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骚:不靠谱

郡小缕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12-18 10:41 责任编辑:杜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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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让我们认识了世界,让我们认识了自己。一个人的成长,是分年龄段的。社会工作的分工,大都按年龄段来确定。否则,到什么时候退休就不会有明确规定。本文的观点,有独到之处。

题记:不必跟这个世界过于较真,因为世界也没对你真正认真过。而所谓“谱”到底该怎么靠,实在是门摸不透的大学问呐。

我文中所提到的这些事情,即使您是第一次耳闻,且不论是否能从社会制度和文化多元等出发点上包容接纳(文明总是在不断的包容与理解渗透中前行的嘛),先说第一直觉就不会感到稀奇和新鲜?如果不会的话那就说明您已见多识广,本人愧不敢当。毕竟此文的出发点是大众的普世观。大众在接受的同时并在质疑,正是因为对很多模棱两可概念的质疑,才有了多元化思维,但这多元化思维,又使人对自己的社会角色产生矛盾。

世上有太多似乎不靠谱的“反常”东西:初中中考前大伙都在为填报的志愿表上的“婚否”一栏耿耿于怀,我们只知道高考似乎没有年龄限制,而中考不是吧……但也许有例外呢,有成人职业学校啊,但应该不是按照正规中考途径录取吧,或者有个别人老大不小了仍然想成为个超级大龄生?比如贫穷农家出身的人因为上不起学,二十几甚至几十岁了才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呢?也许是在为这些人考虑吧。(不是么,世界普遍国家包括我国在统计育龄妇女时把十五六岁妙龄少女也统计进去了,这个统计的标准应该与合法合理与否无关,只是把个别特殊情况给算进去,虽然以群体为单位的统计已不能称之为个别)

后来看到一则贴在教室里的针对三十五岁以下人士参加的市青少年英语口语大赛章程,我们又为三十五岁了还称作青少年而纠结,这样的事情其实多着呢,世界诸多权利组织机构对于青少年,青年什么的定义还各执一词呢,但要是听说45岁就得变成了老年人该成为被关照的社会弱势群体了,估计不少正当年华的人士该抓狂或者气晕了,但从来就没人质疑传统的成年和没成年定义,因为这制定了都是为了方便履行和实施某些不一定固定的(当兵,成家,工作等等全世界也没一致的适龄要求)权限嘛,要是有一天,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青少年中老年啥的也要严格按照权限来划分,那就该正式争议了,呜呼!到时乱套了杯具了我们连自己究竟属于什么身份都无从确认,并且还离不开准儿童准少年准中年准老年这一箩筐说法,所幸这一天还没到来,大家权且安逸着吧!即使到了,也要学着适应嘛无论多难堪,世界还有游戏规则总得不停变化啊,咱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以及爷爷奶奶的爷爷奶奶所处时代跟现在又能同日而语吗?

法律课让我们一知半解地深入了我天朝的种种规矩,当然社会上的人士对它的了解和应用更是普遍的半吊子水平,我翻阅国外法律资料时,发现不少国家和地区的结婚要求只有10几岁,大概婚姻自由远比培育正常后代的大事重要,还有10岁左右就该对杀人,抢劫,放火,投毒等罪行负责,意思就是10岁上下的孩子就该熟练具备毒药和火药等生活必需品的使用方法,还有杀人越货,奸淫掳掠等生存技能,以及诸如睚眦必报的新世纪暴力犯罪人才必备素质。不过咱很快释然了,法律就是种下限嘛,也许你觉得这个岁数实具备不了那么丰富的能力,可总得有下限嘛,即使是可能性微乎其微的下限。并且下限的下限也待定,除了婴儿,都该在这下限的下限范围里吧!

教条同规矩与人的印象和认知常常难以一致,可人的思维和思想一旦被一种固定模式所束缚,就很难改变,所以嘛该勇于打破,虽然我们在打破的同时仍然逃离不开它的封锁,即使翻遍条例也没有具体明文规定多少岁可以恋爱多少岁可以单独出远门多少岁可以这样那样,但我们在从事这些事情时,依然对自己是否到了干这些事情的适龄而担惊受怕。

不过更多时候,人属于什么社会地位,可以干什么事情,是取决于身份而非岁数。如高中是不允许谈恋爱的即使你已“成人”,可在社会上却属于了合理范围。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