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陷阱
美景成陷阱,也是近些年“苍蝇蚊子”多起来后的事。作者例举了旅游中可能出现的八种陷阱,对出外者或许会有帮助。
原来只听说美女与陷阱,没曾想美景也有陷阱。那就是旅游中的陷阱。这种美丽的陷阱、温柔的痛苦有时候还真让人觉得无可奈何。现在自费出门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这是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一个证明,外出旅游、游览美景、观光休闲本是一件轻松愉悦和美好的事,可由于一些商家和旅行社受利益驱动,在旅游服务、购物等方面使用一些不正当手段,侵犯旅游消费者的利益,这不仅破坏了游人的美好心情,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我国人文地理的美好形象,破坏了我国蒸蒸日上的旅游秩序。
旅游的陷阱实在是五花八门、名目繁多、防不胜防。归结起来,主要有“八大陷阱”:
陷阱一:偷梁换柱,景点缩水浑然不知
“住三星级酒店,游览12个旅游景点,保证有足够的游览时间……”为了抓住客源,所有的旅行社都会口头承诺消费者可以享受到非常优质的服务。但实际上,在游览的过程中,一些旅行社却擅自更改合同,擅自减少景点、或变更为收费便宜的景点或需要游客掏钱的自费景点。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但部分旅行社将某些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游客却浑然不知。还有的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让游客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让游客停留下来仔细游览的时间。
陷阱二:克扣游客,星级宾馆变成招待所
旅游餐饮质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实际旅游中,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费用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甚至出现部分餐费被旅行社“私吞”的情况。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但是,在实际旅游过程中,游客的就餐费用往往就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部分费用被旅行社或是导游“截流”了。同样,在住宿方面也如此:“三星级”宾馆变成“准三星级”或者“等同三星级”,甚至把“二星级”宾馆直接变成招待所。
陷阱三:强制消费,恐吓游客掏尽腰包
旅行社将游客交到导游手里以后,游客就是导游砧板上的鱼肉,导游就要向游客下手了。往往是导游先将某一景点吹嘘得天花乱坠一番后,吊起游客的兴趣,等到旅客到了现场要游玩时,才知道是自费景点要加钱。甚至一些不需要自费的项目也被无故取消。还有的旅行社打着“免费旅游”的幌子蒙骗老年人,将老年人带到外地消费场所强制消费。在天津,一位76岁的大爷诉说了“免费旅游”上当的过程:他应某公司邀请,参加了一个“老年人野三坡免费游”的活动,出了天津后,旅游团就被带到一个陌生的购物点,导游对老年人进行游说,推销产品,并且威胁老年人,不买东西就不管车辆接送。老大爷只好购买了几千元的饮水机等商品,免费旅游变成了强制购物的陷阱。在海南,导游半夜敲开房门,要求游客交次日自费景点的门票,而自费景点应该是自愿参加,但导游要求游客一定要参加,否则后面的团就不带了。他们还口出狂言说游客都不参加他们赚什么钱?既使投诉到110也不怕。在张家界,早上临近出发到一个最佳景点时,导游强行交自费门票钱,软磨硬泡两个小时,我们只得打出底牌,直接跟签约的旅行社交涉声称按合同规定要投诉,旅行社再与导游下命令,看我们人多势众,导游最后只得取消我们的自费项目,但是与我们一个团的几个老年人和学生则没能逃过导游的手心。
陷阱四:“超级”导游,导购假冒伪劣商品
购买的商品“以次充好”。在导游带去的卖场中往往见到大部分商品大降价,而这正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采取的手段,商家将商品的价格故意标高,然后大打折,让游客产生价钱实惠的错觉,然后大抢购。等顾客旅游完回到家中一比较商品市场价格和查对商品质量时会发现,打折后的商品价格仍比市面价格高得多,质量差,买到“山寨版”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导游带游客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的商店,致使游客在购物活动中上当的情况屡屡发生。其中,珠宝首饰类的商品为投诉热点。
陷阱五:层层拼团,“资深导游”名不符实
对于散客旅游来说,往往是由一个旅行社包下来,然后层层转团,层层拼团,常常把游客当做皮球一样踢来提去,完全像赶鸭子一样,将散客赶得起早摸黑,身心疲惫。而这些拼团的导游往往是一些“野鸡队伍”。有的旅行社宣称“由资深导游陪同”,然而实际上所谓的“资深导游”却经常迟到,态度傲慢。导游行业的门槛较低,导游素质也是参差不齐,一些导游缺乏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心思不是用在为消费者讲解上,而是用在如何劝说消费者购物上,其服务态度取决于消费者购物和自费游玩项目的消费情况。甚至有些导游以游客不遵守集合时间、自行掉队等借口把游客甩掉。每到旅游旺季,不少景区人满为患,各家旅行社原来预订的客房、车辆等得不到落实,一些素质不高的导游不但不处理问题,还趁机躲起来,使游客饱受折腾。
