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贫富差距”和“人格尊严”
文章先引述了经济学大师的有关内容,为批驳树立了靶子。接着从文与题不相符的角度进行反驳:标题是谈收入,文章却处处去谈消费。指出文章观点和论述的多处相互矛盾,说法的模凌两可。文章分析指出,富翁们抢先占据了社会财富后,众多的贫民一族根本没有成为富翁的机会了;垄断行业干部职工的收入,也是其他行业达不到的。文章还揭露了贪污腐败的严重,谈到了贫民的尊严问题。作者的论述是具体的,反驳是有力的。
真的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说,现在的贫富差别可能比改革开放前还小了。而且得到某自称“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专家的认同。这位先生的例证是,改革前只有局级干部才能在家里装电话,现在差不多人人都用手机。那时城里人基本能吃饱穿暖,而很多农民却挨饿受冻……想想看,30年前是吃饱和挨饿的差距,今天则是吃什么的差距,30年前是穿暖和受冻的差距。
好在那位专家还没有到了“指鹿为马”的程度,他也承认:“现在有上千个富翁住进了别墅,而更多的人却居不得其所。”该专家在他的那篇杰作中宣称:人类发展有一个好的趋势,财富的差别也许在增大,但人与人的的差距特别是人格尊严上的差距却在缩小……让农民给比尔•盖茨倒杯咖啡,盖茨也得说声谢谢,总统也一样要对服务员说声谢谢,而当年的慈禧太后就绝对不会对李莲英道谢。“文革”时,大家工资看上去比较平等,可地位却很不平等,结果不但政治上极端不公平,经济也到了崩溃的边缘。如今虽然财富的差距悬殊,但仍有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聪明才智过上富裕的生活,这就算是社会的一种进步。(《收入差距真的大了吗》见2011年/9《青年文摘》第69页)
这是一篇典型的“文不对题”的文章。题目是《收入差距真的大了吗》,可是全文却闭口不谈收入。却谈什么“大家的消费差不多”,富人“在消费品牌上和穷人拉开差距”;富人捐赠的消极性是因为“政府主导的慈善机制由于其不公开、不透明、难监督的操作,使得许多富人对于善款的动向心存疑虑”;印度、香港的基尼系数比大陆高得多,也没有造成很大的社会问题。《收入的差距真的大了吗》,题目是个反问句,答案自明,即“收入的差距不大”。但是从原文找不到收入差距不大的论据。这位经济学大师,既不谈“收进的钱财”,也不谈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更不谈现实社会的白色收入,灰色收入,黑色收入,金色收入,血色收入。媒体曾报道,有的文学家答高考试卷竟然不及格,这些文学家就说:高考语文试卷出的不好。本人一直不怀疑我泱泱大国的文学家的语文水平,但从这位世界级的经济学家,担任多家实体的“掌门”与顾问的,高山仰之,景行行之的人物,脑子里不得不画个问号。在创造的世纪,我们的专家以“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大无畏精神,斩断了《文心雕龙》的羁绊,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杰作”的“经手人”一会说:“……现在贫富差别可能比改革开放前还小了。这个观点我非常认同”,一会又说,“财富的差别也许在增大”,一会又说:“……如今虽然财富的差距悬殊,但仍有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聪明才智过上富裕的生活,这就算是社会的一种进步。”这可印证了“人嘴两扇皮,怎么说怎么有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说法。孰不知“模棱两可”乃写作论文之一大忌也,可这样的杰作竟然出自国宝级的大师之手!无怪乎王选先生在《名人也是普通人》中说:“名人和凡人的差别是什么呢?名人用过的东西就是文物了,凡人用过的就是废物了;名人做一点错事,写出来叫名人轶事,凡人呢,就是犯傻;名人强词夺理,叫做雄辩,凡人就是狡辩了……”我们的敬爱而又可爱的经济学家先生这样的论文当然不能称之为狡辩,而只能称之为“雄辩”了。
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草根一族的赖以增加收入的资源已经被“灰社会”连同“李薇们”“先下手为强”地贪占了或者“承包”了,而“后下手遭殃”和无法下手的数以十几亿计的草民们还能有什么收入呢?他们只能披星戴月地顶风冒雨地餐风饮露地脸朝黄土背朝天地整日价辛勤劳作在伟大祖国的土地上;或者让老人与孩子留守田园,自己则背井离乡,到了喧嚣的城市,在经历了硬座车厢的拥挤之后,在被“黑中介”敲诈之后,在被筛选之后,不得不进了工资低廉的工厂、矿山,成为新时期的“包身工”。他们被黑心老板克扣工资,或者“炒鱿鱼”,甚至拖欠工资,还要东奔西走地“维权”。其尊严何在?他们的工资不要说与老板比,就是与“白领”与“蓝领”比,也是天渊之别啊!前者少则几百元,多则一千元,后者则多达数千元,怎么能说收入差距没有增大呢?不是有的“两会代表”振振有词地叫嚣“贫富差距就是要拉大”吗?
许多国有的和集体所有制的工厂倒闭了,工厂的财产被黑心的厂长或经理揣进了私人的腰包,工人被迫下岗或提前退休养了。请问这些工人的工资是多少?他们少则几百元,多则一二千元;而那些厂长、经理、高管的工资是多少?说得明确一点,是每月工资五千、八千、一万、二万、十几万、二十几万啊!难道这不是事实吗?怎么还睁着眼睛说瞎话呢?怎么还说贫富的差距比改革前还小了呢?
