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
人性,善恶情仇,极致两端,人必须不断地认识自我,塑造自我、改善自我、超越自我;同时又要不断地认识他人、认识人类,并且推进人类的自我认识、自我改善、自我超越。欲望五极限,自律为先,道德有准,尊之有循!
人的精神活动要素是欲望、情感、意念和思维。欲、情、意都来自人的肉体感官对外界事物的直接感觉,它们是与生俱来的,并随着人的生理机能的成长而逐渐成熟起来的。佛家把人的情感概括为:喜、怒、哀、惧、爱、恶、欲,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佛家把人的欲望概括为:从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器官产生的色、声、香、味、触、法等“六欲”,却是很不完全的。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把人的欲望和需要分为七个层次:第一层是生理需要,即维持个体生存和种系发展的基本需要,例如:对食物、水、阳光、空气、性生活、穿着、栖息以至睡眠、排泄的需要;第二层是安全需要,即对威胁、伤害的恐惧,寻求保护的需要;第三层是归属与爱的需要,即人对家庭、民族、国家和对爱情、亲情、友情的需要;第四层是尊重的需要,即人对尊严和价值的追求;第五层是认知的需要,即追求知识、理解的需要;第六层是爱美的需要,即追求赏心、悦目、好听、好闻、好玩的需要;第七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即表现欲、创造欲、成就感等等。
人的意念和思维,都是人脑的活动和功能。不过,意念是直观的、零碎的、稍纵即逝的。那些直观、零碎的意念必须通过概念进行反思、联想、判断、推理的功夫。才能变成理性的思维。从理性思维中还可以分析出知性思维,前者以是非、善恶、美丑为价值判断;后者以真伪和科学非科学为价值判断。
人的欲望、需求和情感是与生俱来,人人都有的本性,没有善恶、美丑之分。但是,人的欲望和情感却不能无倾向、无节制地发展和发泄。比如:爱和恨,是人的自然感情,但是,爱自己也爱他人,这是善;爱自己恨他人,这是恶,爱恶人恶行恨好人善行这是大恶。再如:喜欢美食、美衣、美屋、美色和追求幸福、快乐,这是正常人的合理欲望。不过,这种欲望要有限度,一是不能妨害自己的身心健康;二是不能妨害他人的利益与合理需求;三是要采用合理的形式和方法。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还有利于社会,这是善;利己损人,损害社会,这是恶;用丑恶的形式和方法追求欲望、发泄感情,这是丑。认识欲望和情感发展和发泄的倾向和限度,判断是善是恶、是美是丑,都要靠人的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而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都不是先验的,不是人的天赋本性,而是人们经过教育和阅历、实践,使自己的主观功能认知、适应和同化客观事物的结果。
人的欲望、情感、意念和思维,都不是一次形成和永远不变的,而是有一个逐渐成长和发展变化的过程。
就人的欲望和情感来说,婴儿只有饱、暖、呼吸、睡眠、排泄等生理需要,只能用哭和笑来宣泄喜和怒的情感;婴儿长大一点,有了恐惧的感情和追求安全、追求庇护的需要;再长大一点,才产生爱、恶、悲哀、羞耻的情感,才有了喜欢所爱的人和物,反感厌恶的人和物的好恶感,自尊也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尊严感;继续成长,又有了求知欲、爱美欲和追求自我表现、自我创造、自我成功的自我实现的需要。至于性欲,虽然是与生俱来的生理需要,但却要到青春期才会觉醒和外现。
就一般人和一般情况来说,智和愚、善和恶、美和丑,是可以易位的。就特殊的人和特殊的情况来说,有些人是不可改变的。不可改变的愚昧和丑陋,大多是先天素质决定的;不可改变的大奸大恶,大多是后天形成的。作出这种判断的根据,是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经验的事实。天生的白痴、弱智和形体上的丑陋,是不能改变的。中国历史上的大奸大恶,都是至死不变,而且至死都不会忏悔的。他们之所以至死不变,既有坚持反人道、反人类的意识形态的因素,也有至死不放弃生前的专制特权和淫威,也不放弃身后的威权和面子的因素。“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对于大奸大恶是不适用的。孔子说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还是有道理的。
人性,人的本质,是一个不断塑造、不断发展和不断认知的过程。人是一种文化的动物,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人性,也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永远是一个动态创造和发展的过程,它只存在于人类不断创造的辛勤劳动之中,人性并不是一种实体性的东西,而是人类自我塑造的过程。
人必须不断地认识自我,塑造自我、改善自我、超越自我;同时又要不断地认识他人、认识人类,并且推进人类的自我认识、自我改善、自我超越。就个别人来说,死亡是自我认识和自我塑造的结束,盖棺就可以论定。就整个人类来说,人类自我塑造的过程是没有终结的,所以,对人性和人的本质的认识也难以有最后完成的时候。
按照人类通行的道德准则:利己是人的本性;既利己又利人是人的善性;损人利己是人的恶性。那么,既利己又利他的善性是怎么来的呢?
第一:来自人类的同情心。人类同情心的范围,随着人类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扩大。最初,人们只能体悟到同自己命运相关、祸福与共的近亲。随着人类社会交往的增加,使同情心的范围,从近亲扩大到他人,正象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社会再向前发展,人类又把同情心扩展到一个民族、全体人类以至整个有生命的生物界。人类同情心扩展的过程,正是人类自身发展进化的过程,也是整个社会、整个世界从蒙昧到开化、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对每一个人来说,有无同情心和同情心的大小,是衡量其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二:人们为了利己必须利他。人类是社会的群居动物。个体的人,只有同他人一起,同整个社会一起去努力、去争取,才能够得到个人的生存、自由和幸福。所以,人们为了利己也必须利他。我们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个世界流行的格言中可以得到证实。佛教也常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国人还把“积福行善”联系起来,就是说:对他人做善事,可以为自己积累福祉。还有什么“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等等。
我们找到了人的善性的来源、良心、良知,也就容易解释了。人的道德约束力,一种来自外界,主要是法律和舆论;另一种来自内心,就是良心、良知。良心、良知,就是人们内心的道德监督者。法律的功能是有限的,它只能提供最起码的行为规范,有许多管不到的地方;舆论的功能更为有限,舆论只对那些对舆论有所顾忌的人有效;而且,舆论还有许多无法探知的事情。
良心的基本特征是自律,就是用内化了的社会行为规范来约束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同外在力量相比较,良心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即使在一个道德沦丧和缺乏法治的社会,一个有良心的人也不会胡作非为。一个人要去做坏事甚至犯罪,不应归咎于他的欲望和大小,而应归咎于他的良心不足以约束自己的欲望。
一般人都是有良心的,不过,由于人们的心理素质不同,良心对欲望的控制力、调节力也不一样。善良人妨碍他人的欲望也有萌动和滋长的时候,不过,他的自控力、自制力较强或者很强,他能够用良心去控制和战胜不道德、不合法的欲望。有些人在做坏事的时候,良心也曾经发现过,但是,良心没有战胜私欲的诱惑。还有一些人,做过坏事以后,良心才会发现,甚至临死的时候,才会“幡然顿悟”。有些人,良心和约束力极弱,产生了人格障碍。最严重的人格障碍,是仇视人类、仇视社会、仇视文明的病态人格。这些人的良心和良知已经泯灭,处处同人类作对,同文明社会作对,不惜进行毁灭人类、毁灭文明的罪恶活动。这种人就叫做灭绝人性,丧心病狂。
良心,是人类道德的底线,也是人性最直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