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弱者唱支歌
为弱者唱支歌,这里所说的弱者,是指生存状态不良的隐性群落,不是在角逐与博决中铩羽而归的失意个体;是经济上窘迫、社会地位不高、在人们的白眼中很难理直气壮的直起腰来的群体;为弱者唱支歌,作者抨击了社会中各种弱者得不到应有帮扶反而备受欺凌的现象。文章文笔老道,举例详尽,论述深刻,批判有力,自然也引人深思!推荐赏阅!祝新年快乐!
爆竹声中一岁除,敢问春风有还无?不管来年贫与富,但求周身都舒服。
这是笔者为弱者唱的歌,自知不成其文,但“未成曲调先有情”,只因弱者不便让人恭维,又多半与自己有袍泽之情,唯有奉送一点慰籍而已。虽然“教授、有车族”都在争先恐后的跻身“弱势群体”的队伍、虽然同情弱者是一种时髦,但笔者依旧坚持:还是现实一点为好,毕竟,弱者的日子并不好过,弱者的桂冠并不好戴。这里所说的弱者,是指生存状态不良的隐性群落,不是在角逐与博决中铩羽而归的失意个体;是经济上窘迫、社会地位不高、在人们的白眼中很难理直气壮的直起腰来的群体。贫与弱每每相拥而泣,不是贫者自非弱者,但并非凡贫皆弱,形形色色的“可怜虫”自有不同的成因,不能一概在弱者的称谓中登堂入室。没有在博决中力量的展现与衡量,就没有强弱可言。沉淀在贫困中安之若素者,亦不能称为弱者,只有在命运的陷阱中左冲右突而难求一胜、不得不俯首贴耳者,才是当之无愧的弱者。一言以蔽之:(不是从生存权力说,而是从生活状况说)弱者是活得来不是那么称心,也不是那么顺当的人。这些人,何言“舒服”一说?与其说“舒服”,不如说“输”服,在物质和精神领域,当强者们在理论和社会资源的双重保护下“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而一往无前时,弱者们早已败北,“输”得一干二净,心“服”口服,只剩一口气,但愿这口气能平平顺顺的喘下去,心平则气顺、气顺则生命的经络得以通畅,方可偷生,由此,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克己“服理”,弱者自当好自为之。
有时,在弱者面前能直起腰来说话的人,常常自认为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而志满意得、颐指气使,而弱者们只能阿Q阿Q而已。某幼儿圆小朋友,回家对父亲哭述,说班上某局长的孙子对他说:“我爸说你们是弱者,我们一家都过着天堂般的生活”。父亲啼笑皆非的说:“孩子,你还小,不要和别人去争,怎么能一早就升天堂?”这也许是弱者自欺欺人的感叹。
不是要去争一个什么贫困的“名声”,只因为不堪一提,笔者自己也不能不服,虽然从教三十余年,职称也还差强人意,但“念此私自愧”得很,只是由于清欢寡欲、粗茶淡饭、蜗居陋室而“无欲则刚”;本也不想讨点什么好处,却常常不得不在一些人“官员”的眼皮底下躬着腰走过去;没有食不厌精的辟好,只有烟酒不沾的陋习,凡此种种,才保证了“岁晏有余粮”。自己不敢妄自尊大,却难免惶愧并集,只能自我定位于“边缘性弱者”,多少有些卑微的影子,沾沾自喜之余,尚不好完全以弱者自诩。弱者的称谓,当之无愧的属于那些饭碗想砸就砸、工资想发才发;属于那些与物质贫乏相依为命,与精神贫弱长相厮守;属于那些在贫弱的协奏中求存的人。极品弱者,则是所谓“三无人员”:无奈、无助又无告、是以但能生存已是不幸中之大幸的人。他们一无所有,有的只是一条命。天价过路费的涉案者时军锋不是弱者,他可以制造一件令时人瞠目结舌的惊天偷逃大案,而当其家兄时建锋顶罪并被公检法一直认定、继被作为案犯判处无期徒刑、真象无人不知、唯有公检法不知时,作为胞弟的时军锋却在“强大的压力下”(官方如是说),投案自首,这一压,竟然给官方自己压出了麻烦,令检察院不得不承认有“四大失误”,法院不得不认同有“三大过失”,且闹出了什么90万行贿捞人、与武警支队的租用车牌协议、收费站内鬼等丑闻,虽然这些都落不到司法部门的案头上去,却落在了人们心头,砸出一个个深坑。最后以什么罪名结案,已经不重要了。说是丑闻,其实不确,在是非颠倒,美丑不分之下,本没有什么丑不丑的问题可言,此事最终换得的是领导洋洋得意、谈笑风生的一句话:“司法腐败还存在”。