垄断行业的干部与职工的工资水平是一般行业的干部与职工的工资水平的数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他们的分红动辄成百上千万,难道收入的差距比改革开放前还小吗?不管怎么说,改革开放的成果,要全国人民相对公平地分享啊!为什么要人为地拉大收入的差距啊!退休实行的也是双轨制、多轨制,机关退休者的养老金高于一般行业的数倍乃至十几倍,怎么还说收入没有差距呢?得到什么程度才算拉大了差距了呢?难道机关的公务员与垄断行业的干部、职工是三头六臂,他们有超人的能力,不然他们为什么成为“天之骄子”,而一般人却成了贱民!难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该如此吗!
至于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一方面拿着国家与“党妈妈”给的高工资,一方面想尽各种办法致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赌博、公款“小秘”、公款“二奶”、公款“小三”、公款出国……他们白手起家,他们已经提前进入共产主义了;而十几亿人却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艰难地徘徊、徘徊、徘徊!他们有灰色收入、黑色收入,金色收入、血色收入,而普通百姓则只有“白色收入”——“一片冰心在玉壶”的收入。怎么还戴着面具说鬼话呢?怎么还能说收入的差距不大,贫富的差距不大呢?
至于那些卷款外逃的贪官污吏,据媒体与网络披露,他们平均每人卷走的巨款多达亿元,据媒体的保守数据称,外逃贪官是四千人,他们的收入是多少?一般干部的收入是多少?一般党员的收入是多少?一般百姓的收入是多少?外逃的贪官和国内尚未暴露的贪官与一般的干部比收入的差距巨大,与一般党员比收入的差距巨大,与一般的百姓比其收入更是天河与地河的差距,怎么还说收入的差距不大呢?
只要人们还能面对现实,只要人们还能尊重事实,任何人都不会说目前的中国收入差距不大。
尊严是什么?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当公民的权利不被尊重的时候,公民还有人格尊严吗?
当贪官们大肆挥霍纳税人的钱财而不受监督的时候,公民还有尊严吗?当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食物不断侵害公民的时候,公民还有尊严吗?当贪官与奸商香喷喷地咀嚼着人民的血汗的时候,他们与人民的人格尊严的差距在缩小吗?当官匪勾结,坑崩拐骗甚至抢劫、绑架、杀人越货的的案件频发的时候,公民还有尊严吗?当“保护伞们”为“黑社会”遮风挡雨的时候,当“黑社会”把金子、银子、票子、女子送给“保护伞们”的时候,那些“保护伞们”与公民的人格尊严在缩小吗?当法官徇情枉法、营私舞弊的时候,公民还有尊严吗?当公民们呻吟医院病区的床褥,在手术之前还要把节衣缩食的人民币装入红包,奉献给白衣天使的时候,他们还有尊严吗?当公民们被“潜规则”“玩”了的时候,“涮”了的时候,“烫”了时候,他们还有尊严吗?当公民被下岗、被就业、被捐款、被城管、被拆迁……的时候,他们还有尊严吗?当矿难即将发生,他们命悬一线的时候,他们还有尊严吗?当“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当灾难已经不可避免,死者的父母与妻子儿女等待“善款”,而长官只以“五千元”与“500斤粮食”打发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有尊严吗?
但是,竟然有专家以富豪与总统的一声“谢谢”为例,来“雄辩”地证明“人与人的差距特别是人格尊严上的差距却在缩小”;“而当年的慈禧太后就绝对不会对李莲英道谢”。虽然慈禧不一定对李莲英道谢,但她确实赏了李“顶戴花翎”,李也凭借慈禧的势力,“主多大,奴多大”,也没少借慈禧的光,没少花“大清”的银子。至于当代的“李莲英、“张莲英”、“赵莲英”既没有被“阉睾去势”,又保持住了做人的尊严,得到的“实惠”比当年的“李莲英”要多十倍、百倍。如若不信,那些“阉割”了自己灵魂的人,花了很多钱买了官,当了官之后再把“捐”出去的钱十倍、百倍、千倍地捞回来,不是事实吗?这也许真正是缩小的人格尊严的差距,“雄辩”地证明了“历史的进步”!
笔者以为,要谈尊严,首先要谈平等,如果没有众生的平等,就谈不上尊严!
何以言之?不平等,就会有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强势群体就会欺压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就没有尊严!目前的中国,有诸多的不平等:资源利用的不平等,竞争的不平等,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聪明才智过上富裕的生活”呢?所谓的“聪明才智”,也许就是某些人的卖官鬻爵、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坑崩拐骗、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花街柳巷……吧。
公民的尊严不是一个空洞的名词,国家法律是公民尊严的保护神。如果国家法律被一些法官玩弄于股掌之中,法律本身便失去了尊严,公民还有什么尊严!
当一个人的心、肝、脾、肾、肺成了蛔虫、蛲虫、绦虫……寄生虫的安乐窝,它们繁殖子孙无所顾忌,这个人的营养被这些寄生虫“啮食”,这个人体虚力疲的时候,他还有什么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