“正道”来治理国家,要以“奇谋”来用兵,要以“不扰民”的方式去取天下。老子这治世“三宝”是所有组织管理的成功之道,也是所有组织管理者必须持有的制胜法宝。欣赏作者的文采,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
老子哲学无论在治身与治国方面都有其独到的智慧,他在《道德经》的第五十七章中开章明义就道出了他的施治纲领:“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简洁明了的三句话,可以说是老子治世的“三宝”。我们知道老子修身的“三宝”是:“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由此我们可以将老子修身治世的“三宝”总结为一幅对联:上联是“执慈守俭,不为天下先”,下联是“持正出奇,无事天下赚”,横批即为“老子三宝”。这其中的下联是《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中的主要内容,其全文如下: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诡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不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根据在于此:天下的禁忌越多,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纯正;我无事,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老子所说的“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三句话是他的施政纲要,是他的治世“三宝”,其核心意思就是说要以“正道”来治理国家,要以“奇谋”来用兵,要以“不扰民”的方式去取天下。老子这治世“三宝”是所有组织管理的成功之道,也是所有组织管理者必须持有的制胜法宝。下面分别加以阐述。
1、“以正治国”
正,与斜对。在篆文中,正是止一,字型是上一,下止。可以理解为:上边政令统一,下边令行禁止。天下公认的统一标准就是“正”。因此,所谓以正治国,就是要“一”以贯之。要有统一的法律、统一的道德规范,统一的奋斗目标,统一的行动纲领。统一的法律,就是要坚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统一的道德规范,就是要确立共同的行动准则。树正风,扬正气,彰正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就是动员所有的大众朝着一个方向努力,同心协力,众志成城;统一的行动纲领。就是要大家禀承一个共同的理想,团结在一面旗帜之下,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目标奋进。以正治国,也可以说是以正直不阿的态度治理国家。何为正?就是治国要大公无私,清正廉洁,任人为贤,勤俭治国。我们也可以把这里的“国”代指为一个组织,或是一个企业。
治理国家必须推行正直、诚信的教化,因为治理国家的重点在于教化人心,所以基本国策必须坚持“正道”,才能国泰民安。正直、诚信的教化是引导人心向善的,是弘扬正气的,是凝聚民心的,所以才能把国家从根本上治理好。
治国之道并不在于有多少法律条例条令,如果民风民俗都是那么的淳朴善良,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何以用兵之道啊。相反,法律条例条令越多,说明社会秩序越乱、越差,人心不古,人与人之间越是勾心斗角,说明国家越昏庸无道。当今社会都在强调人的技能,可是事实人的技能越高,犯罪率越高、越奇。所以,法律条例条令越多、越细、越严,则社会秩序越乱,正是那句古话说的:人心不足蛇吞象,难道人心喂了狼。法律管人管不了心,治标不治本。无非是作茧自缚而已。
2、“以奇用兵”
奇,大可。卜辞中奇是骑的本字,像人骑在马上,后来转作不正之义、不俗之义或不偶之义,出奇制胜就是采用特别的策略取胜。其中的“大”,是“一”上出头。可理解为:“一”上出头方可为奇。由此观之,与正的“一”以贯之相反,奇就是要打破“一”的状态。因此,所谓以奇用兵,就是要破坏整齐划一的局面,要在某个方面出人头地,以谋求战略胜势。孙子曰:“兵者,诡道也”。综观古今战争,所有胜利的范例,无不是善于用奇的结果。“奇”之形成,办法很多。举凡谋略之奇、布阵之奇、兵器之奇、间谍之奇、变化之奇,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以奇用兵是兵家的主导思想,所谓“奇”指以己心智斗彼心智,让对方不可捉摸。兵法与组织管理方法相比,它位于“术”的层面,是一种具体的应用方法。在现今社会中,企业间也存在着“用兵”问题,因为企业间有竞争关系的存在,因此在处理竞争关系时的指导思想就是“用奇”。解决竞争关系的本身就是与对方斗智,就是一种有意的人为活动,其特点就是突出一个“奇”字上,“奇”在隐蔽时让对手毫无察觉,公开时让对手无可奈何。比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发掘与打造,前一个阶段秘而不宣,一旦公开让对手无法模仿。
用兵是特殊的情况,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国家暴力行为。用兵的目的在于取得胜利,《孙子兵法》上说:“兵贵胜,不贵久”。战场上是只求胜利而不择手段的,为了胜利可以牺牲别的一切——战场不是讲究正道、滥施仁义的地方。所以战争的精华在于出“奇谋”制胜。“奇”就是不按常理出牌。兵法上讲究“以正合,以奇胜”,意思就是用兵的统帅要懂得战争的基本规则,但又不能拘泥于那些规则。既要会布下堂堂之阵,又要善于奇变横生。战争是讲究斗“智”和斗“力”的。
3、“以无事取天下”
“无事”指在管理中没有例外事情的发生,无事是不妄为的结果。老子说过管理的常态是“为无为,事无事”,达到这个效果的方法是精细管理,也就是要“为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只有在事前将所有的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才可以确保组织运行处于宁静平稳之中。组织的正常管理应该是有序运行而鸦雀无声的,这是管理者德行淡定的表现,那种喧闹的造势管理形式则是浮躁的表现。
以无事取天下是管理的真谛。一个健全的组织会在事前建立起一整套的管理机制,将组织的各种要求“白纸黑字”地明明白白告诉组织的成员,依靠组织的管理机制解决各种必要的例内事务、防止例外问题的发生。而好大喜功的管理者常会按自己的主观意志来想当然地管理组织,这种人为管理的结果常会打破事情的客观性和系统性,随之将会引发许多例外问题的产生。