钱云会不是弱者,他用一条命可赚回105万天价“赔偿”,这篇妙笔生花的文章写到这里,使受害者“强大”到可以偃旗息鼓的地步了,也使民间调查团纷至沓来的奔忙于徒劳无益之中,亦使人们对有预见性且料事如神、为在车祸发生前突然打开而事前准备好的微录手表——无巧不成书的证据的质疑暗藏于心间。最有代表性的弱者,是那些不幸而又无告的人。罗彩霞是不幸的,她无缘无故的被人冒名顶替,但最终却得以玉宇澄清,“四川罗彩霞”雷梦莲就大谬不然了,同样被人冒名顶替,却是在罗彩霞事件处理以后,且当有关方面介入调查后告之:“相关方都没有错”,在弱者正被“不知是谁错了”所困惑时,本人的学籍却被冻结,只能“耐心的等”,据称会“很快解决”,这多多少少也还有些希望。最为无奈的弱者,是那些被“关怀备至”的受害者。网载:卫生部回应“叫停肖氏反射狐手术”的请求,称受害者“可在当地投诉”,而涉事医院已被注销,按我国法律规定无法投诉,看来,这些弱者只能一弱到底了。闹得轰轰烈烈的“缝肛门”事件,在助产士索要红包不成而采取缝住病妇肛门的手段、连该助产士都一直狡辩系“好心为其缝合痔疮”、并未否认有过此举的情况下,法院一纸判决,诚所谓“说破英雄惊杀人”:受害方向助产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3万元,肉体损失与精神损失本来是互为表里的,如今却分道扬镳,各自为政且反目成仇,由受害方与加害方在公堂之上各领风骚,“受损”在受害方,这已无法更改,但“损失”被加害方一举夺得,谁说中国人没有创造性?媒体载:某地为争山林采矿权而打死守护青山绿水的村民的矿主“手续齐全”,当地地矿局领导也强调其“有证”,不言而喻,如果老板都不能堂而皇之的拿到“证”,那些引进污染企业的环保局、专卖假药的药监局等等部门何以生存?又有媒体报道:三少年被确定为抢劫、强奸犯,被错误关押400余天,在逼供信之下“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发现是错案后,因为“自己承认犯罪”而被拒绝国家赔偿,这类天方夜谭似的故事,亦死缠烂打、有幸发生在弱者身上,或许,如此等等,都不是弱者,毕竟,他们还不象任人践踏的法律,真正的弱者是谁,到了这里颇为耐人寻味,此外,此起彼伏的被打、被埋、被剥夺了这权利那权利而又无计奈何者何其多,他们也是货真价实的弱者,也只能甘为弱者。
央视曾有专题,报道某少妇的不幸,该女在婚后即屡遭丈夫毒打,却求告无门。申诉离婚,遭遇的是更为歹毒的暴行,求告亲友,无人敢于过问,其父母八次报警,无济于事,直到最后,被活活打死,这回算是做了一次“强者”,把禽兽丈夫送上了法庭,致妻子死亡的施暴者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这些在家庭暴力之下虽九死一生而最终难逃劫数的无辜者何处去寻找天理?法律为你支招,专家说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走合法途径。当屡次要求法院、公安局保护都被冷漠拒绝时,作为粗通文墨的笔者也对“正当途径”摸门不着,别说那些弄不懂世事,不黯人事的妇女了,她们根本不知道,“合法途径”这东西哪里有售。那些在忍无可忍之下奋起反抗者,只要使施暴者死亡,等着你的就是无期徒刑或死缓。这是依法行事,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致死人命的最高刑期不超过7年,而反抗家庭暴力致对方死亡者最高刑却是死缓。法律是专家们的成果,而对于以读《人之初》为乐者都能算得清楚的账,却如此令人费解,笔者不敢恭维,又不敢不恭维。但看那些无助又无告的受害者,竟无法得到任何蔽佑,只能为其唱支歌,权当安魂曲也罢。
弱者常常是与苟且偷生为伴的,他们忍辱负重,默不作声,虽然也盼望着保护,却如大旱之望云霓,只有忍受一切并把它归结于命运,从这一点说,弱者才是稳定的社会基础,有弱者在,就有稳定在,就有天下太平在,为此,笔者但愿弱者越多越好。而弱者的生存状态毕竟不如人意,多少有些凄凄惨惨戚戚,毕竟是落后的标志,又使共和国没有脸面,为此,笔者又希望弱者越少越好。孰是孰非,孰取孰舍,真令人无所适从了。
勿须海誓山盟,只要不恃强凌弱,就算是对弱者最大的保护了。
——虎年除夕于知足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