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老了的时候,谁来扶我们

午夜静坐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1-05 23:39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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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读到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著名的“南京老太事件”,此事已经远去了快四年了,但影响之深远让人始料不及,有人说,这事让中华的公德倒退了几十年。是啊,诚如作者所说:古代的“莫须有”让人丧命,现代的则让自己丧钱,而整个社会和整整一代人则会失德。而这德的失去,导致人们如行尸走肉般毫无良知可言,这与丧命又有什么区别?老了,谁来扶我们?不得不深思。

2010年12月29日14时许,在福州市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口附近,一位85岁老人孤身外出,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者无人出手相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在附近上班的陈美芳是当时的一位目击者,他说:“当时他嘴角还在动,应该还有生命迹象的。不一会儿,我就发现老人戴的帽子下面渗出一小滩血,情况很危险。”一名女子赶忙拨打120、110,然后蹲下欲在老人身上寻找药品,围观的陈美芳则提醒她此举可能会惹麻烦,该女子思索片刻便放弃了救助。陈美芳说,因为扶老人家,结果惹上了官司、上了法院,这样的例子在报纸上、电视上都已经报道很多了,所以才善意地劝阻。

也许有人会说这个叫陈美芳的人有点不地道了,自己不救,还劝阻别人也别伸手。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们就不得不被陈美芳的先见之明所折服。老人停止呼吸后,老人的女儿赶到现场,跪在父亲身边,“她并不相信爸爸是自己摔倒的,一直说老人肯定是被人碰倒的。”陈美芳说。

也许到这时,那个当初想帮助老人的女士一定会长吁一口气:幸亏当时没有伸手啊!这时她会真正感谢陈美芳:真是“善意”的劝阻啊。要不然真的说不清了,不但说不清,之后可能是更说不清的官司、法院、赔偿、寻找目击证人,搭上时间、精力以至金钱,因为说不清,因为其实是“莫须有”在现代的翻版--可能就是你把我父亲碰倒的,要不你为什么要去扶他?秦桧的“莫须有”让一代忠良岳鹏举丧命,现代的“莫须有”当然不至于让人丧命,但是让你搭上时间和金钱是极有可能的。

现代人充分发扬了“莫须有”的精神实质和优良传统,将“莫须有”的功利性发挥到最佳。1月3日早上打车时,听到交通台里一个出租司机打电话向主持人诉说自己亲历的一件事:有天他开车时看到他车前一个人晃晃悠悠骑着车,当那个人倒地时,他刹住了车,但是那个人起来后就向他讹200块钱,说是出租车撞了他了,连旁边的警察都给他做证说根本没有撞,但是后来在他们私下处理的时候,那个人叫来了五、六个人,在不想影响运营的情况下,他给了那个人200元钱,以“莫须有”的名义--你可能撞我了。还不算完,接着那个人又讲了一件事,晚上在迎泽大街上,有人要打车,他打了右转灯,这时他从倒车镜看到后面有个警车,于是他点了下刹车,等那个警车先过去,但是那个警车超过他后停了下来,向他要驾照并把他带回派出所,然后就和他要200元钱,而且还说如果有人问的时候就说只收了他100元钱,同样是以“莫须有”的名义--你可能违规了。古代的“莫须有”让人丧命,现代的则让自己丧钱,而整个社会和整整一代人则会失德。

不能怪陈美芳,也不能怪那位伸手而又缩手的女士,当然也不要怪死者的女儿,当她可以以“莫须有”为自己搏到最大化的利益时,她为什么不去做呢,何况如果搏到了也不会受到更多人的指责。

只是--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当我们颤颤微微的走在大街,四周的人象躲瘟神一样躲着我们,我们会怎么想;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某天摔倒了,当我们的脸贴着冰冷的地面的时候,也是多么希望周围的人能扶一把,但是周围的人们只是指指点点;当鲜血顺着帽沿从额角流到冰冷的地面上凝结成块时,心也会随之凝结;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听到周围有人在劝欲施援手的人“扶他可能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时,是不是欲死之心更加强烈;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谁来扶我们一把。

扶,还是不扶,真的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