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改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文章论述了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房改中的重要性,并论述了如何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文章观点鲜明,论述条理清晰。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做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房改工作进行了15年以后,“公房出售为主,售、租、建并举”的新思路已经形成。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主动地服从大局,并做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令畅通。”因此,要使职工在心理上适应、在思想上接受房改,就必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确保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谈以下几点拙见:
一、思想政治工作是房改工作的基础
目前全国除西藏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台了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全国各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也已经或正在实施房改。
企业房改的特点是,变暗贴为明贴,变福利型无偿分配为商品型有偿分配。这不仅是企业经营机制转变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因此,要使职工在心理上适应这种需要,就要不失时机地对职工进行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使职工明确以往的无偿分配住房不仅使建房奖金难以积累,而且投资建房越多,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就越重。不仅职工住房的条件难以改善,维修奖金难以保证,而且,无房职工的住房也无法及时得到解决。不仅严重影响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造成消费结构的不合理,而且也助长了住房分配体制上的不正之风。这些都抑制了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使住房价格长期大幅度背离价值。其最终结果是侵害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吉林油田在进行房改前,就利用有线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向职工宣传国家的房改政策。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经过反复的讨论、研究,制定出了《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吉林省政府和总公司批复后,于1993年10月份开始实施,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做的稳妥、扎实、超前,使职工在心理上很快的适应了“转变观念”的过程,在思想上接受了房改的要求。
二、 思想政治工作是房改管理工作的保证
房改管理工作和其它工作一样,都有一个转化的过程,都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政治工作伴随其中。李铁映在全国第三次城镇住房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要落实这个精神,保证房改管理工作的进行,便于住房的出售、出租、使用和维修,就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
就石油系统来说,由于各厂矿地理位置的差异,住房设施条件的差异,职工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差异,使房改管理中的矛盾突出的反映出来。职工对住房的需要是客观存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正视这一客观存在,要把满足这种需要做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首先,地理位置的差异。部分边远厂矿的职工对买房的兴趣不浓,担心退休以后不能脱离艰苦环境,怕给年老时的生活带来不便,为买房养老的心理抹上了阴影。这也是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使退休职工在退休时享受原住房的优惠政策,买到城区内条件好系统内住房,并给予搬迁补贴。二是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理解、支持、愿意购买现住房。其次,住房设施条件的差异。由于施工年代不同,职工现住房的设施条件也不同。职工认为现住房买到手了,再改善条件就困难了,有畏难情绪。这就需要企业有长远的眼光,制定规划,逐步改善住房的设施条件,以满足职工的需要。要向职工解释清楚,改善条件要在企业发展的前提下逐步实施,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再次,职工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差异。职工因受长期无偿分配和居住公房的影响,对一时用经济手段管理住房不适应,加上个别职工经济上困难,难免对买房有逆反心理。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宣传好房改政策,讲清楚当前的形势,使职工消除传统的吃大锅饭思想。要关心有困难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度过房改这一关,买不起住房的,要鼓励他们积极租用住房。第四,要向买房和租房的职工宣传有关住房的管理规定。除产权全部出售给个人的住房以外,凡是购买或租用住房的职工,都不允许私自拆除或改动房屋的主体设施和更换供排水、供暖、供电设施,不允许私自将住房出租、转让、典当或转借他人,要遵守住房公德。
总之,要将房改管理中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向职工讲清楚、讲明白,以利于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房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本人原创作品,曾发表在>第1994年第5期。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