陷阱六:低进高出,“零团费”套牢欲罢不能
“泰国泼水节五晚七天,惊喜999元,买一赠一”、“海南时尚高尔夫体验双飞五日游,特价1390元”、“香港澳门五日游,超值999元”,打着“特价游”、“超值游”旗号的旅游广告随处可见,低廉的价格令人怦然心动,有人还以“金融危机”为幌子,把“大甩卖”的用语带进了旅游市场。“花上600多块钱人民币,就能够在香港、澳门玩上三四天”,听到这样旅行团的报价,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其实不是陷饼而是陷阱。有些旅游报价是明显的“零团费”。所谓“零团费”,就是地接旅行社从组团旅行社得到的接待费为零。为了弥补损失,旅行社必然降低旅游质量和吃、住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增加自费项目。被导游强迫带去购物点。在旅游中常常会发现,旅行社将原本安排的旅行点的游玩时间缩短,挤出一部分时间“运送”游客到与旅行社关系密切的卖场购物,甚至有时到卖场的时间比游玩的时间还多。目前团费令人难以置信的低廉,游客往往怦然心动,殊不知贸然参团就会掉入低价的陷阱。游客一旦进入才知“庐山真面目”,骑虎难下、欲罢不能。
陷阱七:以黑养黑,温情背后暗藏狰狞
旅游娱乐,是游客融入旅游目的地的一种切身体验,颇受欢迎,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场所,利用游客的这一心理和游客来自外地“人生地不熟”不愿张扬的特点,设下种种“陷阱”,使游客蒙受损失。旅游景点里有天堂,但有不少游客就栽在天堂的“花架”下。旅游景区的花花世界的确很精彩,花天酒地,红男绿女,歌舞昇平,这些娱乐最是吸引寻求艳遇的游客。殊不知这些娱乐的背后暗藏杀机!其手法通常是,联合一些社会上的黑导游和一些出租车司机,以廉价消费为诱饵,拉游客来娱乐场所消费,然后由陪侍小姐索要“特饮”,还有特服费,少则600-800元,多则几千,交不了钱,是脱不了身的。一些非法旅行社,一些黑车、黑导不与游客签合同,套牌发车,在收取较高团费的同时,还要贪心不足强制收费,这种行为无异于抢钱。我一帮朋友在海南世知度假村下榻时,被一自称是老乡的酒店人员套近乎,拉进“康乐房”休闲,结果每人被“黑”掉了两千元。难怪在海南流传一句顺口溜“三亚偷、海口抢、兴隆没有共产党”。怪不得在网络里流行着这样的忠告:“不要在西双版纳参加‘抢亲’游戏”,“不要在阳朔酒吧里消费”,“不要单独去海南旅游”,“不要在内蒙古草原骑马”,“不要在苏州的茶楼里喝茶”,“不要在丽江的娱乐场所消费”,“在要随导游在呼伦贝尔草原上吃烤全羊”,“不要在千岛湖友头的排档里吃鱼”,“不要在南京做‘免费美容’”等等,让我们感觉到了旅游途中的“不轻松”与不“不和谐”。
陷阱八:烧香拜佛,“四大皆空”皆为钱财
目前在国内,利用宗教信仰来欺骗游客的情况,有如星星之火,四处燎原,愈演愈烈。如今的旅游区,只要是有寺庙的地方,就会有售票处,美其名曰对其进行保护,实际上却挡住了多少善男信女虔心向佛的脚步。我曾带过台湾来的佛教团体,他们对各地寺庙凭票进入的这种做法不能理解,笑谈“寺庙口,向南开,有信无钱莫进来。”宗教场所,成为一些地方赚钱的手段,这种情况也就中国独有。进寺庙买门票不算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就罢了。但导游跟寺庙里的和尚、尼姑、道士们串通一气,利用游客信仰,进行欺骗,就实在是太没有良心了。主要的做法就是想办法引诱游客烧高香,还有捐善款。你花的这个钱导游同样有回扣,而且回扣的比例越来越高。因为有的宗教圣地门户重多,儒释道多家并存,于是竞争机制也被引了进来,也不管他是不是四大皆空了。
如何防止跌进旅游陷阱?主要还是法律维权的问题。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消费者可向旅行社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可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并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此外,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购买贵重物品要尽量到当地正规的商场及专营店去购买,索取发票、鉴定书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旅游维权成功与否,受到诸多因素制约,这也是绝大多数游客在权益受到侵害后保持沉默的原因。但是随着国家有关方面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游客完全能够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诉;三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四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旅游立法。好在“2010世界旅游日旅游、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高峰对话会”上,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透露,国家正在制定《旅游法》,这将是全球第一部站在国家的层面,体现发展旅游的国家意志的法律。我们期待这部法律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