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与惩罚
对那种没有原则的宽容者,作者是愤怒斥责的。作者认为,宽容是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的,只讲宽容的人是典型的“精神盲人”,只讲宽容就是对邪恶的纵容。作者赞同宽容是一种美德,但认为讲宽容也应该讲惩罚,宽容和惩罚对犯错误都是一种救赎。作者对宽容的辩证论述,能提高我们明白是非的能力,对真正使社会向善发展是有帮助的。
最近读到不少关于谈论国人不够宽容的话题,其中不乏“名家”。大概论调是说,网络暴力反映出汹涌无序的攻击,缺乏对犯过错误的人的宽容与谅解,尤对严重犯罪者以置之死地而后快最为突出。发言者大多以“宽容者”的姿态自居,似乎大有“大慈大悲救世观音菩萨”心肠。
但是,在笔者的经历和认知中,凡事都讲宽容并非是善事一桩。
宽容是有底线的。对于那些凡事都讲宽容的人来说,实际上他是一条“糊涂虫”,如果作为个体而言,对社会的危害似乎还不那么突出。但是,如果全社会的人都处在凡事都讲宽容的地步,那危害可就难以预测了。笔者经常观看《动物世界》一类的自然题材电视片,对血淋淋的“丛林法则”印象非常深刻,不妨举一个狮子的典型事例类比一下:公狮子为了占有母狮子,促使母狮子发情并传宗接代,他们无一例外的做法就是,先咬死母狮子拥有的与其他公狮子养育的小狮子,然后再与母狮子养育新的共同的后代。我觉得母狮子足够宽容,对杀死自己孩子的公狮子泰然处之,并“同床共枕”,“永结连理”,而公狮子也不会得到任何惩罚。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人的社会当中,会有多少这样的女人愿意像母狮子一样宽容呢?对于狮子的做法,那是自然演化的法则,在这个法则之内,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对于人类来讲,不要说对这种像公狮子的男人的做法我们不会原谅,即使这样像母狮子的女人,也很难得到原谅。这里,就需要谈到“宽容者”的论调了:他们是为了爱情/亲情,即使犯了这样的错误也应该得到宽容,给他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吧!对于高谈阔论这种腔调的人,我觉得无怪乎两种:一种是“公狮子”类,另一种是“神人”类。“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他们的孩子被另一个“公狮子”类的男人杀死,妻子又和这个“公狮子”类的男人恩爱有加,再说这种话恐怕不会如此轻松和慷慨激昂了吧!因此,讲宽容也要有底线,也要在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范围内“宽容”,不然,这人类的社会岂不乱了章法,混沌一团,回归到“丛林时代”中去了吗!
只讲宽容无异于“盲人摸象”。孟子在《告子上》中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如果我们凡事都只讲宽容,和“盲人摸象”有什么区别呢?当我们紧紧抓住“恻隐之心”去宽容为非作歹的人,并振振有词地为他们百般辩解之时,谁为那些受害者讲“仁”呢?谁为这个受伤的社会讲“仁”呢?那些组成我们整个人的精神的“礼、仪、智、信”又放到哪里呢?大象就是大象,不是只有一只耳朵和一条尾巴,也不是只有一条粗腿和一块躯干,只讲宽容的人,对于整个社会精神而言,实际上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盲人”。对于这样的“精神盲人”,我们是无法救治的,因为他们从来就不相信其他,除了相信“宽容”以外。如果这种人是个例实则无足轻重,但是他们是不愿意甘于寂寞的,总在到处宣扬自己所感知的片面的“宽容”,仿佛那些讲了“礼、仪、智、信”的人就不是“宽容”的人,以此混淆视听,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大可不必讲什么“宽容”的,因为他们满嘴的“宽容”应该能够容得下我们的批评吧!
只讲宽容实际上就是纵容。历史上外国人糟蹋蹂躏了我们中国人许多年,“八国联军”也好,日本军队也罢,对于他们的作恶多端,我们能够一以贯之地宽容吗?尽管我们现在宽容他们了,但是如果我们自始至终地不予反抗,不予打击和惩罚,我们会有今天吗?我想,那些与“外国军队”合作的人应该是宽容的吧:自己的族人被人无辜地压迫杀害,他们视而不见,是宽容的;自己的老婆、女儿被侵略者糟蹋,他们笑脸相迎,是宽容的。那么他们对自己的族人“宽容”吗?即使有,恐怕那些侵略者也不会允许吧。因此,笔者觉得,只讲宽容实际上就是纵容,不仅无益,而且相当有害处。一个只讲宽容的民族,不仅不能自立,也不可能得到“他立”;一个只讲宽容的人,除了自我标榜以外,也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因为凡事只讲宽容,就只能是纵容,只能在有意无意间帮助那些理应受到惩罚的作恶者继续作恶,共同搅乱和谐的社会大局。
一言以蔽之,笔者认为:宽容是一种精神美德,但是讲宽容要看具体的事件性质,要看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范围;惩罚和宽容一样,对于犯错误的人都是一种救赎,哪怕是死刑。因为人的灵魂并不像我们天真地想象的那样都是完美无缺,完全脱离了“兽性”。对于“兽性大发”的人来讲,宽容许多时候毫无意义,只能加大惩罚的力度;对于稍有“兽性”的人来讲,宽容才是有意义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