老子曰: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无事,不是无所事事,而是不要恣意妄为,节外生枝。不管人家国家大小,人家原本在那里治理的好好的,你一个外人,却对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非让人家按照你的意思办,这就是“有事”。“有事”就会引起人家的反感、反抗,就不能取天下。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部分管理者不知道组织管理用正,竞争用奇这个道理,加之在创业期以营销为重点的客观现实要求下形成了用奇的思想定式。在企业进入成长期时,管理工作上升为又一个中心工作后,我们的管理者就会不假思索地把用奇作为组织管理的指导思想,幻想在管理中寻找一种快速的、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愿意从基础工作一步步地做起,结果按自己的想法管理企业越管越乱,越乱越是急于寻求管理的灵丹妙药,而所谓的灵丹妙药就像一条地平线,你越是追它它越是远离你。其实地平线就在自己的脚下,踏踏实实一步一步死做起才是真正的捷径。在管理上越是走捷径偏离目标越远。
“天下”这个概念是比“国家”更广泛的概念。老子时代的国家,大的数百里,小的数十里,而天下就是所有“国家”的总称。对于幅员广阔的“天下”来说,统治者就应该是“无事”,也就是顺应自然,不去造作生事。统治者以“无为”的自然法则来管理天下,那么天下才能各行其是。各行其是就是在具体的时空环境下选择最适宜的发展策略,这种具体的策略不应该是天下最高统治者去策划的,而是应该层层放权给各级管理者,最终到每个个体去策划的。当然,个体的自由最终仍旧要服从大局、整体的体系。
老子在本章中还列举了他得出这治世“三宝”的依据,他说:“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其意思就是说这些结论是从以下现象中得出的:当天下越多“忌讳”,人民就越来越贫穷。当人们“利器”越多的时候,国家就越来越混乱了。当人们都懂得用“伎俩”以智取巧的时候,天下怪事奇出。当国家“法律越森严”的时候,盗贼就越多。这就是说老子提出“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个观点的思想基础一共有四点:
一是“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忌讳就是不能触犯的高压线,忌讳多了,自由就少了。老百姓本来都是可以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式的,但是统治者不允许他的治下有千奇百怪的发展方式,只允许在他规定的一种或几种模式里发展。统治者怕失控,怕出现路线问题,怕老百姓不跟他走,所以统一规定老百姓只能这样做,不能那样做,这样就极大地限制了老百姓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整个社会的财富不能多元化的发展,老百姓被无形的绳索捆住了手脚,又怎么能不贫困呢?
二是“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民越是过多地使用利器,国家就越昏乱。“利器”是用来进行暴力活动的,“利器”最应该出现的场所是在军队或者战场上。如果“利器”在国家的范围普及了,就意味着整个国家都成了战场,每个人随时准备战斗,每个人都没有最基础的安全保障,国家已经失控了,暴力可以随时挑战国家的权威性。
三是“人多伎巧,奇物滋起”。社会上崇尚技巧、智能,而不是崇尚道德、人性,会有什么结果?大家都会去急功近利,凭借着各自的技巧、智能去夺取。有的人似乎是合法合理地占有了财富、功名、权位,因为他是依靠技巧、智能去夺取这些的,所以也会有后来者用同样的手段来抢夺。社会因此就往恶性上发展了:凭借着技巧、智能能够防止技巧、智能的犯罪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立法的速度永远赶不上犯罪技巧更新的速度。名利之心不除,有些人就会在名利的诱惑下产生奸诈机巧之心,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一切能够获取名利而又危害社会的东西就会在阴暗的角落里滋生。
四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治理国家是不能只依靠法令的,法令是什么东西?法令是人为的东西,人来制定、人来解释、人来执行的东西,体现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强制服从的关系。需要强制服从的东西,肯定会产生抵触的心理,即使不敢直接与它背后所代表的强力对抗,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反抗的余地了。统治者越是垄断权力,剥夺人民的自由,人民就越贫穷;人民越贫穷,盗賊就越多。不从改善人心的根本上去解决问题,而只是强调从外在去规范人们的行为,这是舍本逐末的愚蠢行为。立法越多,违法的就越多。往往违法的、受到法律制裁的还并一定就是立法真正本意要打击的对象,反而真正存心戏弄法律的人可以凭借他的智巧不断地游离于法律的打击以外。法律越完善,人心就越堕落。不断地“亡羊补牢”,把法律这个“牢”补得越来越结实,最后就是“牢补羊亡”。每个人都在被动地服从法律的时候,整个社会就再也没有人性的光辉了。
老子在本章的最后所说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是对其“以无事取天下”的进一步说明,在这里老子将其观念进一步解释为“我不妄加造作,百姓就会服从教化;我心静如水,百姓就会正直诚信;我不独断独行,百姓就会丰衣足食;我无私无欲,百姓就会质朴纯真。”
老子的治世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管理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首先是在组织管理行为上我们管理者要用正道也就是正确的管理方法管理组织,切忌用所谓奇巧的管理方法管理组织,那样的结果只能是越治越乱;其次是在竞争方面要用奇不用正,虽然打造竞争力仍然建立在正的基础之上,但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要突出在别人不可模仿这个“奇”字上;再次就是保持组织稳定方面,要达至于“无事”状态,这种无事要求管理者要清心寡欲尊重规律而为,把管理事务建立在事前,防止例外事情的发生,不要心血来潮今天一个办法、明天一个办法,把组织搞得鸡犬不宁。只有恪守老子的治世“三宝”,才能确保永立于不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