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解决不了问题

千山雪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12-13 12:55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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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古训:黄荆条子出好人。所以到现在为止很多家长仍然认为这是一种管教孩子很好的办法,因为打到孩子怕了,就可以想说什么说什么,想怎么训就这么训。其实,教育孩子还是循循善诱、耐心说教为好。欣赏作者的观点:提高暴力行为对孩子危害性的认识,保护和促进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必然也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今年4月12日,徐州市发生一起悲剧,5岁男童因为不听话被其父亲打屁股打死(12月11日扬子晚报)。发生这样的悲剧,不能不令人深思。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也绝非偶尔一例,今年6月11日,刘世奎在西安市东羊市小学三年级二班开家长会时,因对其子扬扬(化名)在学校表现不满,即在教室对孩子拳打脚踢,当晚23时许,扬扬死亡。今年4月3日,广东一名家长因孩子不愿上补习班被打死,同年3月,浙江一名3岁女童因背不会古诗被打死。而这样的悲剧背后,又能告诉我什么呢?从表面看去,是一种意外,我想这背后,是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一种普遍行为。我想天下的父母,只是希望孩子有个美好的未来,但面对孩子,这是唯一的教育方法吗?

意大利儿童教育家玛丽亚•蒙台梭利指出:对家庭所使用的各种惩罚方式的研究表明,即使在我们的时代,没有一个国家的儿童在他们的家庭里是不受惩罚的。他们被训斥、羞辱、鞭打、打耳光、撵走、关禁闭,甚至威胁要受到更大的惩罚。家庭暴力并非孤立的个别现象,也没有什么所谓的中国特色问题。但是,在我国,我们能够看到传统习惯的更大的影响。根据全国妇联过去时间里做的调查,在两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作为弱势群体之一的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群体之一。我想作为家长,至少有两个误区,一个误区,认为打屁股不会对孩子造成过大伤害,只有打孩子的头部、胸腔等才会造伤害。通过上面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屁股打不好,也会出人命。第二个误区,“棍棒之下出孝子”,这是民间流传很广的俗语,或许棒打之下可以出孝子,在某个特定历史环境之下,对于中国的家庭教育起过作用,但过去封闭的教育环境与今日开放的教育环境怎能同日而语?

孩子是一块纯洁的染布,比如对孩子做些什么,其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往往在性格和行为方式里就会有一定的反映。我认为打孩子至少有两点危害,一是,增强孩子的暴力倾向。当孩子做错事事情或者不听话的时候,作为父母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迫使孩子害怕,从而屈服,无疑会对孩子起到引导作用,形成这样思维模式,就是在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的时候,采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我们小区有一对父母,常常因为一些小事打孩子,经常可以听到孩子的哭声,父母还说孩子不打不行,还宣讲其打孩子舍得下狠心,其父亲就曾经抡起板凳打孩子。事实上被打的孩子,并不见得有多聪明,有多好的学习成绩,然而这个孩子,在学校或在小区和伙伴交往的时候,经常殴打别的的孩子,而且下手很狠。二是,容易造成个别孩子在性格上表现为懦弱。打在孩子身上的伤是可以看的见的,而在幼小心灵上的伤痛则是看不见的。小孩子一般胆子比较小,面对父母在盛恼怒时候的暴力,会被幼小的心灵再次放大,增强对父母的恐惧感,长期在这样暴力教育的阴影之下,造成孩子长期焦虑、抑郁、易怒、精神异常、自尊心卑下等心理健康问题。甚至会造成成年以后酗酒、吸毒、过早性行为、卖淫、反社会、攻击行为等行为问题。因为,在孩子看来,家,就是孩子的全部世界。可见父母的暴力行为对孩子的性格和人格都会有深刻影响,一个就是通过外泄的方式,把暴力传递给别的同龄孩子,或比自己幼小的孩子,另一种就是内敛方式,把暴力藏在内心深处,可能影响到孩子一生的身心健康。另外,如果被暴力侵害之后形成的仇恨心理始终未能得以消解,在长大成人之后,极有可能发生暴力报复行为。

在当今日益竞争加剧的社会环境下,父母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把社会的压力过早地传递给孩子。父母要承受工作压力、生活压力,在承受这样压力的同时,过多地期望孩子将来成为社会精英,造成社会竞争压力的下移。一句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说出了很多父母的心里话,也造就了幼儿教育的红火,早教英语、电脑,以及其它种种才艺班培训班等等,这也是孩子压力日益增大的体现。正如现实生活的我们一样,在寻求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在把幸福流失。就是说在寻求的幸福时候,而渐渐远离幸福的本质。举一个例子,比如购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把全部积蓄投入的同时,还要贷款、问亲戚朋友借款,一方面啃咸菜,另一方面心里背负着的债务压力,何来幸福而言呢?当然这是社会房价高涨造成的。孩子也一样,在付出童年时光应该享有的快乐和纯真。在其要学习的知识里有多少是不必要的呢?例如学习英语,是一个孩子所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吗?再说,有没有必要把学习英语往孩子身上前移呢?现在我们有必要反思这些了。孩子是永远孩子,是新生的生命,最初对这样世界的体验是一样的,但现实世界已经在快速发展,他们的不适应是极其正常的反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孩子学校的老师常有评介好坏,而对于自己这个第一任老师是否合格却很难定论!我想作为孩子的家长,应该提高自己的修养,戒骄戒躁,提高家庭暴力行为对孩子以至社会的危害性认识。用道理,或者趣味故事的方式教育孩子,给与孩子最大的宽容,不用简单的粗暴方式对待孩子。教孩子学习知识,更重要的是做人做事,如果希望孩子是健康的,就该用健康的心对待孩子。注重培养孩子的品质,与人友善、分享快乐。做错事情的事情,引导孩子多说对不起,学会道歉,面对别人给与帮助的时候,知道感恩,多说谢谢。如果孩子不想学习,何不孩子玩个痛痛快快?

其实,针对孩子的暴力不仅仅是在家庭内部,在学校也普遍存在。前一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一个幼儿园的老师对一个小女孩追打了约十几分钟,而其它老师,有的视而不见,有的老师还在一旁指指点点。看了之后不免愤慨,自己的孩子是孩子,别人的孩子不是孩子?这些缺乏社会公德和爱心的人居然能当老师?然而除了谴责之外,有没有法律针对其处罚?在学校也可以看到,种种体罚学生的行为,以及用语言对学会进行冷嘲热讽。而这样的行为,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都会造成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儿童权利公约》第19条第一款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照料时,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政府有义务和责任宣传改变不良传统习惯的影响,加大对未成年孩子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完善救助机制等保护方式。一旦发现有家庭暴力针对孩子,和接到群众类似的反映或举报,相应机构出面干预,对孩子进行救助,并且会对孩子的父母,或者其它施暴者采取对等的处罚或惩治。

所有孩子都将成为父母,所有的父母也都是从孩子走过来,所有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风,但“打”解决不了问题,既不利己、也不利人,并且不容于社会,应当受到社会的否定和国家法律的惩罚。保护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因此,提高暴力行为对孩子危害性的认识,保护和促进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必然也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2010年12月11日