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捐后
做善事是要发自内心的诚恳,而不是某些人借以发昧心财的借口。捐款原本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可是遭遇被捐,并且是不明就里的被捐,实在是一个悲哀。问好作者,谢谢您的来稿,祝您愉快!
上级发下了文件:倡导一日捐。每个持工资卡的员工都要捐款,捐款数额为月工资除以22天!于是一片哗然。捐款还有套用了数学公式,多么滑稽!真是天大的笑话,不知道这是哪个领导们的创意!
捐款这是常事,我们已经习已为常了。可每次都有个名头,也就是都有个让大家或多或少能接受的名头,比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大家虽然都是只靠工资生活,都很不宽裕,但大家都能接受。谁还没有为难的时候呢?为慈善事业贡献点力量,帮助一下需要帮助的人,那对捐款者也是一种安慰。然而,这次为什么,说是上级慈善总会搞的,慈善总会有什么资格发这样的命令?还说不明去向。
有人记载我们这里教师今年的捐款:
一月份:雪灾捐款,二月份:云南旱灾捐款,三月份:春旱捐款,四月份春涝捐款,五月份风灾捐款,六月份玉树地震捐款,七月份人防捐款,八月份扣养老保险,九月份扣养老保险,十月份扣款(不知道名词每人扣5-6元),十一月份扣医疗保险,十二月份慈善一日捐。“年年有新意,月月有新招,花样总不断,月月在生产,什么时候教师能流产?”这是人们的强烈反响。
捐款应该是自愿的,怎么能这样强制呢?强制给人的感觉那是不一样的,是把自己的钱拿给别人做了嫁衣。这钱捐到哪里都不知道,去向不明。本来在中国就像汶川地震的捐款都有被截流的事件,谁还能对这种捐款信得过?再没有个明确的去向,难怪人们都要怀疑。
捐款是慈善之举,是好事,可是被捐就失去了本意,把慈善变了形。领导为了讨好上级,像要帐的一样,挨个的要,就连不在岗的人员都没有放过,让人家家属来交。目的不就是要把老师的捐作为一种政迹吗?有人称一日捐就是在强奸一样。人们的感觉真是深恶痛绝到了极点。
终于有人把这件事报到了新闻夜航,新闻夜航采访了龙凤山中学的教师,教师实话实说。这件不见阳光的事原来是教委和政府的自编自导,难以自圆其说。只好找一个人来挡,来遮,但事实已经酿成,怎么能挽回影响?这让每个人都瞠目结舌,原来信任的上级原来是这样的?文件能不阅读?文件能那么随便?
暴光是暴光了,但被捐的那些款呢?是不是应该反回,还没有回应。大多数人在说:钱进了老虎嘴,还想吐出来?真的是这样?领导们更是在宣布:“别作白日梦了,捐了就捐了,还想反悔?”那语气真的让人寒心,就是被强奸了,都不许喊!
被捐风波还在人的心上波动,人们的心海能以平静。因为那是人权的被污辱,是对慈善的曲解。所以人们强烈地要求被捐也要明确地拉出名单,还被捐者一个公道!让慈善真正的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