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农民工讨薪”难道是“特区”的“特色”吗
文章作者观点鲜明,文笔有力,通过对特区政府的五个疑问,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文笔能力。在文中作者也指出了和谐社会不需要靠搞特别手段去稳健,而是需要更加合理化与人性化。拜读,推荐欣赏。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了一个“最牛”的严禁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其核心竟然是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便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一个违法加荒唐的通知,竟出自于政府部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不得不质问深圳特区:
一、深圳“特区”是靠谁支撑的?大家都知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是靠着中央给的特别政策吸引了全国各地乃至海外的资本发家的,四方八方的农民工潮水般涌向深圳搞建设、卖苦力,客观地讲,他们为自己赚钱的同时更为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如今,薪水、工资是农民工养家活口的根本,假如这5个月中建筑企业老板不肯发工资,农民工的生活怎么维持?难道为了开好大运会,就可以让被欠薪的农民工饿死?不知道深圳这家住建局是不是共产党领导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到哪里去了?
二、“拖欠薪水”的责任在哪里?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王文件。深圳住建局虽然也规定大运会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求各建筑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发放工作,但在5月1日至9月30日的所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企业若违反规定,仅仅是由主管部门“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其间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这种规定,与其说是“处理”,倒不如说是一种纵容,相比于农民工依据合约合法讨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又何其轻也!作为主管部门的深圳住建局,若发生企业老板欠薪,你们的责任又在哪里?这样的文件,不是赤裸裸地在为欠薪老板张目吗?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固然对深圳“形象”不好,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薪的事,就是深圳的光辉形象吗?不要忘了,是企业老板拖欠工薪在前,要追究刑责,也应先追究企业老板才对呀!
三、这个文件法律法律依据是什么?深圳住建局仅是该市住房和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它仅有依法行政之权,而无执法之权。若发生所谓“群体性讨薪”的事件,深圳住建局是无权对农民工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是公安、检察、法院方面的事。集体依法上访讨薪,从根本上来说,只要无暴力、无妨碍交通、无妨碍公务或其他违法行为,是一种维权,政府部门应热情接待,认真解决,为民解忧;追究“刑事责任”云云,显然十分荒诞。《京华时报》昨天发表评论说,深圳禁止上访讨薪,这一规定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来支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权禁止。文章指出,这一措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而政府部门这种临时性举措,不仅解决不了欠薪的根本问题,反而会伤害城市和政府形象。
四、“禁农民工讨薪”难道真是场“误会”?面对各界对大运期间农民工群体上访将追刑责的质疑,5月9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回应此事称,此前公布的文件,而且在内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关上不够严格,宣布立即撤回该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并向农民工致歉。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在打马虎眼。这绝不仅仅是“文字表述确有错误”、“措辞有误”、“尖锐批评”、“表示歉意”、“立即撤回”,的问题,而是主观存在的思想。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城市,这些年经济上去了,但个别部门的公务员的思想境界、执政水平好像并没有提高多少,一搞大运会,在“维稳”的旗号下,就随意发一个牺牲部分民众利益的文件,这种思路,还是过去年代“政治压倒一切”思路的翻版,不仅与共产党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也损坏了深圳的形象。
五、如此“维稳”是做给谁看的?先看深圳大运维稳大事记:4月10日,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在刚刚结束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中,累计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4月18日,深圳市法制办发布消息,为确保第26届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顺利举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大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对菜刀等刀具实行实名购买和销售登记制度。4月18日,深圳市政府决定,在20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原则上停止向深圳市或途经深圳市运输枪支弹药、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包括烟花爆竹须绕行深圳。4月27日,深圳下发相关通知,在全市范围划定为三个类型的控制区,其中两类控制区的所有工地在大运会期间,基本暂停施工。近日,深圳市住建部门下发5月至9月大运会期间“禁农民工讨薪”的禁令。一个特区深举办大运会引发的波澜一个接一个。继清理“高危人群”、“买菜刀实名制”遭遇舆论广泛质疑之后,禁止农民工集体讨薪又遭遇舆论质疑:难道深圳的脸面比农民工的生存问题还要重要吗?
维稳首先是要创造一个和谐社会,经济发展要与社会发展同步,而不是靠搞“特别”手段去维稳。真正要维稳就要治本。深圳要做的是禁绝欠薪而不是禁止讨薪。一是企业欠薪,政府先垫付工资再向企业讨要;其二,在大运会正式开幕之前,全市所有企业及时补发欠薪;其三,严厉惩治因欠薪而引发集体上访的相关企业负责人,从源头上治理欠薪。遗憾的是,深圳却把欠薪之祸完全转嫁到民工身上了。某些企业之所以敢于欠薪,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工太弱势,企业太强势;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政府不是一个合格的政策法律维护者。正因为个别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才把农民工逼上了艰难的甚至是冒险的讨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